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時華 ]——(2010-10-22) / 已閱5058次
手語學習進法院 —— 云南高院以黨建促審判活動側記
唐時華
“您好!”、“請放心,我會依法處理的。”“謝謝您的配合”。近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的會議室里,法官們正在認真地跟著昆明市盲啞學校的老師學習手語。這是云南高院民三庭黨支部“沙龍活動”系列活動中的一項——“法律用語手語培訓班”。 作為支部成員,云南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思明也參加了當天的學習活動。
“這是我們民三庭支部以黨建促審判的系列舉措之一。在實踐中,看到一些盲啞當事人參加訴訟,我們就一直在思考,如何進一步做好司法為民,在我們的點滴工作中,真正為當事人服務。為此,我們主動聯系昆明市盲啞學校的老師,來到法院,教我們的法官學習手語。這樣做,便于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交流,便利特殊人群參加司法活動,用我們法官自己的實際行動把司法助殘活動進一步落到實處”。云南高院民三庭庭長杜瑞芳介紹說。
學習手語,只是云南高院以黨建促審判,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的舉措之一。近年來,云南法院僅僅在立案方面的多項舉措,剛一出臺就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一是變法院“立案大廳”轉變為“訴訟服務大廳”。立案大廳是法院的窗口,云南高院在多年的實踐中,從機制上,積極構建立案信訪工作新機制,建立人民法院構建訴訟服務體系的新格局,將傳統的立案信訪工作賦予新的內涵陽光司法,真正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公正司法的工作宗旨。比如,云南高院黨組從轉變觀念入手,提出“為民、務實、平等、謙抑”八字方針。在工作方式上,云南高院圍繞司法服務,在全省逐步建立推行“服務承諾制度”、“信息公開制度”、“首問負責制度”以及“跟蹤督辦制度”,以創新機制實現立案信訪工作的疏導、中轉、跟蹤督辦三大功能,破除司法的“神秘主義”,向公眾公開辦案流程,接受群眾檢驗和監督,實現陽光司法。在司法為民的環境創造上,針對云南全省目前有288.3萬名殘疾人的實際,截止2010年5月16日,云南全省三級法院均已對相關公共設施進行了必要的改造和修繕,無障礙通道建設項目已全部建設完成。
“法官這樣做,讓殘疾人朋友感到:走進法院,就像是走進自己的家,面對與自己用手語交流的法官,內心的茫然和交流的困難消失了,就像是面對自己的親人。法官們學習手語,真的是一件大好事!”教法官們學習手語的昆明市盲啞學校老師這樣說。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唐時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