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白馬 ]——(2012-6-18) / 已閱25173次
[44]參見顧學松:“尋求輿論監督與司法公正的平衡”,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第13頁。
[45]參見周勇:“論司法公正的基本內涵及保障機制”,載《湖南社會科學》2001年第3期,第29頁。
[46]參見易仁旺:“司法公正問題研究——從狹義的司法角度對司法公正的探討”,http://jj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7730。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47]參見王建平:“淺議刑事司法公正”,載《甘肅理論學刊》2005年第4期,第107頁。
[48]參見尤韶華:“司法公正之路(中)”,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3921。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49]參見儲建國:“中國的‘司法公正’是一句笑話”,載http://blog.ifeng.com/article/8018741.html。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50]參見羅本琦:“論實現司法公正”,載《法律科學》1999年 第5期,第35頁。
[51]參見鄭成良:《法律之內的正義—— 一個關于司法公正的法律實證主義解讀》,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91頁。
[52]參見文敬:“論司法公正的評判原則”,載《人民司法》2000年第1期,第12-13頁。
[53]參見趙晶:“怎樣看待和評價司法公正”,http://tj2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23。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54]參見肖揚:《在全國法院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04年4月7日;另見沈德詠:“正確處理若干重大關系,促進人民法院科學發展”,載《人民法院報》2009年2月17日第1版。
[55]參見姜明安:“能動司法與公正司法”,載《法制日報》2011年5月4日第10版。
[56]參見周幗:“論司法公正的法律標準與社會標準之共生”,載《求索》2010年第8期,第145頁。
[57]參見陳菲:“最高法院指出:要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http://www.gov.cn/jrzg/2010-04/14/content_1580758.htm。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58]參見曹建明:“努力實現‘六個有機統一’”,載《檢察日報》2011年7月19日第2版。
[59]參見陳增寶:“司法公正的心理學分析”,載《人民法院報》2011年7月22日第5版。
[60]參見奚曉明:“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載《人民法院報》2008年9月23 日第5版。
[61]參見宋魚水:“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載《法制日報》2008年8月25日第9版。
[62]參見周東海:“社會效果、政治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是一個偽命題”,http://www.chinalnn.com/Html/Article/Class77/Class80/80_202265.html。訪問日期:2010年3月6日。
[63]參見寧杰:“制度結構視野中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以英美差異為參照”,載《福建法學》2009年第2期,第7頁。
[64]參見孫亞珍等:“司法工作中如何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http://www.jcrb.com/jcpd/jcll/201010/t20101019_456174.html。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65]參見楊濤:“遵守法律,就是實現‘法律、政治和社會效果’相統一”,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705/11/1559576_131586676.shtml。訪問日期:2011年9月19日。
[66]參見曾明生:《刑法目的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241-242、413頁。
[該文原載于正義網小白馬的法律博客(http://lawlife1.fyfz.cn/art/1053488.htm)。轉載請注明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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