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鐘建林 ]——(2012-1-15) / 已閱6500次
院長打招呼:“從公正的角度!”
鐘建林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多有煩擾、枯燥乏味的民事審判工作中,偶爾也會掀起一些燦爛的浪花,令人感懷,催人奮進!
忙里偷閑間,記起幾年前我曾供過職的某區法院的院長給我正在審理的一起民事案件打招呼的經歷了。
那是幾年前的某個星期五下午五點半左右,我還在辦公室奮筆疾書一份甲公司訴張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的民事判決書。好不容易寫完了,正在關電腦時,電話響了。
接通電話,傳來一聲不是很熟悉的聲音:“建林,你手里是不是有個甲公司訴張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案子,已經開庭了吧,準備怎么判?”
知道我手里的一個案件已經開庭?而且直接問準備怎么判?這會是誰呢?
一看來電顯示,居然是院長辦公室的電話號碼!
原來是新來我院當院長才兩個月之久的關懷院長!
關懷院長來我院任職之前,我就曾聽同事們談起過他:出身于農村,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從政法中專畢業后招干到鄰近某縣法院工作,從書記員干起,先后當過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副庭長、庭長,一直干到了副院長。后來又在那個縣當過幾年的鄉黨委書記,最后當上了那個縣的縣法院院長。五年任期過去,全市干部交流,他來到了我們區法院。
他在我院履新后的第一次全院干警大會上講話,開頭一句讓大家至今記憶猶新:“我從農村出來走了二十多年,今天總算進了城,總算和各位城里人一起共事了。你們不要欺負我這個農村來的啊!”
由于他新來不久,又因人微言輕的我很少有工作上的事情需要直接向他匯報,我與他面晤的機會也就很少,只是偶爾在電梯中碰碰面而已,因此兩個月過去了,彼此都還談不上了解和熟悉。
而在甲公司訴張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已經開庭完畢只待宣判的時候,他突然打電話來詢問案件進展,是不是甲公司或者張三向他尋求支持了?他是不是要為甲公司或者張三打招呼了?
很自然地,我不得不謹慎地考慮該如何回答他的問話了,因為他極有可能是在向我打招呼。
說起打招呼,就不得不多說幾句了。在我們這個法治精神嚴重貧瘠、人情風氣特別濃厚的社會里,對于從事民事審判工作的法官來說,被人打招呼是經常碰到的事情,也是最讓人心煩、心累的事情。所謂“官司一進門,兩邊都托人”,說的就是這個現象。
絕對不是所有的“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打招呼與民事審判絕對應該是水火不相容的。因為為民事訴訟一方當事人的訴訟主張向辦案法官打招呼,是對法官的不信任、是對法律的不信任,更是對法治精神的蔑視和否定!在建設法治國家、和諧社會的道路上,我們沒有理由不對打招呼這一現象圍追堵截,口誅筆伐!
為了案件審理的公平公正,為了不辦“關系案”、“人情案”,辦案法官必須自覺抵制各種形式的打招呼!這既是法律法規、組織紀律對法官辦案的基本要求,更是法治精神對法官辦案的根本要求!
然而,打招呼現象就如城市牛皮癬一樣頑固地存在著,令法官難當,令司法難為,令法治難行!
值得警惕的是,如今的打招呼也“與時俱進”了。一些打招呼者利用手中的權力,假借“監督”的名義,愿意在一方當事人提供的匯報材料上簽署“依法妥處”的意見并簽上自己大名的打招呼形式都已不多見了,更多的是一個電話打給辦案法官聲稱他認為哪一方有道理,要求辦案法官采納他所支持的一方當事人的訴訟主張,但就是不“批條子”,不“留墨寶”,不留半點痕跡!但如果辦案法官沒有按他的電話指示行事,那么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覺間就得罪了他,說不定將來哪一天就要“吃不了兜著走”!
還有更高明的打招呼的,在電話里只是表示關注某個案子,不明確表示要求支持哪一方當事人的訴訟主張。這種情況下辦案法官就更難為了,必須從打招呼者的話語中認真辨別他是支持哪一方的訴訟主張。如果辦案法官判斷失誤,自以為只要依法裁判就行,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案子判了,那么將來可能連自己是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得罪了他都不知道,甚至連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十多年了,碰到的招呼真的是不計其數,可從來沒有碰到過不是為要求支持一方當事人的訴訟主張而進行的打招呼!關懷院長的招呼難道就會有什么特別之處?
我必須探明他是在為哪一方當事人打招呼!這可是為我自己的將來著想!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問道:“您是從甲公司的角度還是從張三的角度?”
“從公正的角度!”
電話那頭的聲音斬釘截鐵,又似乎有些怒氣了!
真稀奇!還真有站在公正的角度打招呼的?
我于是匯報了簡要案情:甲公司通過司法拍賣執行程序從乙公司破產清算組依法取得了原屬乙公司的某房屋所有權,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張三作為原乙公司開發部負責人,在甲公司取得某房屋的所有權后,以甲公司取得某房屋的司法拍賣執行程序違法、乙公司破產清算中職工安置不到位為由,持續占用某房屋用于辦公,控制水電,并向某房屋的承租人收取租金。甲公司為保護自己的物權,起訴要求張三停止侵權,交還房屋,賠償損失。張三則主張如果未解決乙公司破產清算中的職工安置問題,就堅決不向甲公司移交某房屋。
我并沒有說自己已經準備怎么判,雖然剛才起草完的判決書就是這個案子的。原因有二:一是堅決不能泄露審判機密;二是如果說出了自己準備支持哪一方的訴訟主張,那么和他的意見相左又該怎么辦?
但說實在的,我還是不得不反復思考著要不要告訴他我已經準備怎么判了?如果不告訴他,那么將來判決結果令他不滿意,他會不會給我“穿小鞋”?他可是一院之長啊!
如今做法官,尤其是民事審判法官,真是難啦!
正思前想后舉棋不定間,電話那頭傳來了關懷院長的聲音:“原來案情是這樣的。你站在公正的立場判就是了。”聲音深沉而有力!
一顆懸著的心落了地!
后來關懷院長再也沒有就那個案子向我打招呼了。
案子宣判了,我自己也認為確實是從公正的角度下判的。宣判后雙方當事人息訴服判,沒有形成涉法涉訴信訪。
光陰荏苒,日月如梭。關懷院長在區法院的五年任期很快屆滿了。由于五年間的工作業績突出,他又被組織提拔到上一級政法機關擔任了重要職務。
如今關懷院長從區法院離任又已經好幾年了,但區法院的干警們都還經常念叨他。更有同事戲說,憑關懷院長的能力和人品,當年組織上真應該安排他當市委書記的!
我則永遠記得關懷院長因一個案子給我打過的絕對“空前”但不應是“絕后”的招呼:“從公正的角度!”
(作者單位: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