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磊 ]——(2012-4-27) / 已閱7865次
2.需要規定具體的審批手續,并且明確檢察機關技術偵查措施的執行機關。技術偵查措施“嚴格的批準手續”應如何規定?檢察機關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由誰來執行?這些問題新刑事訴訟法都沒有明確,需要由不同的機關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協調解決。具體的審批程序可以借鑒中央政法委出臺的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至于檢察機關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由誰來執行的問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一稿規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二稿直至通過稿都改為“交有關機關執行”,因此檢察機關自偵案件能否由自己實施技術偵查措施的爭議又浮出水面。鑒于技術偵查措施的專業化、資源和成本、自偵案件技術偵查措施的低適用率,有無必要設立獨立的技偵部門,值得研究。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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