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城飛將 ]——(2009-11-17) / 已閱7185次
關于《從歷史角度看穩定與利益的中西法律博奕》的若干評論
龍城飛將
長沙黃強律師的博客上有一篇文章《從歷史角度看穩定與利益的中西法律博奕》,讀來覺得內容新穎,值得我們深思。下面內容是我對該文的評論:
“在我國,穩定壓倒一切絕不是一句簡單的空話,其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是中華民族長期歷史進化得出的唯一性結論。歷史上,從根本上說,所有的法律建立在穩定的基礎上,或是為維護穩定而服務”。
正確。歷史上的國家都是階級的國家,作為階級的國家其首要的任務是保證自己政權的穩固,其次才是統治階級內部的利益關系協調與平衡。我們歷來的法理書也是這樣告訴我們,“法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體系,它通過規定人們在相互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確認、保護和發展對統治階級有利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和社會管理的工具”。可見,誰喊安定,就是用法在維護誰的利益。
“在西方,自從羅馬法面世以來,市民對權利的追求更加空前高漲,導致利益的平衡規則出臺并不斷完善。利益是西方社會衡量一切事務的幾乎唯一標準;利益成為西方社會不斷進步的指南針;利益成為西方市民高于一切的標準系不得不然的結果”。
正確。再補充幾句。要分清楚是誰的權利,誰的利益。泛泛而談的權利與利益實際上并不存在,或者最終只落實到有產者和有權者的身上,社會上廣大的無產階級和社會的中下層人民則是得不得其應有的權利與利益。
“近代歷史,中華民族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仁人志士幾乎全面引進了羅馬法等西方法律,開始了向西方學習利益平衡之術的曲折過程,但沒有能夠挽救清朝政府的命運,也沒能夠挽救蔣介石國民政府的命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羅馬法等西方法律全面廢止,利益平衡之術幾乎遭到全面否定”。
這充分說明,法永遠是統治的工具。當一個社會需要某種法律體系時,就會創造或者引進。不需要時,就會拋棄或修改。
“反觀同期西方社會,在羅馬法的基礎上,西方維護利益的法律越來越完善,越來越國際化;西方社會在利益的指引下,獲得了更大的發展空間。中西方的差距越來越大”。
仍是上面那句老話,維護了誰的利益,值得研究。比如,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但我們的國家現實中維護了誰的利益,損害了誰的利益呢?
“利益平衡規則的出臺及在我國大力發展也是歷史的必然”。
利益平衡,是平衡哪些利益?
“從某種程度上說,法治在我國也算有些深入人心”。
是的,法治在我國算是深入人心。主要再現是,一、法律的規定。二、教科書的內容。三、廣大人民也懂得了以法為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們學著打官司,去上級單位上訪,甚至游行示威或跳樓等。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中國目前的司法實踐還有一個代名詞,就是不執行法律的代名詞,給不執行法律的規定找出的借口。還有,每逢重大案件或疑難案件,一些法學專家們就用法理來代替法律的規定,實際上是專家的口水淹沒了法律的規定,實際上是口治大于法治。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具體部門法的法理和法律不分,這就造成人們以所謂的法理來代替法律的根源之一。所以,法治雖深入人心,但并不沒有變為普通的中國的司法實踐。
“西方的利益思維與我國固有的穩定壓倒一切的思維發生了嚴重的沖突。由此,引起了中華民族的深刻反思,中國的法治到底該如何走,走向何方?講穩定,就要維護大局,從社會全局出發看問題;講利益,那就要權利至上,利益至上,各種利益沖突時講究利益平衡。
個人認為,自古以來,我國是在穩定的基礎上講利益,穩定為先;西方是在利益的基礎上講穩定,利益為先。從另一方面說,我國講權力,西方講利益;我國用權力維護穩定,西方用利益來維護穩定”。
這兩段話講得好,值得國人深思。
2009-11-16
作者博客:http://blog.sina.com.cn/zjysino2008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