[ 龍城飛將 ]——(2009-11-4) / 已閱15935次
2004年3月,在深圳眾多媒體的“炮轟”之下,該犯罪組織被曝光。深圳市主要官員責成當地警方組成強大的專案小組,并出動數百名武警、公安、城管等執法人員,一舉端掉了這個罪惡累累的地下私人“黑武裝” 。該案在全國引起轟動。
(四)政府部門不力,沒有盡心盡責
我們不止一次聽說過失蹤兒童的故事,每一個失蹤的孩子,都會給一個家庭帶來巨大的痛苦。
每一起丟失、販賣孩子的事件,往往跨越省份,給孩子的父母留下的就不僅是心靈的痛苦,還有尋親路上沉重的負擔。
面臨尋找困境的還有專門負責打拐的警務人員,為了偵破連續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昆明市公安局成立拐賣兒童專案組,由于案件涉及三個省,公安部派出專人進行協調,云南、福建警方出動了大量警力。從2005年8月開始立案,到次年4月案件告破,警方歷時8個月,往返奔徙于云南、四川、福建3省,出動了大量警力,支出了高額費用。
在一起拐賣小孩案子中,警方最后解救了28個孩子,花費了上百萬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近年來,昆明城中村就有200多名孩子丟失,云南警方調動了上萬名警力,花費了600多萬元,全力尋找,但由于這樣的案件大多是跨省進行販賣,而尋找孩子的途徑單一,成本較高,找回孩子的比例依然很低。
2004年,福建警方歷時兩年多,解救了44名被拐賣的嬰兒,動用了上百名警力,耗資近500萬元。2006年年廣西柳州警方破獲9起販嬰案,找回失蹤嬰兒只有9名,不到當年失蹤兒童的十分之一。缺乏有效的尋親網絡,尋親成本極為高昂已經在嚴重制約著全國各地尋找失蹤兒童的效率和進程。
現在已有民間自發的尋人信息網站,還沒有全國性的“尋親網絡”,民政、公安、媒體各自為政,沒有信息互通機制:民政部門不清楚救助站里的迷失者可能就是警方要尋找的失蹤人口,警方接受報案尋人卻并不知道失蹤者就在救助站里。事實證明,給迷失的孩子鋪就一條回家的路,僅僅依靠民間的個人的力量效果并不理想,建立一個更有效率的尋親網絡,有關部門對此應有更大作為的空間 。
(五)政府不是根據法律規定而是根據地方利益進行管理
在我們前面講到的勞動糾紛案例中,勞動仲裁部門是附屬于政府勞動局的一個部門,它的態度體現了政府的態度。所以,不管老板拖欠員工多少工資,多長時間,都只是支持員工兩個月的訴求。其內在的原因根本不是法律規定,而是為了“維護當地的經濟繁榮,創造好的投資環境,吸引投資客商”,一句話,維護資本家的天堂。法院只支持勞動兩個月訴求的內部規定,也是應當地政府和政法委協調的結果。
在這樣的實際執行政策的環境下,相當多數量的老板以拖欠員工工資為創造利潤的手段,把拖欠員工的錢拿到換一個公司名就成了新的投資。而員工也不再相信政府和法院,一旦老板拖欠工資情況嚴重,發現老板有逃跑的可能,就到政府門口去靜坐。最終的結果是勞工短缺,許多工廠招不到工人,向政府連連提出呼吁。政府又轉而以刑事方法打擊欠薪,出動警方抓捕欠薪逃跑的老板予以拘留。
(六)政府不是根據法律規定而是根據官員個人利益進行管理
SX省是我國的能源大省,也是污染大省。為了治理污染產業,推進節能減排,國家和省里出臺了一系列文件,禁止高污染高能耗的土窯生產石灰,支持污染治理達標的石灰生產。污染治理設備投資是土窯的10多倍,令投資人感覺到負擔沉重。
但是,當投資人到某個地方辦理項目審批手續時,發現符合國家政策的投資幾乎是一條走不通的路。發改局和環保局口頭上要求上更多設備投資的氣化生產線,美其名曰用更先進的手段進行生產,要求執行比國家和省級政府更高的標準,而這新手段投資額幾乎是土窯投資的20-30倍,否則不給立項,同時土地管理部門不給批地。同樣是口頭告訴投資者,你們可以不立項自己私下進行生產。當然,大部分投資者顧慮法律風險,望而卻步,土窯生產依舊,嚴重污染依舊。
究其原因,在于不少地方官僚涉足了土窯生產的利益鏈條,所以,他們口頭規定出比國家標準高一倍還多的條件,阻止新投資者進入,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當然,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在當地的實施只能是虛張聲勢了,或者至少實施的過程是“有梯度有步驟”的。
(七)政府部門機械執法
影響中國國民經濟和宏觀經濟形勢的一個重要指標是進出口貿易總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進出口貿易飛速發展,2007年我國進出口貿易總額達21,738億美元,是1978年的106倍。外貿順著2,620億美元,外匯儲備12,926億美元,國外資產124,825億元人民幣 。這個指標既是我國綜合國力增長的標志,也是與進口國經常引起貿易摩擦的一個重要原因。
但是,在這個漂亮的數字背后,隱藏著巨額的水分。在海關和商務部的貿易統計表上,有一行“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進口”的奇怪文字,2006年末,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中國全年從美國的進口額,也就是說,中國是自己的第六大進口來源地。到2007年,這個數字更達到857億美元。
中國向中國出口,中國從中國進口,這種類似“自己的嘴咬自己的鼻子”的令人無法設想的雜技動作,在中國外貿行業內卻是每天大量地在上演。它的正式名稱叫做“國貨出口復進口”,業內俗稱“香港一日游”。在過去的26年間,這一業務增長了3,056倍,直至巨額的貿易順差把中國推上國際舞臺的風口浪尖 。
對于企業來說,國貨復進口所產生的利潤如同“天上掉餡餅”,一進一出之間,企業減免的增值稅加上出口退稅,最多可以得到兩成至三成的利潤。 現在國家批準了八個保稅物流園區、五個保稅港區、一個綜合保稅港區,享受出口退退稅政策,貨物的“香港一日游”開始改為“保稅區一日游”。但是因此而形成中國對外貿易“假順差”,也使中國承受壓力。為解決有關問題,幾年前有關部門就開始醞釀調整國貨復進口政策 。
2007年3月,一個由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醞釀一場針對“非正常貿易增長速度”的大檢查,以便堵住貿易數據失真的黑洞,將加大對假報出口、以次充好、低價高報以及利用小規模納稅人貨物、未繳稅或繳稅不足貨物實施騙取出口退稅活動的打擊力度。
中國政府對于是否要調整國貨復進口的政策,已爭論多年。主流意見認為,國貨復進口既浪費稅收資源,徒增企業物流成本,也扭曲中國的外貿數據,使政府無法對進出口形勢做出準確判斷。國家發改委認為,應該直接取消這種政策優惠,堵住漏洞。 海關則認為,對國貨復進口不應該“堵”而應該“疏”,大力發展保稅園區,降低物流成本,將“進口—出口—進口”環節所產生的利潤盡可能留在中國之內。發改委的意見在2006年一度占據上風,隨即在沿海各省市,尤其是外資企業引起強烈反應。臺港商也多次向中國各地政府及中央政府游說,并聲稱如果取消這些對于加工貿易非常重要的優惠政策,他們將把投資轉移到越南、印度等地。
在各種壓力下,加工貿易政策的調整一再推遲。但是巨大的貿易順差,使得這個問題無法平息。
這兩種觀點之爭,代表著具體的利益。表面上的理由都是國家利益,深層次的原因則涉及到部門管理權力與管理利益。表面上看似符合目前政策法律的事情,實際的結果是國家與人民的利益受損,在更高層次上看,是國家根本法律制度和國家與全體人民權利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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