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虞青松 ]——(2003-5-10) / 已閱53900次
結語
在行政法學研究中,行政相對人與行政主體作為一對基本范疇,擁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我們不能厚此薄彼。對行政相對人的科學概念進行探討,有助于完善我國行政法治,提
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認識,確保行政執法的準確性;同時對開拓和完善我國的行政訴訟制
度起到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在外部行政管理關系中處于被管理地位的組織或個人,是在外部行政法律關系
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一方主體。”姜明安1990年版《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
179頁。
“在具體的行政管理關系中,處于被管理一方的當事人”胡建淼《行政法教程》
“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應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王連昌《行政法
學》第93頁
(2)行政相對人指行政管理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行政主
體行政行為影響其權益的個人組織。姜明安1999年版《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第
128頁
(3)參見方世榮《行政相對人的概念及作用研究》[《行政法論叢》第3卷第77頁
]
(4)崔京良《公民個人有權提起公益訴訟嗎?》
(5)參見王周戶《行政法學》第145頁。陜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文:虞青松
單位:東南大學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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