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佳 ]——(2011-5-14) / 已閱8261次
法社會學視角下城中村主體研究
-----結合城中村改造矛盾 (注:本文尚未發表)
作者簡介 潘佳 單位河北大學政法學院 1986-
【內容摘要】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引發了城中村拆遷矛盾和城中村問題,主要是拆遷與否的矛盾和征地補償的矛盾。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得新型農民的現代意識空前覺醒,經濟地位相對抬升,談判能力增強。迫于法制,體制機制和傳統文化的影響,村領導角色尷尬,拆遷方態度堅決,村民意見不盡統一。城中村改造,宜考慮不同方案,著重保護農民土地收益。發揮城市化推進,制度改革,領導干部作風轉化和主流文化影響的合力。
【關鍵詞】 法社會學 城中村 村民 拆遷
城市化進程關系整個社會的運動方向。[1]城鄉一體化進程中,各地正在進行著新的探索,諸如重慶的土地換社保 ,北京市朝陽區與土地出讓金相關的惠農社保等等。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中產階層的隊伍日漸壯大,該階層的地位極為尷尬,下則淪落底層貧民,上則躋身富裕階層。對于后者,有這么一類群體極為相似,常常被忽略。他們的名義角色和實質角色開始分化,從空間布局考察,該類群體往往集中在城市市區,城鄉結合部,這就是城中村村民民,(本文所指代的的城中村村民概念外延廣泛,指在一定空間范圍內的所有居民,只要居住在城中村的都囊括在內,便于整體考察),包括擁有常住非農戶口或者是僅僅居住在城中村的轉化完盡的城市市民以及外來住戶。城中村矛盾主要有兩個,一是拆遷與否的矛盾,二是強制拆遷和補償數額村民不滿引發的群體性實踐和政府失信。城中村村民,對待城中村改造意見不一,分歧明顯。近年來一些地區傳統矛盾和新矛盾疊加升級,造成城中村改造陷入僵局,或者區域型城市化步伐擱置不前。以城中村改造為邏輯起點,城中村村民問題成為新的社會難點和熱點。深入考察這一階層的社會特點,辨析村民的的社會意識狀態,有助于我國城鄉一體化進程的穩步進行,城中村矛盾的化解,特殊群體的利益保障乃至基層民主制度的進步。
一,群體特點辨析
以河北省保定市城中村為例,幾乎七成以上的私營企業主來自縣鄉,其中相當一部分居住在城中村。據考察,城中村的常住人口多為中老年人和孫子女,且婦女居多。他們的子女有的在市里工作,有的在外地打工,也不乏近年來逐漸增多的外來人口,二三產業工人,自營職業者。據不完全統計,城中村的村民在拆遷中享受的利益與其他區域拆遷村民相比,享受的利益想對豐厚。他們是城鎮化的受益者。當然不乏激烈沖突乃至群體性抗議的個案。筆者只是說明,對于改造成功的城中村,城市化進程的結果,使得城中村村民相對于遠郊,縣鄉農民,城市工薪階層,不再是弱勢群體。相對政府而言,他們還是弱勢的,除非你的個人影響力超越當地的權力架構。強弱之別,如同周孝正先生所言,總是相對的。對這部分群體的利益分配結果,城市工薪階層和遠郊農民意見較大,貧富差距格局出現了微妙變化導致的社會心理失衡是問題的誘因。
對于沒能成功進行改造或準備進行的城中村村民,他們的心理狀態同樣特殊。事實上,政府,拆遷單位和核定范圍內的單位及居民的關系是兩層窗戶紙,互相猜忌矛盾背后是心理戰。誰能推到雙方互不信任的這堵墻,誰就解決了這個頑疾。理論上講,在與政府和開發商的談判中,城中村農民和被拆遷居民的談判優勢是明顯的。他們集體觀念極強,納什均衡關系穩固,拆則希望最大化爭取利益,不拆也無所謂,因為自己享受的城市待遇越來越多,越來越平等,不少居住在城中村的工薪階層已經是城市戶口,況且大家伙幾代都過來了,鄉里鄉親,其樂融融。這樣的生活方式,甚至是所有城市居民羨慕的,既擁有城市的體面生活,也保留了鄉村恬靜。事實上,中國特色的城中村群體,在世界范圍內并不多見。他們在政策轉型中通過與政府的博弈,在拆遷活動中,擁有一定的的話語權,有著和遠郊村農民不同的智識和和談判能力,自組織能力較強,民主意識,權利意識相對高漲,社會關系城市化和熟人化相結合。總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得新型農民的現代意識空前覺醒,經濟地位相對抬升。
二,利益主體心態博弈
我們不難發現在釘子戶事件層出不窮的今日,釘子村往往被我們忽視。從一個角度而言,利益分配方案的精英化,利益分配機制和程序的不透明,雙方互信機制的缺位和政府的不履行承諾是矛盾的癥結所在。在筆者看來,中國社會無論民間還是社會都是善于講究策略的,解決互信問題引發的拆遷矛盾有兩個基本思路。其一立足于公開,民主,程序公正分配公平的的制度改革。其二,在體制制度外從村領導班子著手,各個做工作。現實中,村長和書記的地位很尷尬,看似溝通協調,百姓心中大多成為了政府的利益共同體。當然了,迫于種種壓力,不可否認他們確實在集體談判中為爭取本村利益作出了貢獻,有著和政府不同的利益訴求。正是這方面的屬性,才造成了他們的雙重角色。費孝通先生和黃宗智先生早就談到過,中國政府一向統而不治,國家權力在縣以下就終止了。自秦漢以來,中國基層的統治力量實則掌握在鄉紳,長老,黑惡土壩等精英群體手里。時至今日,產生這么兩種現象。其一,干群關系的脫離以及代議制的實施造成了從地方到中央的政權合法性認同逐漸降低。其二,地方利益表達機制不暢,渠道阻塞,中央改革的信心強化,社會改革持續推進,中央政權的合法性認同提升。可是一到基層工作開展仍然困難重重,這里面既有傳統統治的弊病,也有二元結構的問題,還和不公正的利益格局的穩固有關。
城中村改造的問題,政府的態度較為一致,即將村宅基地統一收歸國有,農村村民轉化為城市市民,村建設納入城市整體規劃范圍。城中村村民的意見不盡一致,有的支持改造,有的堅決反對,有的無所謂改造不改造。在“釘子村"中,不乏一些青年中年朋友希望政府拆遷,對補償款項基本滿意。他們知道城市化給自己帶來的好處,也希望反對的村民轉變思想。在筆者看來,農民內部越來越多的利益分化,加大了了政策協調的難度。現實的尷尬在于社會利益的保護,常常是以相對人利益的犧牲為代價的。新拆遷條例方案的出臺,僅僅禁止了強制拆遷,不會根本上化解矛盾。前面談到,城中村改造矛盾的癥結在于民主決策和利益分配方案的公平性等方面。筆者以為,從另一個角度看,中國人民向后看的思想相當牢固,這種觀念在反對改造的城中村村民中不占少數。(筆者曾在網上做調查,并不是僅僅對利益分配方案的不支持而不愿搬遷,有相當一部分安土重遷的思想根深蒂固)蘇格拉底,老子就是這種思想的代表。他們反對取代化,替代化的生活方式,及期望享受城市化的待遇,又留戀小國寡民的鄉土生活。意識形態依賴的削弱,決策信息膨脹選擇的加大,競爭中短期失敗的人群增多,更多的不平衡使得我們安全感下跌,使得向來老年人為主的人群結構出現了微妙變化,她們的后代,中青年人中也不乏這種觀念的。客觀講,這種常常被認為保守的觀念是中華文明延續至今的原因之一,在特定空間范圍內,一定歷史時期也具有延長社會生命,減少社會矛盾,減少資源浪費的功效。
三,從城市化的價值看矛盾的化解
城市化的目的不僅是簡單的把大量農民轉化為城市市民,大量的農用地市變更國有。而是立足于我國土地資源的極度貧乏,人地矛盾的尖銳的國情,通過結合適度農業人口規模發展現代農業,更多的城市人口發展二三產業業。不是追求GDP指標的攀升,而是讓每一個國民富裕起來,人的價值素質的全面進步,解決長期以來的二元矛盾,使每一個社會公民民享受平等的社會待遇,解決從古至今中國社會一直以來的關鍵問題---農民問題。土地問題作為農民問題的關鍵,也是城中村改造難題的突破口。土地問題的科學評判是找到解決思路的前提。在筆者看來,土地不是一個簡單的所有權關系,是集合產權的載體。城中村土地關系,如前所述,涉及國家,村集體,村官員,村民的利益。各方合法不合法的享受部分利益,農民盡管權利意識覺醒,爭取權利意愿強烈,影響利益分配格局的能力弱小,享受的利益處于價值鏈的最底層。
基于這一狀況,城中村改造問題的解決要利于城市化的順利推進,尤其重視農民土地利益的保障為。
筆者以為,城中村是否拆遷首先有待值得探討。前面已經論述,城市化的實質是人的現代化。城市化不代表千篇一律的城市建設,大搞粉刷工程。城市村是可以融入城市空間的。政府可以在村民民主,合理補償地基礎上制度化地收回農村宅基地,富裕城中村農民土地使用權。況且,不少城中村往往是歷史形成的,集人文價值于旅游價值為一體,就地保護開發也不失為一條途徑。事實上該理論訴諸實踐短期內可能性不大,很大情況下取決于地方政府財政制度的改革的信心和決心,既得利益群體格局變更,民主力量的進一步強大以及民營企業投資經營環境的好轉。
如果拆遷,需要做好如下方面:
其一,堅定不移的推進城市化進程。城市化化是合現代市場經濟規律的,與法制結合,城市化的目標之一是集商品社會陌生人社會工業社會為特色的法律取代熟人社會的規則,習慣,禮教束縛,構建全球一體化的平等,公正,民主,透明的交往規則。小國寡民,不求改變,安土重遷的生活思想盡管有益于生命的延續,根本上上阻礙了市場化的步伐,資源的流轉范圍和速率和資源配置效果,影響了社會進步的速率。
其二,決策機制,分配方案民主化,透明化,程序化,以信息公開問責機制形成為起點,構建適度民主的權力問責模式。建立從中央到基層各級明細的拆遷補償辦法,標準和條件。行政權力的運作以信息公開為起點,始終圍繞信息公開推進。信息公開領域問責實效弱化,民主參與不夠是信息不公開,假公開,雙方猜忌,政府失信的直接原因。現實中老百姓埋怨很大程度上源于政府工作不透明,政府不履行承諾,而不在于當事人爭取額外利益。信息公開制度改革的一要要在信息統計,制作,修改,發布的各個環節引入民主化監督機制,而要將發布的科學性,履行效果納入詳細的政府工作,部門工作和人事考評范疇。
其三,從領導干部作風轉化著手,建立基層和鄉鎮區縣乃至省級公務員和村民的直接溝通制度,納入政府考評指標,逐步形成官民互信的良好社會氛圍,緩解官民對抗,逐步扭轉官員脫離群眾的局面。不可否認,良好的作風傳統,領導人人格魅力,在熟人社會的影響力比法律要大得多。同時我們有著老一輩領導集體親民近民的傳統。中國的國情表明,基層工作的展開離不開鄉土社會有威信的,品行高尚的縣鄉領導,支部書記,村長,長老等等。沒有他們的輔助,生人社會,工業社會的國家政策在鄉土社會推行,相當困難。
其四,面對新媒體語境,進行主流文化價值的宣傳,創造科學、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文化氛圍。在社會轉型價值多元的時代,主流文化價值在傳統媒體的宣傳在受眾的影響力和輿論的引導力,已經力不從心。近年來很多拆遷矛盾的出現,源于新媒體。主流媒體輿論引導功能的弱化,極大地迸發了人們虛擬空間的泄憤心理。進一步加劇了人們利用新媒體泛濫式的發表粗俗,甚至是低俗的言論。主流文化價值的破壞是在無形中劇烈的爆炸。以“微博”為代表的新媒體產生的種種違背社會主流文化價值的價值觀,暴露出來的新媒體語境下主流文化價值宣傳的危機,尤其應當引起黨政機關,尤其是文化宣傳部門的警覺和反思。需要我們主流文化價值的宣傳深入到網民中去,成為“圍脖”中的一份子,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深入到每一個“圍脖”行為的環節,無論是語言,還是行為都能滲透進去。我們主流文化價值的宣傳不是所謂的“高、大、全”,而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文明的進程中對人民文化行為的影響,對人民文化思維的引導,進而促進社會歷史文化的前進。國家層面應從戰略高度與時俱進的深入融合進新媒體的發展,讓宣傳進入日常化、規范化、和諧化。人人都可以擁有這些簡單、方便、快速的新媒體模式,宣傳部門和黨政機關,領導干部都可以參與qq博客等等。榜樣的力量是偉大的,帶頭形成一種規模效應,讓更多的不相符的庸俗傾向遠離這個未來主流文化價值宣傳的主陣地。
參考文獻:
[1]鄒農儉:中國城市化的探索,載鄒農儉《社會學的視野》,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第47頁。
Research On Villagers in context of the Sociology of Law ----- With Contradiction of Reconstruction in the Village
【Abstract】 advancing urbanization led to contradictions and villages demolition problems, mainly the demolition or land acquisition compensation conflicts and contradiction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making the new farmers unprecedented awakening of modern consciousness, the relative uplift the economic status, bargaining power increased. Forced by the legal system,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and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role of village leaders embarrassment, demolition party was adamant, the villagers are not the unified opinion. Reconstruction of the Village, should be considered different options to protect farmers focus on land revenue. Play in urbanization, reform, transformation and style of leading cadres of the mainstream culture of the force.Key words demolition for town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