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帥海香 ]——(2012-1-12) / 已閱16509次
(二) 完善征地補償制度
1.確立補償原則
土地征收補償原則是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中的重要問題,它明確了被征地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公權力侵害時是否補償的問題,也直接決定著國家彌補被征地村民的損失程度。正因為如此,世界各國均在憲法層面對土地補償原則做出規定,以體現對政府征收權力的限制和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精神。因此筆者建議修改《憲法》時增加規定: 事先給予被征地農民公平合理補償。
2.確定土地征收收益主體,規范村委會對土地征收
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使用和管理由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和使用規定不明,實踐中村委會不合理使用土地補償費、侵犯農民權益的問題突出。因此,要明確土地補償費用的歸屬,或者就土地補償費用按比例分別由村集體和承包土地農民享有。
3.提高補償標準
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是以犧牲農民對土地的長久使用權和收益的保障為代價換來的補償。這可能關系到這一代農民甚至下一代農民的利益問題。對農民的補償應以公平原則為指導,按照市場價格確定征地補償價格,同時參考被征收土地潛在的收益和其他損失,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
4.制定補償法律
由于土地征收補償缺乏法律的明確規定,出現土地征收補償的各種各樣的問題,筆者建議制定規范土地征收補償的法律,解決實際中存在的問題。
5.建立補償司法救濟制度
司法救濟程序是監督政府征收土地行為的重要制度,由于政府在征收土地中處于強勢地位,立法對公共利益界定不明,并且沒有明確的司法救濟渠道,很難保證征地補償的公平公正。因此,筆者建議引入司法程序,對政府征收土地行為進行司法審查。維護合法的土地征收行為,糾正違法的征收行為。對征地補償分配引起的爭議進行審查,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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