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公平 ]——(2011-10-19) / 已閱8847次
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北安市人民法院—司公平
一切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進行的。未成年人雖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們的犯罪行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顯著區別于成年人犯罪的特點?這是與作為犯罪主體的未成年人在這一特定年齡階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分不開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發展的過程中。由于未成年時期的年齡特點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貫穿未成年人成長的全過程的,雖然這些矛盾與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產生并無必然的聯系,但是如果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很可能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動因。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
(1)精力過剩與調節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機能迅速發育,使他們的活動量增大,日常學習生活之余仍有大量過剩的精力和體力,但是由于他們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對緩慢,缺乏足夠的調節和控制過剩精力的能力。因此,過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當,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下,往往將過剩的精力用于搶劫、強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動中。
(2)興奮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于未成年人腺體的發育,內分泌非常旺盛,大腦常常處于興奮的狀態,導致他們的情緒興奮性高容易沖動,但是由于他們的大腦皮質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現沖動性和情景性犯罪。
(3)性機能發育成熟和道德觀念缺乏的矛盾
未成年時期,性機能逐漸發育成熟,從而產生強烈的性意識,有接觸異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沖動。然而,他們又缺乏組建家庭和負擔家庭的法律道德責任和經濟能力,從而產生了生物性和社會性的矛盾。如果,這一時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確處理好這對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確對待兩性關系,就有可能放縱自己,對自己的行為不加約束控制,從而強化這對矛盾,導致性方面的違法犯罪。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穢制品的刺激下,為了發泄生理沖動,不惜實施強奸、輪奸等性犯罪;或者為了嫖娼而不惜實施搶劫、盜竊、詐騙等財產性犯罪。
2.未成年人個性心理結構內部的矛盾
(1)孤獨感和強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
現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齡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飛猛進,尤其是性器官的發育成熟,使他們的性意識、性沖動,性體驗等接踵而至,這給他們帶來了種種困惑或疑慮,產生各種神秘不安的復雜心理。與此同時,他們的心理成熟卻明顯滯后。他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來為因生理成熟產生的種種困惑解難釋疑,無法合理地為自己減輕心理的重負。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成人感逐漸增強,對于內心的困惑和疑慮不愿輕易向他們吐露,于是表現出明顯的心理閉鎖。未成年人處于這種自我封閉之中在心理上與成年人產生隔閡,不愿相互交流思想、感情,因而產生孤獨感。但是這種孤獨感并不是他們所希望的,他們渴望被人理解,希望與人交往,希望在人際交往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同齡人中出類撥萃,以維護自尊。因而人際交往的需要較為強烈,這種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獨,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青少年陷于苦惱的境地。他們不愿與父母老師溝通,卻希望與同齡伙伴拉幫結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出外尋找“友誼”。由于他們的社會閱歷少,認知狹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丑,在復雜的社會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誘,上當受騙,稀里糊涂地就加入犯罪團伙,不知不覺地就走上犯罪道路。
(2)好奇心強和辨別是非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對一切感到新奇,對自己不了解的現象,不理解的問題都表現出十分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由于他們社會經驗不足,認識能力尚未發展成熟,對許多社會現象和科學的準則還沒有自己定型的見解和觀點,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自覺不自覺地受一些不良因素地影響,看問題時以偏概全、固執己見,自己認為正確符合自己興趣愛好的知識就不加考慮的片面接受,以致受到不良的社會風氣和一些宣揚暴力、色情的不良亞文化的影響而走上犯罪道路。
(3)獨立性和依賴性的矛盾
隨著成人感的產生和增強,未成年人對自己估計過高強烈要求獨立自主,想從心理上改變過去依賴成年人和受人監護的狀態,即取得與成年人相同的地位,離開父母的管束,完全獨立。但是,由于他們沒有經濟來源,且社會生活經驗欠缺,不能適應錯綜復雜的社會,因此未成年人在生活上還要依賴于父母,在社會上還要依賴成年人。這種在心理上想獨立,而實際生活中又不得不依賴父母的矛盾可能激發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沖突,加大代溝的裂痕。在現實社會中,有的因對父母的嚴格管束十分不滿而產生強烈的逆反心理和報復心理,進而實施家庭暴力,甚至出現了弒親現象。
(4)強烈的情緒沖動和理智控制較弱的矛盾
未成年時期,情緒的興奮性高,情緒的波動性大,具有極大的沖動性,既表現為熱情活潑,又易急躁,激動,好感情用事。有時,當個人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滿足時,就會產生挫折感,進而產生強烈的不滿情緒。這時理智的控制能力卻顯得無能為力,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計后果采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向有關當事人或無辜群眾實施攻擊行為,進行報復。
(5)自我意識的矛盾
自我意識是指個體對自己已經形成的心理特點和正在發生進行的全部心理活動的認識,以及自己與外界事物相互聯系的認識。未成年人由于獨立性意向的發展,開始將對外界及外界事物與自己的關系的關注轉變為對自己心理活動的關注。這樣自己既是觀察者,同時又是被自己觀察的被觀察者,自我意識被分成兩個處于不同地位的部分:前者為理想的自我;后者為現實的自我。一般來說,現實的自我總是落后于理想的自我這樣一來,二者的不一致便產生了自我意識的矛盾。未成年人自我意識的矛盾通常表現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過高的自我評價,另一種則是過低的自我評價。過高或過低的自我評價往往導致個體自我意識確立過程中的過分自負或過分自卑這兩大心理缺陷。
①過低的自我評價。處于這種意識狀態的未成年人,在把理想的自我與現實的自我進行比較時,對理想的自我期望較高,又無法達到,對現實的自我不滿意,又無法改進。他們在心理上的一個特征就是自我排斥。由于在成長過程中,理想的自我與現實的自我的距離過大所導致的自我矛盾沖突,他們往往會產生否定自己、拒絕接納自我的心理傾向。這類未成年人往往降低人的社會需求水平,對自我過分懷疑,壓抑自我的積極性,并可能引發嚴重的挫折感和內心沖突。他們的心理體驗常伴隨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喪失和情緒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郁等現象,尤其是面對新的環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時,常常會產生過激行為,釀成悲劇。近幾年來發生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由此類心理問題所導致的。
②過高的自我評價。這是一種與過低的自我評價相對立的自我意識狀態。在這種自我概念的支配下,個體往往擴大現實的自我,形成錯誤的不切實際的理想的自我,并認為理想的自我可以輕易實現。這種類型的未成年人往往盲目樂觀,以我為中心、自以為是,不易被周圍環境和他人所接受與認可,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和不滿。因此極易遭受失敗和內心沖突,產生嚴重的挫折感,導致苦悶、自卑、自我放棄。有時會引發過激行為和反社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