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16-12-6) / 已閱15287次
反瀆職侵權工作是人民檢察院“立檢為公,執法為民,服務大局”的一項重要檢察業務工作,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瀆檢工作必須以維護黨和政府良好形象、純潔干部隊伍為己任,以服務經濟建設,促進經濟總量翻番為目標,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工作。按照“握緊雙拳(反貪、瀆檢),打好組合拳”的自偵工作思路,調集精兵強將充實瀆檢自偵部門,堅持“堅決、慎重、搞準”的辦案原則,加大查辦司法、行政執法人員職務犯罪的力度,做到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確保質量。還要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的方針,一手抓打擊,一手抓預防,大力開展檢企共建活動,采取個案預防、部門預防、專項預防、機制預防等措施,全方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形成上下貫通,橫向到邊的網格化的職務犯罪防控體系,為建設一支讓黨放心、群眾信賴的良好干部隊伍做出積極貢獻。
經對此題目開展調研,筆者提出如下問題和對策,一己之見僅供參考,可商榷。
一、存在問題
經調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一是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共識度偏低。由于宣傳力度不夠,全社會對瀆職犯罪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執法尺度較寬。
二是反瀆職侵權犯罪偵查機制不夠健全、偵查一體化建設相對滯后、社會各界對檢察機關支持不夠有力、影響辦案力度。
三是辦案力量相對不足,經費緊張制約了瀆檢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是瀆職侵權案件取證難,成案率偏低,干擾因素多,干警的偵查意識和業務素質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二、對策
1、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共識。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三個至上”要求,組織干警認真學習和掌握新頒布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反瀆職侵權意識。要把反瀆職侵權工作的宣傳教育納入“五五”普法重要內容,根據各行業、各單位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有針對性的進行宣傳教育,使每位執法人員、司法人員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采取以案說法等形式,深入持久地宣傳瀆職侵權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提高全社會對瀆職侵權犯罪的共識度。
2、要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推進反瀆職侵權工作深入健康開展。要圍繞上級檢察機關確定的查辦重點,強化舉報、控告工作,拓展案源,開拓領域,加大辦案力度。建立與紀檢監察部門聯合辦案制度,發揮“兩指、兩規”辦案手段,加大打擊力度。加強對案件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在提高偵查質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同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聯系制度、協作配合制度,形成合力。建立反瀆職侵權工作偵查一體化機制,統一調配警力,最大限度減少反瀆職侵權工作“三難一大”(發現難、偵查難、處理難、干擾大)問題。要提高辦案質量,規范辦案行為,增強固定證據的能力,確保偵辦的案件經得起檢驗。要強化安全意識,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羈押安全事故的發生。要慎重處理罪與非罪的界限,注重辦案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3、要進一步深化瀆職犯罪預防工作,拓寬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領域。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強化預防瀆職犯罪工作,建立預防職務犯罪體系。把預防瀆職犯罪工作融入到黨風廉政建設的大局中去謀劃和推進。通過具體辦案發現一些帶有規律性、普遍性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幫其改進工作。要不斷深化檢企共建活動,抓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與黨建、普法工作的結合,并運用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努力從源頭上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做到一手抓辦案,一手抓預防。
4、要進一步提高檢察官的綜合素質,適應新形勢下辦理反瀆職侵權案件的需要。要恪守“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官職業道德,不斷增強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捕捉案件線索的敏銳性,使干警從不正常、不正當的社會現象中發現案件線索;從黨委、政府重視的突出問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報刊和新聞媒體曝光的重大事故、事件中發現案件線索。要加強業務素質培訓,提高統籌反瀆職侵權工作的能力、偵查突破案件的能力、綜合運用法律的能力、偵查組織指揮能力和一體化掌控辦案全局的能力。要加強廉政建設和檢察制度建設,完善內部制約機制,強化外部監督,準確規范辦案,努力防范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
5、要進一步爭取全社會的重視和支持,營造良好的查辦瀆職侵權案件的外部環境。各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職,密切同檢察機關的聯系,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提高行政執法透明度,支持檢察機關建立反瀆職侵權偵查信息庫,支持檢察機關辦案,減少干擾。要進一步重視反瀆職侵權工作,配足配強辦案人員,加大辦公經費投入,改善瀆檢局辦案的軟硬件設施。要經常主動地向市委匯報反瀆職侵權工作,積極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溝通,爭取重視和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查辦瀆職侵權案件的外部環境。
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