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隨勤 ]——(2010-3-31) / 已閱6540次
新拆遷條例還得拼多少條命
陳國興 孫隨勤
又一起以生命對抗強制拆遷的事件發生。
3月末的江蘇連云港市東海縣黃川鎮,為阻攔鎮政府強拆自家養豬場,兩人澆汽油自焚,68歲的男子陶惠西死亡,其92歲的父親陶興堯被燒傷。而在3月初,湖北已發生一起因強拆而致老人被“活埋”的人間悲劇。
在被公眾詬病的舊拆遷條例即將廢止,被各界寄予期望的新拆遷條例已發布征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公布實施之際,再次發生這樣的極端事件,既令人憤慨,又令人擔憂。
據稱,最近在一些地方已出現集中強拆的苗頭。這是憑借舊拆遷條例的翼護上演最后的瘋狂,還是對即將施行的新拆遷條例的公然藐視?
盡管我們寧愿相信,這是中國大地上強拆的“最后晚餐”,但血的事實更讓我們清醒和警惕:和諧拆遷之路漫漫。新拆遷條例出臺容易,要變成日后拆遷行為的基本規范還很難。難就難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在進行強拆等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某種無視公民合法利益和人身權利,通過暴力等手段實現自己意志的“暴政思維”,不可能在短時期內改天換地。
剖析極端強拆案例可以發現,某些公權對私權的侵犯,不斷刷新暴力血腥的程度。從睡夢中被彪形大漢抱起、驚回首房屋已成平地,到放蛇恐嚇;從被統一著裝、手持鐵棍的大漢暴力驅趕,到被“活埋”、被迫自焚。這種不斷升級的侵犯,也不斷挑戰著社會和公眾的心理承受底線。
人的生命最可寶貴。這本應是公權和私權的“紅線”。然而,某些公權對私權自視至高無上,踩踏紅線事件屢屢發生,忘記了要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私權通過正常渠道捍衛權益卻無門,發現除了性命已別無他物,不得已用死來捍衛尊嚴與權益。
然而,即便拼上性命,也無法阻擋強拆。陶興堯父子的遭遇即是如此。這種對生命的侵犯和漠視,對逝者的不尊重,足令生者心寒——公權站在了公眾的對立面。
研究極端強拆案例,我們還發現,矛盾的焦點其實多在于補償。也就是強拆一方不按標準和被拆方實際情況給予補償,被拆方不但未從拆遷中獲益反而利益受到損害。或許,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并未意識到,在一個公民權利更加彰顯的文明社會里,即使拆遷補償合理,公民也未必同意拆遷,他還可能誓死捍衛他在此地居住的權利。對此,公權是趁早收回侵犯私權的利刃,回到民主、依法的軌道上,還是繼續暢行無忌,直至撞上南墻?
新拆遷條例的落地生根,還有待各地政府部門的戰略思維和高度警醒,不折不扣地執行,而莫變著法子使新條例走樣。
必須重溫新條例中的內容:“實施強制搬遷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按照補償決定,對被征收人先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產權調換房屋、周轉用房。”“房屋征收部門及其委托的單位不得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方式實施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實施搬遷。”
從歷史發展眼光來看,這不是最高標準,而是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