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09-11-20) / 已閱12688次
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現狀問題及對策初探
徐鳳林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以來,公安機關緊緊圍繞“保民安、促民生、順民意、強民警”工作目標,強化領導,狠抓落實,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較好的貫徹執行。
一、現狀
1、交通法規宣傳教育取得新成果。 一是加強了對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協調配合、群眾廣泛參與的宣傳工作機制。 二是結合“五五”普法開展了交通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的“五進”宣傳活動。三是舉辦了交通法規專題講座、文藝演出并播放專題片;開展了圖片展覽、發放宣傳資料并張掛橫幅標語;設立了宣傳咨詢點 ,通過形式多樣的法規宣傳,使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不斷增強。
2、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以適應新時期交通安全需求為導向,以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事故為目標,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及交通安全委員會的作用,強化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不斷完善“五整頓”,“三加強”的工作機制,促進交通安全任務的分解和責任共擔,形成了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公安機關會同安監、教育、交通、城管、農機等相關部門加大對客運車輛,運送學生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農用車輛的監管力度,加強了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嚴格考試標準,規范考試程序,提高培訓質量;嚴把機動車輛檢驗關和上牌關,強制報廢各類機動車,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3、服務經濟工作大局取得新成效。近年來,交警部門公正執法水平不斷提高,執法程序不斷規范,服務意識不斷增強。一是規范了執法程序。改變了交警當場隨意處罰的狀況。建立和完善了執法責任倒查、優劣卷評選等工作機制,落實了 “誰主管誰負責,誰出警誰負責,誰出問題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二是認真執行各項政令。去年,交警大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警衛任務處置突發事件多起。 三是以服務新農村建設、方便群眾為目標,牢固樹立“先服務、再規范、后管理”的理念,組建交警流動車管所,提供優質便捷的車管服務,樹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4、道路交通基礎條件有了新改善。緊緊抓住國家政策機遇,加大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使我市道路交通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一是加強道路建設。市政府和交通部門努力向上爭取資金,加大 投入,修建了通鄉公路和通村公路,完成了G12高等級公路和S204二級公路建設。對損毀路面、危橋進行維修和整治。 二是加強安全設施建設。在市區三個路口安裝了交通指揮信號燈,固定電子警察,配備了雷達測速設備。對城區主道交通標線、交通標志、護欄進行了維修、更新和增設,使我市道路交通基礎條件有了新改善。
二、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貫徹實施以來,公安交警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環節:
一是交通安全宣傳不夠深入,全民參與的社會化宣傳教育還不到位,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還需盡快提高。
二是交通設施 相對滯后,市區停車場建設、安全設施不到位;警力不足、個別民警素質不高,不能勝任新形勢下公安交管執法工作的要求,隊伍建設有待加強。
三是交通秩序管理有待于加強。套牌車、報廢車輛違法行駛現象存在;非法營運擾亂了正常的營運秩序,增加了城區交通壓力;個體攤販占道為市造成道路擁擠;校車超員現象普遍存在,安全隱患較大。
二、對策
第一、深入宣傳交通法規,進一步增強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要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不斷加大道路交通法規宣傳力度,整合宣傳教育資源,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納入"五五"普法總體規劃,認真制定方案,切實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等媒體要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義務,定期利用新聞報道、案例剖析、公益廣告等形式,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提高全民法制意識。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將道路交通安全納入法制教育內容,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情況納入操行評定,使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第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要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理念,大力加強事故預防工作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交警警務公開”制度,出臺便民利民措施,端正執法理念,嚴格執法程序,統一執法尺度,規范執法行為,既嚴格執法,又熱情服務。要加強廉政建設,堅決防止和杜絕人情案、關系案。要加強交通管理能力建設,拓寬車管服務渠道,提高車管服務水平,加大逃逸事故偵破工作,不斷提高交通行政執法水平。要加強內部管理監督,完善檢查考核,健全監督機制,促進法律的正確貫徹實施,努力實現“兩降一升”公正和諧的執法目標。
第三、完善交通設施建設,進一步優化交通安全環境。要加強交通線路建設改造,科學設置市區停車場,解決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提高 車輛的通行率。要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建設,建設完善現代化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設施。要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經費保障,進一步改善交通執法裝備,增加警力,加大科技投入,確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四、實行部門聯動,進一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交通、建設等部門在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橋梁時要按照規定和規范,合理設置完善交通標志等交通設施,及時消除道路安全隱患。規劃部門在審批城市道路沿線的大型建筑及其他重大建設項目時,要事先征求公安交警部門的意見,組織進行交通影響評價。 教育部門要協助公安交警狠抓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隱患整治,加大對校車的監管力度,確保學生行路安全。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拖拉機等農用機械的登記發牌管理,加大對農機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農機駕駛證的考核發放。各車輛管理單位要按照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落實交通安全責任,整改安全隱患,防范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從大局出發,增強社會責任,積極開展交通事故第三者責任險保險業務。政府要積極推行交通事故社會救助資金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