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強強 ]——(2009-12-29) / 已閱33768次
對書畫拍賣作偽的法律思考
朱強強
一、前言
中國有悠久的歷史因而有豐富的藝術遺存,但我們見到的并不都是真貨。中國歷史上有四次造假風潮:第一次在宋代,以仿制三代青銅器為主;第二次是清朝乾隆年間的名人字畫;第三次是民國初期,各類藝術品都成了仿制對象;第四次是改革開放后,隨收藏熱興起的仿制造假,其中以字畫作偽最突現。據權威的“中國畫400指數”顯示,2002年書畫交易額為3億,2005年上升為37億,之后便急轉直下,2006年下降至22億,下降了百分之四十,指數從2005年的3400點下滑至2200點,下降了約百分之三十五。這種趨勢幾乎成了一段時間的主旋律,使書畫市場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其原因就在于書畫作偽和書畫拍賣作偽猖獗。
書畫拍賣作偽是指假畫、假鑒定、假拍賣這“三假”, 其中,假畫是基礎,假鑒定是手段,假拍賣是形式,目的當然是謀取暴利。近年來,由書畫拍賣作偽引發的案件不在少數,作為與之相關的歸責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下稱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下稱拍賣法),雖然實施已經有好幾年了,卻收效甚微,這已成為社會和業界的共同認識。對于書畫拍賣作偽,書畫界有著各種各樣的聲音,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對作偽的大聲斥責,并用幾乎相同的聲音對相關法規提出了尖銳的批評,稱《著作權法》缺乏操作性;稱《拍賣法》有漏洞。既然如此,書畫拍賣作偽的法律問題就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二、書畫拍賣作偽現狀
(一)贗品泛濫
1、范圍廣
經常出現中國書畫贗品的地區和仿制對象是:北京地區的徐悲鴻、吳作人、李可染、李苦禪、吳冠中、葉淺予、黃永玉、黃胄、啟功等贗品;上海地區的吳昌碩、王一亭、朱屺瞻、謝稚柳、吳湖帆、關良、程十法等贗品;天津地區的康有為、李鴻章、翁同和、陳少梅、劉奎齡、范曾等贗品;河北地區的齊白石、王雪濤、趙望云等贗品;西安地區石魯、何海霞、劉文西、方濟眾、王西京等贗品;南京地區的傅抱石、潘天壽、宋文治、林散之、費心我、沙孟海等贗品;安徽地區的黃賓虹、韓美林、劉海粟、亞明等贗品;成都、重慶地區的張大千、陳子莊、郭沫若等贗品;廣州、深圳地區的高劍父、關山月、黎雄才、楊之光、林墉等贗品;東北地區的馮大中、于志學等贗品;香港地區的林風眠。除此,蘇州、揚州、湖南、河南等地區還專門仿制民國以前的書畫名作。作偽區域覆蓋了全國絕大部分地區,作偽對象涉及了中國絕大部分著名書畫家。
2、數量多
有資料表明,2006年共有100余家拍賣行舉辦了684次拍賣會,總成交額為150億人民幣,三假現象的劣跡因而充分暴露。[1] 2006年9月,福娃的設計者韓美林說,京城拍賣行的名家書畫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偽作。同年,著名畫家吳冠中親自叫停拍賣行於9月17日舉辦的“吳冠中作品專場拍賣會”,理由很簡單:沒有一件真品!已故的原中國書法家協會主席啟功先生的大度是出了名的,但面對一場拍賣會上25張全部假冒自己的書法作品,勃然大怒、拍案而起。一些仿制的名家書畫作品甚至在互聯網上公開出售,只要在搜索引擎里輸入“高仿字畫”,馬上就會找到數以萬計的相關信息,隨便打開幾個網頁,都聲稱自己能夠模仿任何名家字畫,有些作偽作品還批量供應,即使象淘寶、易趣等這樣有知名度的網站,字畫拍賣品也高達千萬種。
(二)真偽難辯
1、科技作偽
(1)照相腐蝕治印
印章是書畫的眼睛,紅色的印章是鑒定書畫的重要依據。傳統的印章只能單一制作,所以,現代人要仿制前人的印章或用人工的方法仿制現代人的印章而不被識別是不可能的。但制偽者借用當今十分發達的科技手段,使作偽技巧有了很大的提高,他們採用照相腐蝕技術製作書畫名家的印章,克隆原件達到以假亂真的目的,使一些喜歡帶著《書畫名家印鑒圖錄》進拍賣會的買家,因“印對畫不對”而屢屢買進假貨。
(2) 電腦印刷作畫
就印刷而言,電腦印刷技術和傳統印刷技術并沒有多少差別,問題是電腦印刷技術把印刷技術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二者的印刷質量不可同日而語。在書畫上慣常使用的絲網印刷品和珂羅版印刷品雖與原件有形似的效果,但構圖不正確、色彩較單調、墨韻欠生動。電腦印刷技術克服了這些缺點,除墨色對紙的穿透力存在明顯不足外,幾乎很少缺陷。如果字畫已裝裱或裝入鏡框而看不到背面,那么內行也會看走眼買進假貨。
(3) 利用資訊作偽
作偽者利用社會發達的資訊,如利用書畫名家的個人傳記,來了解其生活經歷和藝術創作;通過觀看當代書畫名家作品展覽會上公開陳列的真跡,面對面地揣摹名家個性的筆性墨韻,用以提高贗品的仿真程度。書畫家舉辦個人展覽是宣傳和認識作者的主要途徑,社會進步縮短了人與人交流的距離,強大的社會資訊大大地方便了作偽者對書畫原作者的了解,這就使當代作偽者在數量上比從前多,在仿真程度上比從前好。
2、協作作偽
(1) 假畫假照假圖錄
中國近十年來書畫市場發展過程,制假售假、唯利是圖的現象觸目驚心,作假、批發、
炒作、拍賣一條龍,呈現出協作作偽的特點。為了編造偽作假象,有人利用電腦把偽作、偽作所有人和原作書畫家合成在一起作圖錄;為了抬高偽作身價,有人將偽作與社會名流合成在一起公開展示擴大影響;為了表明偽作“流傳有序”,有人將偽作夾入同一畫家的畫集中再版,使偽作以正規出版的名義蒙騙買受人;[2] 有人干脆把偽作在國外制版印刷畫集,使偽作以“國外回流”的名義在拍賣會上頻頻亮相。
(2) 假畫假拍假鑒定
2001年間,中國畫壇發生過一樁大丑聞:43歲的河南省農民郭圣玉委托西安鄒占兔偽造了一批被稱為中國凡高的石魯作品,后經名家題跋、簽字,堂而皇之地進入藝術品市場,并有相當部分進入拍賣市場,郭圣玉因此牟利4000余萬元。經石魯家人、學生和研究者四處奔波、發表打假聲明、呼吁司法介入,經商丘警方偵破,直至3年后才徹底揭開這天方夜譚式的騙局,一些知名的評論家、鑒定家、畫家等都被卷入。由“三假”組成的撒謊共同體使藝術品市場變了味,確切地說,書畫拍賣作偽使整個過程成了公開的犯罪。
(三)歸責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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