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靖 ]——(2009-12-29) / 已閱7530次
中國立法批判
楊靖
從比較法與歷史觀的角度來解讀中國現在的立法體制或許更具有實踐價值。
目前在世界上能站住腳跟的只有英美法系,也叫普通法系;還有一個叫大陸法系,又稱為民法法系。前者在立法技術上如何呢,我個人不如何看好。從普通法系這個稱號就可得知該法系對立法的重視程度一般,雖然近些年來英美法國家逐步加大了立法力度,力圖重新對制定法進行地位的考量和分配,但積重難返,好比中國的經濟,無論你多么強調重視它,但千里之冰,非一日之寒,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學習英美法的立法文化或更狹窄的立法技術,意義不是很大。只有一點較有啟發意義,就是英美法國家修修補補的愛好。中國目前的立法就深受”修修補補“的影響。
大陸法系在立法技術上更為世人所矚目。其有嚴密的結構,深刻的理論背景,完善的法律沖突解決機制,等等,諸多無與倫比的優勢鑄就了立法層面大陸法系的輝煌。從十九世紀初法國拿破侖王朝創建“六法體系”以來,大陸法系的立法體系為之一新,為之一振。“六法體系”的影響遍布全球,所謂的“五大法系”誰不望其項背?泱泱四億人口大國的中國也位列其中。中華民國時期,甚至更早的光緒年間,尤其是變法維新時期陸續頒布了欽定憲法、民法、商法、刑法……雖然其不一定個個實施。但中國人的眼光已經深深地向“六法體系”投去了青睞,——聘用日本法學家就是最好的證明。民國以后,中國政體乃至國體都在發生頻繁的變化,但民國政府還是堅持了"六法體系",后世稱為“六法全書"。囿于資料有限,我們不好對民國的法制作過多的評價,但至少一點,民國政府堅持了比較適中且符合實際的立法例。
當然,在立法上,英美法系縱有千般不是,也有一好,如上文所說的”修補主義“就深為國人所看好。大陸法系縱有諸多優點,但也經常被詬病過于死板,落后于社會生活的需要等。我國目前的法主要是向西方人學的思想,結合國民實際,加以改造而成的中國特色法。頗與當年聞名于世的”韓國模仿貓“相似。國人深刻的了解了兩大法系的長短,繼而回到國內,一方面大談西方法治文化的發達,另一方面又鼓吹研究中國的實際問題。政治家在法治問題上的敏感度并不像其對戰火與動亂那樣敏感,因而大多數時候所謂的京派幾名專家左右了中國法治的進程。在立法上更是如此。
因為憲法規定了國家包括政治的根本問題,所以天生法律與政治是連體嬰兒,政治家期望依托憲法公式其政治的合乎天理人性,法學家則在政治家耳邊喁喁耳語,不斷地敲擊著政治家心里那個沉悶而敏感的鐘。中央如此,地方亦如此。這就是中國立法的規矩。
中國立法體系的豐富性或叫復雜性是不言而喻的。我讀法學本科時期明白了從法律到地方性法規的層次,但到現在作為法律工作者依然沒有搞清楚部門規定與級別政府規定的沖突解決。我記得有位老教授在給我們上課時信心百倍的點名讓他的得意門生概述中國的立法體系,結果教授自己也只講了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政府規章就草草結束了。不管是人大常委會的裁決還是立法法的解答,這個問題上能說清的沒有幾個人。不知道民眾能看懂這樣的法律么?
新中國成立之后,中國的法制局面是比較混亂的,至少法治層次不高。到了當前,中央說中國法治體系基本健全,要建設法治國家。法治國家好還是人治國家好,基本上是傾向于贊同前者,然而人治與法治的根本區別與怎樣進行協調至今沒有人給出解答。我們要怎么樣的法制,要怎么開展法治,最終實現什么樣的法治?不清楚。老百姓只知道守法就夠了。法學家則絞盡腦汁讓立法更為健全。方法就是”修修補補“。
中國立法當前的局面即是在堅持大陸法系制定法基礎上進行的”修修補補“。結果是法治漏洞更少了,法律沖突更多了。相當于光緒皇帝改革,是不想解決根本問題而妄想坐穩江山。又好比穿一件面紗衣服,妄圖不漏風,堵了這里,那里又因為年久失修破爛了,如何能避體遮羞防寒保暖?然而我們的法學家熱衷于這樣的”修修補補“。這種愛好的背后是”留名千古“的心理在作祟。因為全盤改革不是那么容易,自己沒有這個魄力和能力,然而又略有小計,可以添磚加瓦,因此中國的小法律的出臺勝過雨后春筍的破土。這也是中國立法的另一個毛病,凡是都喜歡立法。不僅人大立,政府立,司法機關也立。這背后除了利益的紛爭,難說沒有更多的貓膩。
中國立法之前途是中國法治的前途。我們說法即規則,過于凌亂的立法導致的結果是規則林立,民眾無所是從。更何況法治不僅僅是立法,還有不可或缺的更具藝術性的司法。立法問題迭出,很難期盼誕生出良好的司法。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 楊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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