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碩 ]——(2010-4-21) / 已閱13462次
物質決定意識,意識對物質有能動作用。我們在強調加強行政道德規范建設的同時,不能忽視政府官員的物質需要。官員也是社會的一般人,有著平常人的物質追求。同時,由于其所處的社會地位的特殊,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的物質需求高于一般民眾。因此,有必要調整現階段的政府官員的工資水平以及各種待遇,使權力階層具有與其身份地位一致的收入水平。當然,由于我國官員的工資與國家財政收入掛鉤,而財政收入的提高不是一躕而就的事情,并且我國現階段還存在政府機構設置不合理,人員配置冗余的狀況,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深化行政機構改革,精簡人員,通過減“僧”的方法達到增“粥”的目的,從而提高政府官員的工資水平,有效抑制貪污腐敗越軌行為的發生。
(三)加強行政監督,建立健全反腐的司法制度,發揮社會制裁功能,提高非法途徑成本
目前,我國對行政機構和行政管理人員的監督主要依靠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和行政系統外部的監督。綜合發揮系統內外的雙重監督作用,加強對政府官員執政行為合法性、合理性、正當性的監督。同時,建立健全反腐敗的司法制度,抓緊制定專門的反腐敗法律法規,及時預防、發現、偵破、查處各種腐敗行為,充分發揮社會制裁功能,一旦認定政府官員的行為屬越軌行為,必須訴諸于外在的社會控制力量,使其受到應有的懲處,提高其非法途徑的成本,使后來者、效仿者在越軌前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從而不敢輕舉妄動,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抑制貪污腐敗越軌行為的發生,達到規范權力階層行為的目的。
腐敗是一種復雜的世界性社會現象,古今中外都有腐敗,哪里有腐敗,哪里就有反腐敗。要把反腐工作當作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來抓。肅清腐敗,須從源頭上解決,尋找當今腐敗行為存在的社會原因,大力發展經濟,推動科技水平的提高,使反腐工作落到實處,廉政之風遍及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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