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威 ]——(2012-5-9) / 已閱4490次
隨著互聯網的出現與大規模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網民通過網絡表達意見建議和進行政治參與,黨和政府也越來越注重利用網絡問政、網絡咨詢決策和網絡信息發布來傾聽吸納民意和提高行政效率。但是,網絡是一把雙刃劍,它在促進民主的同時,也為網絡多數暴政的產生提供了溫床。建立具有我國特色的網絡民主,首先在于規避可能出現的網絡輿論失范現象,尤其要解決“網絡多數暴政”這一問題。
“網絡多數暴政”這一名詞早已頻頻出現在網絡空間和現實媒體當中,并且其指涉的現象和內涵已被大多數人所接受和共識。一般認為,“網絡多數暴政”就是部分網民利用網絡空間形成強勢的網絡輿論,對他人不分青紅皂白的大肆抨擊和鞭撻,從而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這一現象的成因既包括網絡空間技術構成不同帶來的影響,也包括網絡的主體網民本身自有的現實處境和社會心理的共同作用,同時還在于網絡本身特性所引起的獨特現象。
其一,數字鴻溝的存在導致話語權的偏頗。數字鴻溝是指不同國家、不同地區或不同人群中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貧困者之間,在掌握和應用數字信息技術方面的差距。就我國而言,雖然我國網民的數量規模已經超過了4億,網絡的普及率也在持續上升,但網民的年齡結構、學歷結構、職業結構甚至收入結構都有比較大的差異。同時,不同群體的網絡應用和使用方式也存在相當大的差異。可以說,我國互聯網的數字鴻溝是明顯存在的,此社會中面臨的差異問題影射于網絡之中,將導致不同的群體在網絡中同樣處于不平等或者說是不一致的地位,因而造成個體之間話語權的偏頗,對于網絡輿論的形成產生很大的影響。
其二,群體極化易造成極端傾向。網絡空間中的“群體極化”現象非常容易形成。雖然網絡空間中的選擇性很大,但是基于網民害怕被孤立或者被疏遠的社會心理,很少有網民自愿進入與自己觀點相左的網站。由此,大部分網站聚集的網民具有很大的同質性,導致的結果是網絡的同構性也越大,不同意見與立場的沖突在特定的網絡空間中就會越來越少。同時,由于網絡空間領域聚集的網民群體表現出群內同質、群際異質的特性,網絡很容易成為極端主義的溫床。并由虛擬世界轉化為現實世界的破壞力,這就使得網絡群體極化邁向社會群體極化。
其三,沉默螺旋之下“多數意見”的凸顯。“沉默的螺旋”理論是一個政治學和大眾傳播理論,它的中心思想是:如果人們覺得自己的觀點是公眾中的少數派,他們將不愿意傳播自己的看法;而如果他們覺得自己的看法與多數人一致,他們會勇敢的說出來。同時,媒體通常會關注多數派的觀點,輕視少數派的觀點。于是少數派的聲音越來越小,多數派的聲音越來越大,形成一種螺旋式上升的模式。在網絡空間中,社會孤立的心理恐懼感并沒有消失,網絡信息越多,人們反而失去了發表意見和看法的時間與興趣,沉默的人數也越來越多。最終形成網絡空間中少數極端分子左右沉默的多數的局面,從而為網絡多數暴政提供了便利之門。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網絡多數暴政中的多數實際上并沒有形成事實上的多數,只是在某種特定環境下,少數人的聲音很大,表面上好像他們構成了多數,從而形成了一種多數的假象。
其四,非理性與不成熟導致網絡暴民的產生。非理性的政治參與不僅僅在現實中是常見的,在網絡空間中,這種非理性又會隨著網絡的虛擬性而數倍放大。在網絡中經常出現的情況是,一些混雜不良情緒的負面和極端的信息,往往在網絡上傳播的最迅速,并具有很強的蠱惑力和破壞力。此種網絡民主的發展很可能會愈演愈烈甚至超出了現實社會所具有的掌控能力,引發政治秩序的混亂,即網絡的無限性和難以操控性可能導致民主的非理性。這樣,一些網絡公共事件升級到一定程度之后,本來可以通過現實途徑進行合理化解的事件在網絡上被嚴重對立化和情緒化。
對于我國網絡多數暴政的規避措施,主要應針對以上所述網絡多數暴政所依賴的溫床,同時也不能因噎廢食,對于多數暴政的問題應該持謹慎而理智的態度。
其一,縮小數字鴻溝,并保障反論權的實現。如前所述,數字鴻溝導致信息富有者和信息貧乏者之間的社會分化,這一分化可能通向的結果就是,不同群體或者個體在面臨網絡話語權和表達權方面遭遇非常不利的影響,亦即失卻對于網絡公民來說的平等的言論權。因此,要消解線下的差距帶來的線上的分化,保障這些受害者的言論權,特別是反論權,就顯得十分重要。反論權也被稱為反駁權,實際上也屬于言論自由范疇的權利,是指受眾面對媒介發表的批評自己或與自己對立的意見,可要求該媒介免費提供版面或播出時間供自己作自由反駁的權利,以便人們對事情的真相有一個客觀、公正的認識。
其二,正確認識網絡民主,適時消解網絡群體極化現象。目前的網絡民主還只是一種不健全的有限民主,其作用還未能充分的顯示。網絡多數暴政往往又是一些網民利用網絡民主的旗幟,以民主的名義形成強勢的網絡輿論,從而侵害少數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在網絡民主的實踐過程中,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適時消解可能出現的網民群體極化現象。首先,必須加強對網絡民主建設的引導,通過“電子政府”建設去整合、主導網絡民主發展。同時,加強主流網絡媒體培植,占領網絡輿論陣地。其次,于技術層面,網站可以依法進行一定的技術過濾和審查,實行必要的網絡管制。基于網絡群體內部同質化過高的狀況,政府可以要求網站進行多元化鏈接,傳播多樣化的信息,避免輿論的整齊劃一。針對一些重要問題和熱點問題,傳統媒體應該及時跟進,恰當引導社會輿論,使網絡群體極化現象消除在形成過程中。
其三,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前提下保護少數人的利益。一個和諧社會的應然要求是所有人的權利得到充分地實現。這里所指的不是大多數人的權利,也不是絕大多數人的權利,而是所有人的權利。保障少數人的權利應當包括以下兩層含義:第一,在法律上保障少數人的正當、合理權利不受到其他方的任何侵犯,特別是不受多數人的侵犯;第二,少數人的政治訴求或者政治愿望雖然不能在民主制度下決定執政權力的決策結果,但是應對其保留表述自己不同政見和觀點的權利,他們的話語權理應受到尊重。另外,民主問題上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是從程序意義上講的而并不代表實體意義,這一原則僅僅是代表了一個裁決所遵循的規則而已。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堅持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前提下保護少數人利益的原則是防止多數暴政的一個必需的措施,這對于網絡“多數暴政”來說恐怕更是如此,因為虛擬世界的龐大性與廣闊性,少數人的聲音更容易淹沒在貌似大多數人的意見當中。
其四,建立健全網絡法制,增強網民法律意識。近年來,我國制定頒布了一系列互聯網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專門立法、司法解釋和其他規定,確立了我國網絡管理的基礎性制度,在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由于我國目前并沒有一部關于互聯網的統一規范,與網絡管理執法工作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網絡領域里的執法力度也有待進一步增強。同時,網民應當增強自身法律意識。網絡空間的虛擬性并不意味著在網絡空間中的活動就完全是非真實的、虛幻的和不存在的,線上與線下空間并不是絕對隔絕的。網絡空間中的行為繼而引發現實生活中的社會影響的事件比比皆是。網絡民眾在網絡空間中的參與并不能拋棄現實網絡法律的約束而恣意妄為,如若對他人的現實生活產生了負面影響,或者觸犯了現實法律,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我們要廣泛開展網絡安全教育和素質教育,提高公眾網絡法律意識,倡導文明上網,構建理性、和諧、有序的網絡環境。
(作者系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