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白馬 ]——(2012-6-18) / 已閱25171次
【注 釋】
[1]參見曾明生:《動態刑法的懲教機制研究——刑事守法教育學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94頁。
[2]參見程立顯:“論社會公正、平等與效率”,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3期,第58-64頁。
[3]參見馮顏利:《公正(正義)研究述評》,載《哲學動態》2004年第4期,第16頁。
[4]參見王海明:“公正概念辯難”,載《中國醫學倫理學》2009年第2期,第11頁。也有學者認為,公正實際上可在三個層次的意義上使用:程序上的公平,實體上的公正,制度上的正義。參見徐顯明:“何謂司法公正”,載《文史哲》1999年第6期,第89頁。這種三層次論似乎也是同義說。
[5]參見周慶國:“辨析公平、公正、正義的基本含義”,載《延邊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5期,第108頁。
[6]參見張明:“司法公正及其實現途徑”,載《燕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4期,第75頁。
[7]參見洋龍:“平等與公平、正義、公正之比較”,載《文史哲》2004年第4期,第145、147頁。
[8]參見陸樹程、劉萍:“關于公平、公正、正義三個概念的哲學反思”,載《浙江學刊》2010年第2期,第198-203頁。
[9]參見亓光:“公正與正義的辨異論略”,載《武漢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2期,第209頁。
[10]參見肖述劍:“對公正與正義內涵的辨析”,載《理論觀察》2007年第4期,第52頁。
[11]若絕對否定任何有共識性的公正,則它與否認公正本身之存在無異。而公正虛無論是一種極端主義的觀點。
[12]參見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89-492頁。
[13]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公正觀,即使同一個社會也有不同的公正觀。只有組織管理越好的社會,才越有更多更好的公正實踐。
[14]參見[美]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第3版),許金聲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72頁。
[15]參見[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27-33頁。
[16]政事司法是指司法機關依法適用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的特殊的司法活動,它是相對民事司法和刑事司法而言的。
[17]參見許蕊:“淺談影響司法公正的因素、實現途徑”,
http://www.zenchang.cn/lw/lw_view.asp?no=13406。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18]參見武培農:“司法公正與執行公正的關系”,http://qhhy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44。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19]參見何家弘:“司法公正論”,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2期,第11-12頁;另見周勇:“論司法公正的基本內涵及保障機制”,載《湖南社會科學》200l年第3期,第28頁。
[20]參見秦偉、夏珍:“相對司法公正及其成因”,載《山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5期,第126頁。
[21]參見徐顯明:“何謂司法公正”,載《文史哲》1999年第6期,第87頁。
[22]參見文敬:“論司法公正的評判原則”,載《人民司法》2000年第1期,第11頁。
[23]參見華福龍:“淺析司法公正的價值取向”,http://www.jhcourt.cn/NewsShow.aspx?id=2600。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24]參見何家弘:“司法公正論”,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2期,第16頁。
[25]參見胡傳省:《司法公正的實現途徑》,合肥工業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65-66頁;另見湯維建:“論司法公正的保障機制及其改革”,載《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年第6期,第31頁。
[26]參見歐陽濤:“略論刑事司法公正與效率”,載《時代法學》2004年第5期,第65頁。
[27]參見何家弘:“司法公正論”,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2期,第13頁。
[28]參見文敬:“論司法公正的評判原則”,載《人民司法》2000年第1 期,第12-13頁。
[29]參見高其才等:“司法公正觀念源流略論”,載《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2期,第22頁。
[30]參見賀衛方:“走向司法公正的八個制度要件”,載《領導文萃》2002年第2期,第12-16頁。
[31]參見羅本琦:“論實現司法公正”,載《法律科學》1999年第5期,第35頁。
[32]參見陳亞立、曲延強:“論司法公正的實現條件與途徑”,載《合肥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第115頁。
[33]參見鄧林:“論司法公正及其實現”,載《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6期,第242頁。
[34]參見周振宇:“如何實現司法公正”,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44357。
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35]參見楊振啟:“試述實現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徑”,http://bjtl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88。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36]參見馬曉娜:“司法公正之多重維度”,載《華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第106頁。
[37]參見方工:“為公正司法創造必備條件”,載《人民法院報》2011年7月25日第2版。
[38]參見侯文昌等:“兩高報告輿情:司法公正是提升公信力前提”,http://www.jcrb.com/zhuanti/szzt/2011lh/yuqing/jujiao/201103/t20110313_511463.html。
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39]參見鄭戈:“司法公正的中國式誤區”,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0228/00249440145.shtml。
訪問日期:2011年9日19日。
[40]參見劉海渤:“論司法公正與自由裁量權”,載《公安研究》2003年第10期,第89頁。
[41]參見劉曉雅:“美國刑事司法公正的憲法保障——兼論美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對中國刑事司法改革的啟示”,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第90-92頁。
[42]有學者指出,程序公正是理解英美法觀念的一把鑰匙;大陸法歷史上也曾重視程序,但近代法典編篡以來,大陸法走上了更為注重實體公正的道路。在思維方式上,大陸法奉行的是“實體優于程序”或“權利先于救濟”觀念。這與英美法適成反照。當然,在《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法律文件將程序保障和程序公正標準國際化的今天,大陸法也將程序公正作為司法公正的核心觀念之一。參見高其才等:“司法公正觀念源流略論”,載《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2期,第24-25頁。
[43]參見吳志攀:“司法公正的‘底線’”,載《法律適用》2002年第1期,第10頁。
總共4頁 [1] [2] 3 [4]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