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祖國 ]——(2003-1-29) / 已閱19758次
8月27日,SEC一致投票決定,在美國上市的外資企業也必須遵守新法案,也就是說,在美外資企業的CEO和CFO,也必須對公司財務報表的正確性進行宣誓,此表決8月28日生效。
對那些在美國上市的外資企業而言,這無異于當頭一棒。因為歐美會計方法的不同,新法案會給歐洲企業帶來巨大損失。所以早在新法案公布之初,即有歐洲公司對此表示強烈抗議。歐日等國紛紛質疑新法案侵犯了他們的國家主權,違反國際法。其中德國工業總會還威脅要通過歐盟尋求法律途徑對此案進行抵制。歐盟官員博爾克斯·泰因則警告說,如果美國一意孤行,15個歐盟成員國將會進行報復。日本法律界人士認為,新法案會令“美國的法律凌駕日本證券和會計法則,明顯地違反國際法及侵害日本的主權。”為此,歐日各國的市場監管機構和企業律師已要求SEC對在美國上市的外資企業提供豁免權。但SEC表示,他們會強迫外企執行新法案。
受此新法案影響的外國公司估計多達1300多家,包括諾基亞公司、索尼公司、德國戴姆勒—克萊斯樂公司等。為免麻煩,索尼和諾基亞等同時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已表示他們會嘗試遵守美國的規定,盡管這可能會帶來諸多的不便。
與此同時,為了防止類似美國安然和世界通信公司的財會丑聞在歐洲發生,歐盟委員會將要求所有的歐洲公司實行國際會計標準,并確保會計和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質量。而且,歐盟委員會正在加緊制訂一項強化公司管理制度的方案,內容包括公司必須公開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的報酬、加強董事會的職能、發揮股東大會的作用、確保獨立和公開的審計等。對于銀行和保險公司,歐盟也將制定一套新的財務條例。在最近的一次歐盟會議上,來自歐盟15國的財政部長聲明支持建立一個泛歐洲的金融監管委員會,對目前由各國自行管理的銀行和保險業實行統一的監管,并要求各國在9月底前提出具體的實施計劃。
3.新法案將對中國產生影響。
據了解,目前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中國企業由四十多家,包括中石化、中國石油、中國聯通等知名的大企業。雖然由于中美對上市公司會計要求、監管力度不同,新法案的頒布實施必將對我國的在美上市公司帶來很大的沖擊。但與歐日等國相比,我國在美上市的企業要少得多,新法案對我國的直接沖擊也小得多。因而與歐日等的強烈抗議相比,我國監管層、企業法律界對新法案可能帶來的影響迄今還沒有立場鮮明的評論,反應較為平靜。
至于在新法案所要求的會計及信息披露方面,歐日等國的在美上市公司早已是未雨綢繆,而我國在美上市公司雖然注意到該新法案,但更多的則是等待,按照他們的說法是“由于目前還沒有接到美國方面針對海外公司的實施細則”。
與此同時,考慮到我國上市公司涉嫌欺詐的情況比較嚴重,為了防范安然事件的出現導致我國證券市場的巨大波動,證監會顯然也在考慮并吸收美國的一些做法,如加強立法。10月8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以保護投資者利益。但是,這兩個辦法屬于行政規章,級別太低,內容也較為單一,僅對上市公司的某一方面來進行規范。這對目前的中國證券市場的現狀而言,顯然沒有切中要害。亂世須用重點,我們還應多向美國學習。
本文已發表在《中國律師》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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