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娜 ]——(2010-2-20) / 已閱10527次
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李娜
科學發展觀是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于發展的重要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也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指針。
科學發展觀這一重大戰略思想的提出,既為法院自身建設提供了新的思路,又對法院審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充分認識科學發展觀的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深刻認識落實科學發展觀是事關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更本所在,是依法治國的客觀需要,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法院隊伍建設的必然選擇,增強運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法官職業化建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北安市人民法院,是一個位于黑龍江北部地區的基層法院。2003年以來,我院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理論,并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使審判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起點。
一、法院審判工作的改革
2002年以前,我院的各個法庭分散在北安市的各區中,以法庭為單位獨立收案、立案。2004年,我院第一個辦公大樓的落成,標志著北安市法院結束了分散的收案、立案模式,在一樓設立了專門的立案接待大廳,由專人負責,案件當日統一分派到各法庭,減少了收案、立案的人力資源。
隨著科技的進步,2007年進行了第二次重大改革。辦公基本實現了現代化:不僅行政辦公配備有較好的微機、激光打印機、激光復印機、激光傳真機和一體印刷機,而且各庭室安裝了電話、配備了電腦,部分庭室還配有照相機、攝像機,并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統,從此結束了人工控制審限的時代。在引入案件流程管理系統以前,立案環節的材料都是手工填寫,因每個立案人員的筆體不同,容易使審判人員看不清當事人的信息。現在則由專人負責統一輸入電腦,用標準的文字、格式輸出立案的材料。而審判環節,則自動控制審限的時間,每日提醒審判員案件的進展情況及審限情況,在臨進審限時黃燈預警,如有超審限案件,則用紅燈來顯示,督促審判員及時結案。提高了辦公、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二、落實科學發展觀后存在的重大問題
(一)法院管理地方化。
其主要表現在:地方法院的人事權掌握在地方手中,法官的編制由地方確定;地方法院的領導職務由地方人大選舉和罷免,由地方組織部門考核、管理;法院職位由地方人大任免,接受地方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管理;法院的經費由地方財政撥付,辦公場所由地方提供;法官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地方財政發放,獨立審判往往難以保證,甚至法院的正常工作都要受到影響。
(二)法院職能行政化。
由于特定的歷史原因,我國實行以行政權為核心的管理模式,構建司法體制時也沿用了行政化的體制。主要表現在:一是法院法官身份公務員化。法院按照政府機構設置,法院干警以公務員的方式進行管理,按照公務員的標準享受工資和福利,進行考核、獎懲和晉升,法院處在界限鮮明的行政等級體系之中,行政職務的升遷仍然是法院干警追求的目標。二是法官工作行政化。審判管理和行政管理職能不分,審判人員和審判權管理處于分散化和無序狀態。最明顯的是法院為了配合黨委中心工作,派法官直接參與計劃生育、扶貧、追繳欠款、清收基金會欠款、移民等工作,混淆了審判權與行政權的界限。法院審判人員在審判工作中要接受數級行政領導的管理和制約,嚴重違背了法院工作特點和審判規律,與司法活動運行機制相背離。
(三)法院干警保障普通化。
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官缺乏身份保障。雖然《憲法》、《法官法》分別對法院和法官的地位、身份予以明確,但由于缺乏具體的保障制度,法院仍然被視為政府的一個部門。二是法官缺乏職務保障。我國沒有規定法官職務的保障機智,法官依法履行職務受到打擊報復或人身傷害的難以得到有效保護。司法實踐表明,法院審判工作中經常受到內部和外部的各種干擾,甚至受到誣陷、侮辱、攻擊,承受巨大的壓力,法官如果屈從于干擾和壓力就違背了法律原則,堅持法律原則又沒有可以依靠的保障制度,常常處于左右為難,欲爭無力的狀態。三是法官缺乏經濟保障。不少地方特別是經濟不發達地區的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法官待遇較低。
(四)外部監督表面化。
法官要接受人大的權力監督、組織人事監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等外部監督,事實證明外在監督方式不夠科學,違背審判規律,對法官依法行使審判權往往產生干擾,一方面造成監督越位,加重了法官管理的行政化傾向,削弱了法官的獨立審判能力,妨礙了法官素質的提高。
(五)人員的分散,造成資源的浪費。
法院書記員分散到各法庭,針對本庭案件進行送達、排期、開庭記錄等日常工作。但由于各業務庭受理的案件數量差異,造成了書記員工作量的巨大差異,有的業務庭案件多,書記員僅開庭前文書的送達都不能在5日審限內送出,往往舊存的案子還未送出,新的案子又分派很多,嚴重影響了案件正常的審判進度。而有的業務庭一年分派幾十個甚至幾個案件,書記員、審判員無案件審理。人員的分散,現階段已決定了案件審判期限的長短。
三、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人民法院的建設
人民法院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最終要體現在促進法院工作、解決突出問題上,落實在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確保司法公正高效上。目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人民法院能否適應新形勢,能否實現“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取決于高素質職業化法官隊伍。在推進法官職業化偉大歷史進程中,必須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發揚與時俱進的精神,緊跟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狠抓“發展第一要務”,循序漸進、卓有成效地推進法院改革,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職業化法官隊伍。
(一)改革法官的選拔制度。
逐步推行法官逐級選任制度,上級法院的法官職位出現空缺,從下級法院的法官中擇優選任;上級法院新錄用的法官,應先到基層法院工作,根據自身素質和工作業績,再選拔到上級法院,使上級法院的法官具有足夠的審判經驗積累。從而,確保一審、二審法官審理案件的專業性。
(二)改革書記員管理體制,實行書記員單獨序列。
這是法院工作的有力保障和配套措施。沒有一支穩定的高素質的書記員隊伍,法院工作將失去支撐。將書記員統一進行管理,在立案環節由書記員統一對案件進行送達、排期開庭后,再將案件下發到各業務庭,科學、合理的分派和使用書記員,能大大提高案件審理的效率,并提高人民法院在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三)加強法官職業培訓,提高法官職業技能。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前提是學習,要努力創建學習型法院,下大力氣加強法院人力資源能力建設,提高廣大法官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法官職業技能。一是更新學習觀念。科學發展觀注重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注重人的全面發展。法官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把學習作為工作的第一要務和生活的第一需要,將“要我學”變為“我要學”、變“年少學”為“終身學”,讓學習與工作高度融合,做到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二是加強法院交流。科學發展觀要求全面、協調發展。發達地區法院在審判管理、法院改革、隊伍建設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推進法院科學化進程中,開展法院交流,注重法院發展的整體協調,對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具有重要意義。
(四)加強法官職業保障。
建立法官職業物質保障制度。實行法官任職高薪制,使法院干警的待遇高于公務員待遇;使法官級別主要反映業務素質和榮譽,允許不同級別法官待遇有差別但限度應合理。
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科學發展觀為人民司法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打下了深厚的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思想政治工作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在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對于推進公正司法,落實司法為民,促進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的規范化、高效化,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人民法院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深入研究隊伍建設長遠發展問題,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質優良、道德品質高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職業化法官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