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翔 ]——(2002-11-25) / 已閱17261次
小議國有小型企業改革
華東政法學院刑事司法系 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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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 論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在我國經濟生活中居于主導地位,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要經濟基礎,搞好國有企業改革,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鞏固社會主義制度,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在當代企業中,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其在國民經濟中的骨干作用,理所當然的成為改革中的重頭戲。不過在重視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國有小型企業的改革。因為國有小型企業改革無論在難易性還是在必要性上,都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國有小型企業面臨的困境
由于歷史的、環境的、政策的、企業自身等多方面因素,國有小型企業相對于國有大型企業來說,除了負債率高、養老負擔重、企業冗員多、資產流失嚴重之外,面臨著更大的困境。
1. 國有小型企業由于規模小,技術、產品和管理水平都比較落后,競爭能力比較差,經濟效益非常低。據1996年《中國統計年鑒》,國有工業企業資產負債率為65.5%,小型工業企業的資產負債率為71.5%,比平均水平高6個百分點,比大型工業企業高10個百分點。國有小型企業的銷售利潤為--0.87%,凈資產利潤為--1.06%。在全部虧損的國有企業中,虧損的國有小型企業占總數的90%,占全部國有小型企業的60%。國有小型企業資產流失嚴重,國有權益損失殆盡。
2. 現實中,國有小型企業由于規模小,技術、產品、管理水平落后,面臨的競爭程度高,市場需求變化快,因而政府承擔的風險一般要大于收益,同時由于國有小型企業數量眾多,分布面廣,委托代理層次多,關系復雜,管理的成本較高,國有化的經營往往不能帶來預期的效果,反而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和社會負擔,所以往往不易管理。
3. 國有小型企業經濟效益不盡人意,國家每年要從效益較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所創利潤中抽取相當一部分來扶持它們,但是國有小型企業依舊不能扭虧,反而每況日下。國有經濟效益降低了,國民經濟中的失業問題、債務問題和虧損問題的壓力被大大加劇了,國民經濟改革的步伐受到制約。據清產核資的結果,全國國有企業目前有30多萬戶,其中國有小型企業25.5萬戶,占84.4%。小型企業職工人數為2346.9萬人,占全部國有企業職工人數的30.3%, 資產總額是全部國有資產總額的17.6%。國有小型企業改革的成敗對整個社會、整個國民經濟都有著十分深遠的影響。
國有小型企業改革的方向
國有大型企業大都集中在能源、基礎設施、交通、通訊、金融業和支柱產業等國民經濟的關鍵部分,社會化程度較高,承擔的社會功能和宏觀功能較多。而國有小型企業一般集中在一般性的非主導部門,并且規模較小,市場化程度高,競爭性強,分布面廣,在國民經濟中不具有主導作用,改革社會震動面和改革難度較小,所以改革起來難度相對較小。
我們應該針對國有小型企業的這些實際情況,按照“三個有利于”的標準,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股份合作制、承包經營和出售等多種形式,把小型企業直接推向市場,加快國有小型企業改組步伐。要推進企業技術進步,鼓勵、引導企業和社會的資金投向技術改造,形成面向市場的新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機制。要加強科學管理,探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我國國情的企業領導體制和科學管理制度,建立決策、執行和監督體系,形成有效的激勵和制約機制。要建立好企業領導班子,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實行鼓勵兼并、規范破產、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再就業工程。
國有小型企業改革的難點
國有小型企業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情況,改革中存在著一些難點問題:
在城市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方面:
1. 與企業改革密切相關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不完善。
2. 需要逐步建立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制度為重點的比較完善的社保制度。
3. 應建立城鎮住房公積金,加快住房制度改革。
4. 要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理順銀行與企業的關系。
5. 應該推進勞動人事制度改革,造就一批高水平、職業化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
6. 應放開放活企業,讓其自由發展,自負盈虧。
在企業本身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1. 國有企業的雙重約束還很突出,指令性計劃和直接行政干預雖然大大減少了,但間接的行政干預和國有企業對政府的依賴還很嚴重。
2. 雖然在商品市場上,企業的生產銷售和價格的形成絕大多數都納入市場競爭的軌道,但在資本和勞動力市場上,國有企業的市場化程度還比較有限。
3. 在擴權讓利之后,企業具有了較強的利益刺激機制,但企業內部的約束機制和治理結構還很不健全,內部問題突出。
4. 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大鍋飯”、“鐵飯碗”,企業辦社會等體制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完全解決。
5. 國有企業的產權仍然受“條條”、“塊塊”的行政隸屬關系的制約,國有企業的產權缺乏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流動性、競爭性等等。
國有小型企業改革的一點建議
為了解決國有小型企業改革這一難題,我國政府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政策,放小是對國有小型企業區別不同情況,按照“三個有利于”的標準,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股份合作制、承包經營和出售等多種形式,把小型企業直接推向市場,加快國有小型企業改組步伐。放開放活國有小型企業,著眼點是企業,但不必把每一個企業都搞活,而是可以并且應該打破地區、行業、部門隸屬關系和所有制界限,在全國范圍內尋找生產力最佳結合點及資產重組和資源配置的突破口,從社會范圍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從而搞活整個國有經濟。
1. 對于那些有發展潛力的、經營狀況良好的國有小型企業來說,可以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發展成為大中型企業,不再做政府的附屬物。
2. 對于那些經營狀況不算很好的國有小型企業,可以實行股份合作制,企業全體職工集資入股、股權、產權量化到人,對企業進行職工的民主管理,企業職工除按勞取酬外,不對企業盈虧負責,按股分紅,按股承擔責任。這樣可以大大增強職工的工作熱情,提高企業的活力。
3. 國有小型企業可以走兼并之路,通過兼并形式,小型企業可以改組成為某一大型企業的分廠、子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增強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力,使企業獲得生機與活力。并且這樣可以把國有小型企業的產權從政府手中轉移到大的企業集團或公司中,在國有資產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實現真正的政企分離,達到放開放活的目的。
4. 對國有小型企業可以進行拍賣。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戰線過長,不利于充分發揮其優勢,對那些不涉及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的小型企業,有的可以通過拍賣形式進行改制,以達到優化國有資產的目的,也有助于小型企業理順責權利關系,盡快搞好搞活。同時拍賣得來的資金,可以投入那些急需資金的企業,一舉兩得。
結 束 語
通過上面的論述,我們可以清楚認識到目前國有小型企業面臨的困境,其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是無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