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征 ]——(2009-12-15) / 已閱10212次
關于公務員犯罪的思考
袁征
法律界有一句話“外國法制史”就是中國現代法制史,反映出我們在學習西方上盡心盡力,不惜人力財力來學習西方法律文化,但同時,也存在很多問題,法條越來越多,案件越來越多,懂法的越來越多,知法犯法的越來越多,2003年以前五年全國的刑事案件,全國刑事案件:360萬,涉嫌犯罪率0.25 %,國家工作人員:20萬,涉罪率0.5%,司法工作人員:2.5萬,涉罪率1.25% (1),不難看出,我們的法律有需改進之處,我們在把目光投向西方的同時,也應該審視一下我們的吏治文化,以期建立適合我們國情的吏治文化。
一,儒家的官吏修身思想
先從儒家說起,儒學講究的是修身、治國、平天下,唐太宗李世民說過“未有身正而影斜,上治而下亂”,可以批判的是“明君思想”在現代社會是沒有生存空間的,但“修身”卻是對每個時代每個人來講是很重要的,儒家追求的是修身,齊家,然后治天下,修身不是件簡單的事情,李世民說過,未有身正而影斜,上治而下亂,修身好了,就天下大治了。所謂“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知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 這些觀點,成為千百年來的做人做官甚至是為君的標準與旗幟,儒家又制定了一系列的標準來落實修身的追求,比如說孝道,孝道為自愿自發的道德實踐,不為時間、空間、政治、人事、制度等外在因素所影響。孝順父母即是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的自然表現,是中國文化之起源及其能發展者,精神上乃是源於孝道文化(1)。封建制度也規定了許多制度來約束官吏,也使得孝的觀念深入官吏的心,對鞭策其為人處世如何做官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以史為鑒,它是不能解決吏治的根本問題,但是它的重大作用還是不可忽視的。
二,法的慈心
我佛慈悲,大慈大悲,有損已利人之心甚也,我們不能像佛那樣忍受過錯而一味憑任,但佛對罪的心態是可取的,犯罪的人是可以被改正的,只是誤入迷途的羔羊,是可以回到我們之中來的,仇視和嚴刑酷法是不起重大作用的,作用只是一時的,長期來看,只會是誤入歧途,引人入絕路,適得其反。 人誰無過,普通可能離犯罪遠些,但日常生活中,難免普通人普通情況下有不普通的想法,然后超出普通一點,做了出來,就犯罪了。大部分犯罪都是出于一時激憤或沖動的無預謀的犯罪。犯罪是正常人的正常行為實施了侵害行為,部分人認為有道理或安全必要在其它一部分人看來很可能是沒有道理和不安全的。上到秦始皇,下到朱元璋,嚴刑酷法都維持不久,犯罪的人反而越來越多,秦朝在大路上看到囚犯穿囚服的比例是1/3,弄的社會像地獄,民怨載道。朱元璋的殘酷吏法連自己的子孫都不用,他們及他們的大臣們也明白了,人誰無過,自己也有可能犯法,萬一用到自己身上,就太不值了,所以就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好了。所以沒必要仇視,并巴不得一棍打死,要給予關懷,要像老師對待犯了錯誤的學生一樣。給予機會,重新做人,重新融入社會,要維護他們必要的尊嚴,逮捕的時候,維護他們的隱私。在公開或公眾場合,可以不穿囚衣,找工作的時候,可以選擇保留自己受過刑法處罰的歷史,給予他們自己感受自己尊嚴的感覺。社會像個湖,她有自身的消除污染的能力,湖底有些黑污的東西總是要存在的,如果要是把黑污清除,湖水就要變渾,黑污總歸要有,那湖水就一直渾了,所以不要怕有的人執迷不悟,黑污總歸要有,社會能承受,能容納,對犯法的人仁慈之心,不會減輕刑罰的教育作用,恰是相輔相成,很簡單,自覺更有效果,當然不是說不要懲罰。犯罪人只是需要進一步教育的人,公務員犯罪也是社會文化歷史等等復雜的原因造成的,我們不能一味的仇視,公務員大部分是從群眾中的挑選出來的優秀人才,他們違法犯罪,不是他們天生劣根,是沒經得起誘惑。你我這些普通人與他們換位的話,類似的違法行為也會發生在你我身上,所以,不要仇恨的很,法律對公務員犯罪的定罪量刑是夠嚴的,死刑就可以說明這一點。我們應該依法辦案,也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悲劇性,從而找到解決辦法。
三,官吏的“鐵飯碗”打破
我的家鄉沭陽,在仇和任職的時候,婦孺皆知仇和,這和以前的歷任縣委書記的“知名”情況是不一樣的。其在沭陽四年左右,我那時還在家鄉讀高中,雷厲風行的種種事跡引人關注,當時說什么話的人都有,我當時也覺得不合理,現在口徑大都統一了:他是好官,沭陽的恩人,有個叫張胤文的學者評價的很好:“以人治實現法治,在理論上正確,在實踐上有實證。法治的行為主體是人,是廣義人治的一種特殊形式,世界上沒有離開人操作的法治,在實踐中,孫中山的軍政——訓政——憲政推行的辦法就是明證。美國開國時華盛頓、杰弗遜等多位政治家以政治人格推動和堅守法治,也是明證。只不過要多幾位同志者堅持推動,沉淀法治這一政治文化,積累人治向法治異化的條件而已”。(2)但這些不是我想說的。其在沭陽我曾看見過他一面,是一個什么的剪裁,也許是工程開工,也許是活動啟動,也許沒有必要也許,看了一面也是聞名如其見面,人很精神,眼睛炯炯有神,氣魄非凡,威嚴攝人,是個有魄力的領導,當時我產生了崇拜之情,模仿之心,想的大概是,將來當如此,志在高遠,氣吞山河,縱橫九州,龍虎英雄,唯我孤傲,這些也不是我想說的,我想說的是,在我的家鄉,人們都在有念念不忘仇和,認為只有他或他這樣的人在沭陽,大家的生活才會更好,這就是“清官情結”,這是一種樸素直觀的思想,是感性的,不是理性的,這是把制度問題看作了思想道德作風問題,把希望寄托在某些個別的精英人物身上,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一個仇和是不夠用的,制度問題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一直在辛勤的改革完善探索中,有些主張被提出,如西方的,高薪養廉,權力拆分限制等,也都被認為或證明不符合社會主義實踐,至于監督什么的,每篇文章都提,也未有創新了,怎么改,要大膽創新,膽大了,而新的思路在哪兒,苦苦思索,繁文縟節的文字表達不出社會的需要,晦澀的論文語言會限制他的影響力擴大,或許最難辦的事最難想的問題,也是很簡單的,所以,感性的想,仇和在沭陽的時候,公務員們能進能出,職位能上能下,岌岌可危,不努力工作,職位都難保,不再是鐵飯碗了,老百姓就感覺很舒服,不會去想這個那個是不是貪官,事實上幾乎就是無人去貪。富貴思淫,官員們的職位太穩定了,他們也會思富貴,從而為欲而走險;職位不保,前有鞭策,后有競爭者,這樣會越來越強,同時也淘汰那些酒囊飯袋,想念仇和,不如想想他的崗位脆弱化,崗位問責制,崗位淘汰制等等。由此可見,根本方法還是防患于未然,在源頭上進行整治,治其根本,才能正本清源,為老百姓流來源頭活水,讓老百姓安居樂業,共享和諧太平盛世。
參考書目
(1),陳忠林 “惡法”非法——對傳統法學理論的反思
(2),原載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