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邵明濤 ]——(2011-6-21) / 已閱7230次
我的司考方法與經歷
又到了司法考試復習的緊張階段,回想去年自己好像就是從這個時候才開始進入狀態。經過學習,自己也得出了一些關于這方面考試的經驗,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去年是從六月份開始復習的,剛開始的半個月幾乎就是跟著學校的課程安排進行,也沒有進行太多思考,再加上去了之后認識了一些朋友,大家經常會小聚一下,所以那段時間的復習效果并不好。直到六月中下旬自己才漸漸意識到自己該真正進入狀態了,不然這次的考試又該前功盡棄了。經過深思熟慮之后,制定了一套自己的復習方案,按照自己的學習計劃,最后終于順利通過了去年的考試。我的個人學習計劃是按照如下方式進行的:
一、基礎階段
我覺得基礎是最重要的,而且老師們也不止一次說過,司法考試80%的題目都是對基礎知識的考查,沒有一個堅實的基礎就很難跟上后面課程,所以,對于復習司法考試來說,必須要把基礎打好。意識到這點之后,我反復地把老師的課件結合復習資料聽了兩遍,直到七月中旬才結束。
第一遍是系統地聽講,不要刻意地針對某個知識點或者章節,先對考試所涉及的知識點有一個大概的了解,把自己不理解的標注下來;第二遍主要是針對自己不理解的知識點,有了第一遍的基礎,自己對知識體系框架有了整體的把握,再次理解某個知識點的時候就可以借助該知識點前后的章節來整體把握。經過兩遍的基礎復習之后,自己對基礎知識也就有了很好的掌握,這樣對后面的真題階段也就有了很大的幫助。
二、法條、真題階段
第二階段的復習是結合基礎知識和法條來做歷年真題,這個階段我是從7月中下旬開始的。人們都說真題做的遍數越多對復習越有幫助,我不以為然,因為做的遍數多了就很容易形成一種機械性記憶,當你剛看到某個題目的時候你就會想到答案是A或者B,而不會再去思考為什么。所以,我個人認為真題以兩遍為宜。第一遍就是按照歷年真題(這里指的是按照知識點的劃分所編寫的真題)的前后順序依次往后做,簡單的知識點一帶而過,對于自己做錯的或者疑難的注上標記,以免第二遍復習的時候再重新依章節查找。做完第一遍后的效果應該達到這樣一個效果:當你看見某個題目時,你能想起它針對的是哪個知識點以及和該知識點相關的內容。第二遍主要是針對自己做錯的題目進行總結,將這些知識點記錄下來,閑暇時就拿出來翻翻,以便加深印象。
我當時也曾做過第三遍,當然這一遍做題就不能再使用之前的復習資料了,要找一套題目和講解分開的真題,爭取把題目的順序打亂,把全部的題目都當成是不定項來做。就因為自己采用了這種做題方式,同學們給我送了一個“變態”的美稱,他們都覺得我這種做題方式很不可思議。最后自己才體會到,這種做題方式才是最能檢驗自己學習效果的方法。因為每個人的出發點不同,我覺得自己不單單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更是為了使自己能夠把知識掌握的更牢固。
在復習的過程中,老師經常會講一些做題的技巧。比如單選題,當你看到題目時,首先會想到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是正確的,即使你對該題目一點都不了解,你最終也會只選一個選項,這樣就限制了自己的思維。如果你把它當成是不定項,那么你就會去思索每一個選項設置的意圖,它是在考哪個知識點、在該題目中的作用是什么等等,只有這樣你才能真正地將知識點掌握。
三、最后的沖刺階段
當我做完三遍真題的時候已經是八月中旬了,剩下的時間除了做題之外,我把精力主要放在了第一卷上。因為自己本身對第一卷的掌握就不太好,而且這些還都是一些記憶性的東西,看的早了容易忘、晚了又看不完。所以在剩下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除了跟著學校的課程安排復習,我就反復地背誦那些原理性的東西、無休止地看著法條。
總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學習習慣和方法,自己只是想把自己的學習方法、經歷和所有奮斗在司考之路上的朋友們分享一下,希望能給朋友們帶來幫助,有誤之處還希望大家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