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勝宇 ]——(2010-11-4) / 已閱7036次
我國洗錢犯罪活動的現狀
王勝宇
我國目前正處于社會轉型期,近年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日益猖獗。據世界銀行統計,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外流的資金高
達800至1000億美元,減去政府批準的150億美元左右的對外投資,實際資金外流額約500至850億美元。近年來資本外流仍保持在每年近100億美元的規模。1據公安部公布的數字,2000年全國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已達86萬,按每人每天吸食毒品的最低劑量和最低價格計算,全國每年被吸毒人員消耗掉的錢財至少要471億元人民幣,相當于建造9條京九鐵路的造價。當前,在缺乏專門調查統計的情況下,我們也很難對我國洗錢活動的狀況做出精確估計。但是,隨著各種經濟犯罪和有組織犯罪的不斷增多,尤其是走私、制假販假、各種形式的詐騙以及黃、賭、毒等犯罪,為犯罪分子積聚了巨額暴利,許多案件的一案涉案金額就高達幾千萬甚至上億元,而犯罪分子則通過開辦公司、做貿易、經營股票以及向海外存款投資等達到了洗錢的目的。
近年來,我國內犯罪分子直接實施的洗錢犯罪案件己有多起,除個別犯罪分子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較為復雜的洗錢犯罪外,絕大多數犯罪分子的洗錢方式簡單、原始,大部分是把臟錢用于購置產業、投資建廠、開辦公司等直接洗錢。境外犯罪組織利用我國在金融、外貿、投資等方面管理的漏洞到我境內大肆進行洗錢犯罪的情況也日漸突出,并己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據統計,截止2000年,我國累計實際利用外資3484億美元。由于我國未立法對外資來源及性質予以審查,可以斷定,在上述的巨額投資中,必然有相當一部分是“洗錢投資”。實踐中我們己經發現,一些境外犯罪組織利用一些地方政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迫切心理和政策漏洞,將其海外犯罪所得或在我內地滲透犯罪所得投資辦廠或進行國際進出口貿易,特別是經營餐飲娛樂行業,一方面清洗贓錢,另一方面繼續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如臺灣一黑社會成員利用其販毒得來的黑錢在我湖南省某縣投資承包了一片荒山,并在里面設立了一個冰毒加工廠,繼續進行制、販毒活動
參考文獻:
1.參見隆國強《我國資本外逃形勢嚴峻》,載《中國經濟時報》,1997年5月14日;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