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錦雄 ]——(2010-3-30) / 已閱7156次
刑法研究的心理痕跡-《刑法的辯護與批判》后記
歐錦雄
時間總是在自然地流逝,屈指算來,我從事刑法學的教學科研工作已達二十一年。自從摸到學術研究的門路后,我對學術研究逐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探究學術問題的真諦是一個艱難的追尋歷程,其間研究者往往需要付出利益或快樂的代價,然而,一旦學術問題得以解決,其投稿出去的文稿被刊物發表,其愉快的感覺是難以言表的。學術生涯其實就是苦中找樂,也可以說,學術研究是學術人的苦樂游戲。這些年來,我就一直在玩這苦樂游戲。
自從對刑法學產生研究興趣以來,我總是以撰寫論文的方式研究刑法問題。我也曾考慮過出版兩、三本個人的學術著作,并一直在努力工作,本打算幾年后再完成這一心愿,然而,2006年底,我有幸被評為“2005年度廣西新世紀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并從財政上獲得科研資助。這激勵著我去早日實現這一心愿。《刑法的辯護與批判》一書是以近十年來我研究刑法理論的部分科研成果為基礎,經過最近一年多時間繼續刻苦鉆研而完成的。為了完成這科研項目,在近一年多的時間里,我充分利用了各種業余時間來從事研究工作。在這一年多的所有節假日里,我幾乎都是在爬方格子中度過。本書中的“中國刑法發展的沉思”、“科學犯罪構成模型的追尋”、“法定的刑法因果關系理論之構建”、“刑事責任真諦的追問”、“主觀解釋和客觀解釋之爭”、“擴張解釋與類推解釋的辨析”、“不作為犯罪的概念和范圍”、“‘ 單位主體和自然人主體行為構成競合論’ 之提倡”等內容即是在近一年多時間里完成的。本書的許多前期研究成果曾在法學報刊、雜志發表過,在將這些前期研究成果納入本書前,我對許多內容進行了修改或調整。
二十一年來,我在不斷地閱讀各種法學書籍,在不斷地筆耕,在教學中成長,在寫作中進步,與歲月同行,不知不覺中人到中年。年齡的增長自然產生一些人生感悟和學術感悟。在此,不妨暢談一下,以抒胸意。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中期,刑法學界普遍否定法人(單位)可以成為犯罪主體,并在理論上言之鑿鑿,但是,到了同一世紀的九十年代,贊同法人(單位)可成為犯罪主體的聲音占據上風,并在理論上進行了全面的論證,被立法機關采納后,其在新刑法典里確立了牢固的地位。近些年來,司法實務界出現了濫用擴張解釋之風,懲罰不純正不作為犯罪也似乎成為理所當然之事,而支撐其做法的刑法理論早已存在,并得到不斷強化。凡此種種,讓我覺得刑事領域出現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幻景。近年來,隨著恢復性司法、刑事和解理論的突起,司法實務界廣泛地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去罪、免刑或減刑。這一現象又讓人體會到“欲去之罪、何患無辭”的感受。刑法理論一會兒左,一會兒右,孰真孰假?從這一現象可知,刑法理論對立法和司法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這也讓學術人感到自身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學術人不應帶著個人功利的目的去研究問題,而應理性地思考問題。學術要創新,學術要求實和求真,學術人應具有社會責任感,應積極參與到學術的辯護和批判之爭論中,以追尋歸真的理論去指導實踐,讓社會法律制度合理,讓公平、正義永存人間。
這些年來,隨著讀書的增多,思考領域的擴大,產生了許多想研究的問題,許多論文的腹稿已有,一些專題的學術專著構思已產生,但是,我漸漸地感覺到身體大不如前,出現了力不從心之感覺。我在撰寫本書過程中,曾一度使自己身體勞累過度,因此,深深地感到學術研究者確需有個好身體。我國一些著名法學家,學術成就卓著,著作等身,我想,這除了與他們具有非凡的聰明才智以外,也與他們具有硬朗的身體不無關系。可見,搞學問的人一定要持之以恒地鍛煉身體,以保證有旺盛的精力開展研究工作。
人各不同。學術人要學術、要生活,要求實和求真。近幾年來,我時常警醒自己:學術作品不宜求多,但要盡可能力求精與真。我希望自己用心寫成作品,并應敝帚自珍。當然,作品是好是壞,應由人評說。但求自己盡心去完成的作品會對社會有些許的作用。
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價值如何評價,這是社會科學界較關注的問題。有人認為,某一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是否有價值,應以它是否為實踐部門所采納,或是否直接指導了社會實踐為參考依據。就法學研究成果而言,應以這一成果是否被立法或司法所采納為依據,或者是以能否直接指導其他法律適用活動為依據。我認為,這一認識具有片面性,這里存在著認識上的誤區。法治的進步,需要法學的繁榮,法學的繁榮靠各領域、各階層的法學研究人員合力來發揮作用。任何一個人,任何一本專著或者任何一篇文章,都不能單獨成就法學繁榮。在法學研究成果里,是法學基本理論的價值大?抑或是法律實務研究的成果價值大?我認為,這兩種成果同等重要,它們均會直接或間接地對立法、司法等法律活動產生影響。其影響可能會產生于現在,也可能產生于未來。法理學、法哲學和各部門法的基本理論同樣會直接或間接地對各種法律活動產生影響,這些理論往往是通過產生法學理念來影響人們立法、司法或從事其他法律活動,這種影響往往更深遠、更持久。法學基本理論的作用一般不會立竿見影,其作用往往可能體現在將來,因此,在對法學基本理論的價值進行評價時,應深刻認識這一點。基于前述認識,我較重視刑法基本理論的研究。長期地對刑法基本理論的思考和研究,也最終促成本書的出版。
隨著社會對社會科學研究的重視,各高校、各單位往往會對發表了研究成果的人給予物質或精神上的獎勵,且獎勵力度漸趨增大。有人認為,學術研究者的研究成果發表后,他可得學術獎勵,職稱可得以提高,因此,學術研究者主觀上是為了自己,其學術研究行為是一個自私行為。這種理解是值得討論的。人具有自私的本能,這是不言而喻的。學術人應是一個自私和大公的復合體,學術人應有社會責任感,學術人也不可避免地得考慮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也會在考慮生活質量的提高。因此,社會上各種促進社會科學發展的獎勵措施,是在根據人性的基本特點而制定的,這是無可非議的。從實際效果看,這些獎勵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社會科學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的進步。當然,社會科研成果的不合理評價體系,也在阻礙社會科學的發展。無論如何,學術人不應過于考慮個人的功利,許多優秀的作品往往是學術人基于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在不計較個人得失的情況下完成的。在教學科研以及參與司法部門的疑難案件討論中,我常常碰到一些刑法理論難題。我的性格較為執著,每當刑法理論難題困繞我時,我會感到全身不舒服,并產生非弄清這一理論難題不可的想法,并將其作為一個研究項目,一旦解決這一理論難題,并讓其變成論文時,就會覺得全身爽快。對我而言,促使我去從事科學研究的重要原因是,疏通思想脈絡,療理思想疾患。
人生有限,而一本用心鑄就的學術著作往往需要漫長的時期去完成。這本書是我耗費了多年精力而完成的第一部個人學術著作。生命不息,研究不止。在以后的歲月里,我希望自己重點關注刑法理論里的幾個重要專題,爭取在各相關專題范圍內撰寫系列論文,一旦對某一專題形成思想體系再考慮出版書籍。學術人必須遵守的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不要出于個人功利而制造學術垃圾。我將時刻銘記這一學術道德準則。學術人要生活,要研究。在浩瀚的宇宙里,每個人是如此的渺小。在茫茫的刑法理論海洋里,有研究不完的問題。每一個刑法學人都不可能把所有的刑法問題都研究完。在將來,若我感到累了或想偷懶一下,我將會自嘲:別太貪心了,留給別人、留給未來人一些問題研究吧!每一個研究者均應在刻苦研究的同時,給自己留下一定的休閑時空,并健康而快樂地享受人生。
一個人的成長離不開別人的幫助,一本著作的問世必定需要許多人支持。在本書出版之際,我向曾關心和支持我的人們表示衷心感謝!
(摘自《刑法的辯護與批判》,歐錦雄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年12月出版。題目為摘錄時增加。關于本書的討論可見法律博客:刑法的辯護與批判:http://xfdbhypp.fyf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