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翟巍 ]——(2010-7-19) / 已閱10777次
波蘭現行憲法特征淺析
翟巍
作為歐洲大陸最早產生現代憲法(波蘭第一共和國《五·三憲法》)的國家,波蘭在世界憲政發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波蘭現行1997年憲法在本國優良憲政傳統的基礎上, 不僅采納吸收了世界先進國家憲法的優良經驗,而且考慮兼顧本國國情,從而形成自身獨特的制度設計風格。
波蘭現行憲法的制度設計主要具有以下鮮明特征:
一、“上帝”概念之泛化與虛化
現代憲政國家的重要標志是政教分離,波蘭現行憲法的設計者必須遵循這一基本原則。然而波蘭絕大多數民眾信仰天主教這一國情, 又迫使波蘭現行憲法設計者在憲法制度設計中無法回避這一基本國情。
有基于此,波蘭現行憲法設計者在憲法序言中將“上帝”概念表述為“事實、公義、好與美之源泉”。【引注1】這一關于“上帝”的表述既顧及到絕大多數民眾信仰天主教上帝這一現實, 又從法技術層面使“上帝”概念的闡述界于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中間地帶,使之虛化與泛化,使唯物主義者與唯心主義者及不可知論者均可按自身信仰解構憲法中的“上帝”概念,從而有效避免憲法的制度設計陷入政教結合的泥沼。
此外, 波蘭現行憲法序言還明確闡釋,全體波蘭公民不僅包括信仰“上帝”的民眾, 而且包括具有其他信仰的民眾。【引注2】在波蘭現行憲法第53條中,信仰與宗教自由得到了細致闡述與規定。這一系列輔助法技術設計, 使政教分離的憲法原則得到進一步強化與固化。
二、國內條約之國際法化
依據波蘭現行憲法第91條第1款規定, 經國會批準的國際法意義上的條約在波蘭共和國法律冊公布以后, 一般將成為波蘭國內法的組成部分, 并獲得直接適用性;例外情況是, 該國際條約的適用預先將特定法律的頒布設為前提條件。
這一國際條約國內法化規則在波蘭加入歐盟以及歐盟加速一體化進程中日益顯示出重要性與適用性, 它有效避免了歐盟法律與波蘭國內法律在適用位階上可能產生的沖突。
三、“保護老兵”理念之憲法化
波蘭現行憲法第19條內容設計在世界各國憲法中可謂獨樹一幟。它以憲法獨立條款的形式強調了波蘭共和國對為波蘭獨立而戰的老兵負有特殊保護與看顧義務。由于波蘭歷史上多次遭受侵略,數次亡國, 第19條的設計實際上隱含了憲法設計者對波蘭民眾為了主權獨立抗爭歷史的紀念。
四、國防外交領域行政運行體制之準二元化
依據波蘭現行憲法第126條第1款與第2款規定, 波蘭總統是波蘭共和國最高代表。【引注3】然而在憲法層面上,波蘭總統很大程度上并不具有主導與控制政府的職能。【引注4】在憲法實質操作層面, 波蘭總理具有主導政府運作的職權。波蘭總統依據憲法僅具有代表職能、仲裁職能以及在國防與外交政策領域的執行職能。【引注5】但由于波蘭現行憲法關于總統與總理在國防與外交政策領域的職權劃分并不清晰,所以在現實操作中產生了總統與總理在此領域的嚴重職權沖突。盡管波蘭憲法法院曾試圖調和這一沖突, 但迄今仍無顯著效果。
因為波蘭總統可依其在國防與外交政策領域的執行職能嚴重制衡總理主導的政府職能在此領域的行使,所以波蘭現行憲法在國防與外交政策領域體現了行政運行體制之準二元化原則。
五、國會上議院虛職化與下議院實權化
與大多數現代民主國家一樣,波蘭國會依據憲法由上、下議院組成。下議院由460 名議員組成, 議員經普遍、同一、直接與秘密的額度選舉產生。【引注6】上議院由100名議員組成,經普遍、直接與秘密選舉產生。【引注7】但波蘭上議院已虛職化,是歷史遺留的產物, 僅具有象征性的議會職能。波蘭下議院則依據現行憲法在實質意義上履行議會的立憲、修憲、立法與監督政府權力行使的職能。【引注8】
以上是筆者關于波蘭現行憲法制度設計特征的粗淺分析,望拋磚引玉,與學界同仁商榷。
引注:
【1】參見波蘭現行憲法序言;
【2】參見波蘭現行憲法序言;
【3】Vgl. Piotr Tuleja, Grundlagen und Grundzüge staatlichen Verfassungsrechts: Polen, in: Handbuch Ius Publicum Europaeum, Band I, Grundlagen und Grundzüge staatlichen Verfassungsrechts, Heidelberg, 2007, Rn. 80.
【4】Vgl. Piotr Tuleja, Grundlagen und Grundzüge staatlichen Verfassungsrechts: Polen, in: Handbuch Ius Publicum Europaeum, Band I, Grundlagen und Grundzüge staatlichen Verfassungsrechts, 2007, Heidelberg, Rn. 81.
【5】Krzysztof Wojtyczek: Öffentliches Recht, in: Liebscher/Zoll, Einführung in das polnische Recht, München, 2005, S. 27.
【6】Krzysztof Wojtyczek: Öffentliches Recht, in: Liebscher/Zoll, Einführung in das polnische Recht, München, 2005, S. 22.
【7】Krzysztof Wojtyczek: Öffentliches Recht, in: Liebscher/Zoll, Einführung in das polnische Recht, München, 2005, S. 22.
【8】Vgl. Krzysztof Wojtyczek: Öffentliches Recht, in: Liebscher/Zoll, Einführung in das polnische Recht, München, 2005, S. 22-23.
作者簡介:翟巍,山東萊州人,德國美因茨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在共同成長歐洲中體制轉軌與經濟整合” 法學項目組成員暨DFG法學博士獎學金獲得者,德國美因茨大學法學碩士(LL.M.), 波蘭克拉科夫雅蓋隆大學“波蘭法律學院”(SDPR)法學項目畢業, 華東政法學院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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