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勇 ]——(2010-3-4) / 已閱8096次
淺談基層人民法院院長的作用
陳勇
基層人民法院處于審判工作的最前沿,審判案件繁而雜。一般審判的案件雖小,但法律程序與大案是一樣的。有時,小案的審判難度并不亞于大案。正如俗語所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因此,法官隊伍的司法理念是否正確、工作作風是否扎實、司法能力是否過硬和判決是否公正等,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維護,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能否得以實現。而法院的管理者或領導人就是院長。俗話說“領袖的作用不可低估。強將手下無弱兵。要想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所以,筆者認為:有一個好院長肯定能帶出一批好法官,造就一個好法院。一個好法院是一方百姓的福祉。由此可見,基層人民法院院長(以下簡稱“院長”)的作用。
為什么院長會有如此重要的作用那?因為,院長是法院黨政一把手,是法官的法官。他(她)的素質直接影響其部下法官的整體素質。他(她)的能力水準決定了其部下法官的整體水準。xx區人民法院院長李女士的實例就比較典型。
李院長沒有豪言壯語,“解決沒商量”是她的座右銘。李院長完全是靠自身的正氣、能力、實干和人格魅力主持法院工作。上任僅一年多的時間,xx區人民法院的工作就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并摘得xx省優秀人民法院桂冠。李院長也沒有什么秘訣,就是密切、廣泛地接觸社會各界有關人士,尤其是普通百姓。傾聽他(她)們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地改進和完善法院的工作。僅就其始終堅持定期接訪,敢于現場辦公、當場“拍板”的作法,就足以說明院長的作用了。
無特殊情況,李院長始終堅持每周五親自主持院黨組成員集體接訪。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列席旁聽。通過現場辦公,及時處理審判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一般都是當場“拍板”,從不拖泥帶水。不僅加強了對案件審判質量的監督,也有效地震懾了辦案法官徇私枉法、偏袒和工作失誤。深受當事人普遍擁護、贊揚,和社會各界人士的高度認可。可以說是真接訪、真查處、真辦事,絕不含糊。當事人是帶氣而來,消氣而去。上訴、抗訴、上訪案件日趨明顯減少,法官整體素質明顯提高。取得了非常好的社會效果。切實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
利用院長接待日接訪,就把問題擺在桌面上,院黨組集體討論,社會各界現場監督,減少中間環節,不留回旋余地。無形中形成了對每名法官、每起案件的有效監督。法官對當事人的投訴,面對院黨組、當事人和社會各界人士要當場作出解釋,本身就是一種無形的巨大壓力。而接訪哪位當事人,反映什么問題,投訴哪位法官,事先根本不知道。這就要求院長必須具有高超的駕馭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促使法官必須要時刻把握好自己審理每起案件的質量,并按期審結。以求案結事了,形成“鐵案”。從而使法官在討論案件和決策的時候,必須要謹慎,考慮能否“過關”?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法官人人重視審判質量、效率和效果的良好氛圍和工作作風。
到院長接待日反映的一般都是矛盾比較突出的問題。當事人一般都是感到極為不公或極為不滿,帶著怨恨和充足的理由,滿懷希望才找院長投訴的。李院長從不回避矛盾和問題,也不護短。不管投訴哪位法官,哪位法官必須到場當眾解釋。經“庭審”分清責任,公正查處,一步到位。確屬當事人問題的,耐心解釋、安撫。確屬法官問題的,誠懇地向當事人致歉。就幾句淳樸的語言“真對不起了,作為院長我有責任。此案,我將全程監督。我不能保你滿意,但我一定能保證公正。”這對如果飽受法官刁難的當事人而言,是多大的心靈安慰啊! 同時,李院長當場提出處理意見。對有瑕疵的法官提出批評,責令其改正。對問題嚴重的法官視情節采取調整崗位、紀律處分、免職和辭退等處理措施。并將處理結果盡快通報當事人。從實施這一制度至今,李院長共接待來訪人員400多人次,妥善處理了320余件群眾投訴,有效地平息了民怨。當事人滿意率高達96%,進京上訪同比大幅下降90%以上。
李院長主持院黨組每一次集體接訪,都相當于開一次黨組會。始終能掌握和了解相關的信息、情況和問題。使院黨組的工作和決策更有針對性,更容易達成共識。通過院黨組集體接訪,切實解決說不過、判不明和案結事不了等問題。有效地規范了法官的執法行為。
每次院長接待日接訪情況,日后都進行通報。法官看到通報后,都會認真比照和思考。并有針對性地改進自己的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了類似事件再度發生。這樣一來。院長接待日也就成了提高審判案件質量的培訓日。也起到了“學術”交流的作用。接訪活動又演變成了法官的教育課和研修課。法官的整體和綜合素質隨之不斷提高。
院黨組通過接訪發現的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效果,適時、不失時機地推出新舉措。一、要求立案階段的庭前準備不能超過2個月,速裁案件20天必須結案,開庭后20天結案。并采取日跟蹤、周考核、月通報制度,即對即將到規定審限的案件每日跟蹤,每周對案件進行綜合考核,每月對各業務庭室的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從而達到了及時預警,督促案件質量的作用。二、制定發改案件責任追究制度。對二審發改案件逐月統計出來,結合上一級法院的裁判文書、發回函及是否有鐵東法院審委會討論、討論的意見是否一致和個人說明等各項因素,對每一起案件的發改原因進行了深一層次的分析,認定發改案件審判質量責任。對在主觀或客觀上確有瑕疵和錯誤的案件進行逐案分析,開展錯案、瑕疵案件討論學習活動,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三、實施審判調度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審判分析會,專門對上月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了綜合分析,及時讓各庭室負責人了解自己工作進展情況、地區排名情況和存在的差距,明確下一步工作方向。
通過持續接訪活動,也促使法院的工作形成了良性循環。院長也從瑣碎的事務中逐步解脫出來,一心抓大事、攻難關、謀發展。
綜上所述,有好院長法院就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