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時華 ]——(2011-6-26) / 已閱6477次
難忘三見法學家馬克昌老師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唐時華
今日,驚悉法學泰斗、武漢大學馬克昌教授不幸仙逝,不禁萬分悲痛,也不由想起和馬老的三次短暫相見來。
2009年1月8日上午,由云南高院組織舉辦的“法治之光”系列知識講座,馬老應邀來到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為法官們講解“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來自云南三級法院的部分法官以及部分檢察官和公安干警近500人齊聚一堂,馬老的講課幽默風趣,意蘊悠遠,他還結合了云南法院發生的一個真實的案例(該案例當時被拍成《血色寬恕》電視片)進行講解,在馬老的講課課程中,大家不時發出陣陣熱烈的掌聲。
第二次見面是2009年8月19日,“第七屆中韓刑法學術研討會”于在云南省昆明市舉行。此次研討會由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和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聯合主辦,由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和京師高銘暄刑事法學發展基金共同協辦。在這個領域有很深研究的馬老。自然也在應邀之列。作為研討會的采訪記者,在會議短暫間隙,我有幸向馬老請教。馬老耐心地對我進行了指點,并饒有興趣地問及我畢業的學校、專業以及在法院工作的情況,聽說我在工作之余堅持寫作,馬老很高興,他鼓勵我多看書,多學習,多到一線進行實踐調研。最后,還親切和我合影留念。
第三次見到馬老是在2009年8月22日上午,當時,武漢大學法學院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舉行2009屆碩士研究生班開學典禮。記得在開學典禮上,馬老從三個方面作了一個簡短精辟學術報告。記得他當時講了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職業化和大眾化的關系。他認為法官是一個職業化的群體,業務上要精通,就必須學習掌握法律專業知識。同時司法本身具有人民性,司法的大眾化必須與職業化有機結合起來。二是學習國外理論與立足中國國情的關系。在當今的全球化時代,要學習國外有益的法律文化,吸取國外的先進經驗,但是學習國外理論,不能脫離中國國情,要將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中國國情相結合。三是理論和實踐的關系。理論來源于實踐,作為法官,要注意總結實踐經驗。法學理論不是空洞的,而是和司法實踐緊密結合的,要把死的知識變成活的經驗。這次講課上的觀點,其實就是中韓刑法學術研討會上間隙馬老指點我的觀點的精神相似,只是這次講課時間相對充裕,所以講得更深入,在座的同學們都聽得津津有味。
三次見面,雖然時間很短,但是,作為一名法學學子,能聽到馬老的講課,尤其是能當面得到馬老的鼓勵和指點,實在難得!馬老親切和藹、幽默風趣的形象深深留在我的心中。
今日,突然得知馬老仙逝,難以相信,于是,再次到互聯網上查證,鋪天蓋地的新聞,不禁翻出以前我們的合影,看著他清瘦的面頰,想起那次他的面帶微笑的諄諄教誨,不禁已是淚流滿面。
懷想馬老一生,歷經坎坷,少年喪父,目睹日寇入侵,后被打成“右派”,然先生即使身處困境,不忘發奮圖強;八十高齡,奔走講學,碩果累累,當為法律人楷模。一腔熱血,一生之系,不計個人安危,都系報國法治宏圖理想,矢志不渝。這是中國幾千年知識分子胸中“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真實寫照,這是當代法律人法治天下的人間大愛。
大師一去,音容宛在;法治重任,后繼有人。愿先生一路走好!
2011年6月23日夜于昆明
著名法學家馬克昌簡介:
著名法學家、武漢大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克昌因病醫治無效,于2011年6月22日19時16分在武漢逝世,享年85歲。
馬克昌,1926年8月生,河南西華人, 1950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律系,后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師從前蘇聯刑法學家貝斯特洛娃教授專門從事刑法學研究。他于1952年返回武漢大學任教,曾于1977年受委托,擔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吳法憲的辯護人,并參加過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工作。馬克昌曾任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馬克昌與人大高銘暄教授合稱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他積極參與國家立法,作為新中國法學奠基人之一,為國家民主與法制建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