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惲黎明 ]——(2003-5-30) / 已閱28434次
曾在《行政與法》2001年第1期發表《試論行政雙罰問題》一文。
* 惲黎明(1979年出生)上海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碩士生。主攻方向:比較法學、行政法。
1 夏勇著:《人權概念起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76頁。
2夏勇著:《人權概念起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導言部分第3頁。
3趙樹民著:《比較憲法學新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340頁。
4 夏勇著:《人權概念起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62~163頁。
5 我國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簽署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的批準也將提上日程。
6 羅豪才、崔卓蘭:《論行政權、行政相對人權利及其相互關系》,《中國法學》,1998年第3期,第3頁。
7 羅豪才、崔卓蘭教授在以上論文中行政相對人權利概念的界定存在不足。他們界定為“行政相對人權利是┈憲法、法律等公民各項基本權利。”而筆者認為應去掉基本兩字。基本權利往往被稱之為憲法權利。確切地說,應稱之為“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世界各國以憲法規范的形式對公民的基本權利予以確認和表述,并加以保障和實施。
8方世榮著《論行政相對人》,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版,第62頁。
9羅豪才、崔卓蘭:《論行政權、行政相對人權利及其相互關系》,《中國法學》,1998年第3期,第5頁。
10 由于招商引資政策的指引,許多地方曲解而導致一窩蜂,把外國人、外國企業視若神明,如現在有的地方甚至把招商引資作為主要的政績考核指標,進而出現了爭先賣地的現象。給政策、給稅收優惠,導致對國民與國內企業的極度不公。其本質上是政績在作祟。
11方世榮教授在《論行政相對人》一書中對行政相對人權利有一定的闡述,見該書的第59~67頁。方先生對行政相對人權利給出了一個描述性的定義,并分析了行政相對人權利的特征。
12羅豪才、崔卓蘭:《論行政權、行政相對人權利及其相互關系》,《中國法學》,1998年第3期。
13董炯著《國家、公民與行政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18頁。
14筆者認為當簡化的詞匯沒有特定涵義時,作行文上的便利處理是可行的。但本文所論的公民權本身已有特定內涵,故有不妥。
15方世榮著《論行政相對人》,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版。
16方世榮著《論行政相對人》,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版,第69~70頁。
17相應的反面例子有羅宗毅《兼顧行政權與公民權的相對平衡》,《中共中央黨校學報》,第五卷第一期,2001,第2期;《用平衡論的觀點審視現代行政法中的“行政權和公民權” 》,《黑龍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第4期等。當然在普通行文中、在行政法課堂上,這種行政權——公民權相對應的提法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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