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君 ]——(2010-11-3) / 已閱6153次
淺析贍養糾紛案件執行難的對策
宋君
近幾年來,涉老糾紛特別是贍養糾紛案件日趨增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贍養費用的案件不斷增加,如何在執行階段做好老年人的維權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已成為當前法院的一項刻不容緩的任務。 實踐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解決贍養糾紛案件的“執行難”。
1、挖掘贍養糾紛的誘因,找準矛盾焦點,有的放矢。在執行贍養糾紛過程中,執行人員應及時了解引起該贍養糾紛的根源,既要將重點放在贍養糾紛案件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執行上,又要以其他矛盾糾紛的解決為切入點,有時也有必要引導當事人妥善解決的其他家庭矛盾糾紛,這就要求我們找準矛盾焦點,有的放矢,這既注重調解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也要講求了工作效率。
2、以做思想工作為主,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為輔。注重促成當事人執行和解工作,盡量少用或不用強制執行措施。做到耐心、細心、誠心。要耐心聽當事人傾訴,耐心做當事人的說服和教育工作;細心安排調解,抓住最佳時機,通知雙方都到場,細心照顧老年人的情緒變化,細心保證調解內容的完整;以誠心對待當事人,用誠心感化當事人。
3、找準法律和道德的結合點。執行贍養糾紛與執行其它糾紛不同,執行人員應當充分利用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的親情關系、血源關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僅要從法律的角度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更要從道德的角度讓當事人明白贍養老人是其應盡的義務。同時要深入將 “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精神貫徹到執行中,負責執行的辦案人員在當事人“對簿公堂”后的執行過程中,進一步有針對性地作好釋法明理工作,促成當事人協調和解解決贍養老人問題,做到案結事了、人和。
4、堅持執行與人民調解銜接,利用執行工作中社會組織、人員的協助資源。法院執行機構應及時將涉老案件,特別是贍養糾紛案件的信息反饋給相關組織和單位,同時發揮社區、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組織在案件調解中的作用,發動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協助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切實把調解工作落實到了贍養案件審理的最后關鍵階段。督促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促進和諧穩定。
北安市人民法院 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