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樊國華 ]——(2003-10-31) / 已閱36090次
正視技術性貿易壁壘(TBT)
樊國華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內容提要:隨著貿易自由化,全球一體化的不斷加深。在國際貿易領域,數量限制和高關稅已經成為歷史。WTO各成員國原則上已不能通過限制數量和高關稅為國內產品提供保護。技術貿易壁壘正成為發達國家保護本國產品的新手段。對各國產生深遠影響,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國際貿易也受到了很大的沖擊。同時貿易壁壘也體現了消費者對產品安全和質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對環保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這對于廣大發展中國家既是機遇又是挑戰。研究TBT制度正視機遇接受挑戰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本文首先介紹TBT的基本情況,進而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及對我國的影響,最后應對TBT障礙的幾點對策。
關鍵詞:TBT;技術貿易壁壘;機遇和挑戰;技術標準化;清潔生產
在國際貿易領域,隨著數量限制的取消和關稅的降低,WTO成員國,已逐步放棄通過限制進口數量和征收高關稅為本國產品提供保護。為了限制進口保護本國產業,不少成員國,尤其是少數發達國家,將技術和衛生要求作為重要的保護手段。再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技術壁壘將成為保護貿易的主要手段。WTO的《TBT協議》承認為了合法目標可以采取技術性貿易保護壁壘,但又堅決反對以貿易保護主義為目的的技術性壁壘。
一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基本情況:
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簡稱TBT,主要有以下三個特征:
(1)廣泛性, 從產品到生產過程,技術壁壘無處不在。從初級產品到制成品,從勞動密集型到資本密集性,進口國有嚴格的限制。這種限制正在逐步的擴大; 從生產過程看,它含概了原料采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消費全過程。隨著技術的進步,技術壁壘即將擴展到國際貿易的各個領域。
(2)形式上的合法性,貿易壁壘大多以國內國際公開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 國際上目前還沒有關于技術壁壘的統一立法,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大多由國內立法規定。這些法規是要求進口商強制遵守,這樣外國廠商被合法的排除在外。
(3)保護方式的隱蔽性,發達國家設置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進行檢驗,使科技發展水平相對落后的發展中國家難以適應。這種方式表面 上是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不直接體現歧視性,但發展中國家廠商為了獲得市場準入資格,不得不改進生產技術,調整原材料,增加了生產成本。降低了產品的競爭力。
TBT形式繁多大致可歸為五大類,即技術標準與法規,合格評定程序;商品檢疫檢驗措施;包裝標志和標簽要求;信息技術壁壘;綠色壁壘等。
二 技術壁壘產生的原因分析
WTO成員經常因衛生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發生爭端,歐盟,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美國,印度,阿根廷,墨西哥等已在WTO爭端解決機構中成為多起爭端的當事國。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主觀原因:有關成員的貿易保護主義思想依然存在,他們出于保護國內產業得到考慮,總是希望通過各種手段限制貨物的進口。(二)客觀原因:WTO貿易規則原則上禁止配額,許可證和高關稅等傳統的貿易保護措施,但WTO并不禁止個成員國為了保護人類,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或為了保護環境而對進口貨物規定原則上已禁止的配額高關稅等傳統貿易保護措施,而對進口貨物規定必要的衛生和技術要求,正因如此,有關成員為了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必然會更加關注衛生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1]
三 我國成為技術保護壁壘受害國的主要原因
1.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的加強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實力迅速提高,對貿易飛速發展,對外貿易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越來越大。我國外匯儲備逐年增加,2002年我國外匯儲備名列世界第二。隨著科技的發展,外貿產品中的科技含量也越來越高。為了維護競爭中的支配地位,發達國家不斷加大對我國實施 TBT的力度和密度,以達到限制我國出口,保護國內市場和產業的目的。
2.我國產品的相對弱質性
改革開放之前,由于國內國外兩方面的原因,我國長期處于封閉狀態,幾乎割斷了與外界的經濟聯系。由專家統計我國產品質量平均落后于發達國家10到20年。隨著全球質量水平的和檔次的不斷更新,國際標準的不斷提高。我國出口產品的質量也需要進一步提高。否則將難以在國際市場取得競爭優勢地位。
3對TBT認識和管理不夠
我國出口企業大多沒有認識到TBT的重要性,對產品質量沒用清醒地認識,不注重增加產品的附加值,一味的強調廉價勞動力和低成本的優勢。這必然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政府對技術貿易壁壘也缺乏做過的重視,政府內部沒有負責貿易壁壘的機構,對貿易對象的技術標準和技術管理措施了解很少,沒有給出口企業以宏觀上的指導,這不利于我國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優勢。
4.長期游離于多邊貿易體制之外
國際貿易已廣泛地將標準化作為貿易成交的依據。為了使產品能滿足險費者對產品質量和安全的要求,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紛紛制定技術標準,為企業生產提供指南。這種標準十分強制性的有企業和用戶自由采納,但凡涉及公共安全,健康衛生領域的基本要求,由國內法作強制性規定。
四 技術標準化的機遇與挑戰
機遇:“對TBT的研究不能一味的強調它是一種壁壘,它也有其合理成分可以利用,但必須遵守國際規則。”[2]技術貿易標準化是各國政府在對外貿易中出于保護健康安全環保方面的原因所作的一系列強制合法的對產品性能進行檢驗的技術標準和測試方法。目前,國際組織,各國紛紛建立產品質量體系,如 ISO9000等。這些被廣泛接受的產品技術方法可以使生產上采取統一的設計生產,有利于形成規模效應,同時也保證了產品質量。另一方面, 技術性壁壘尤其是其中的綠色壁壘對人類的生存也產生深遠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它不僅有利于全球環境狀況的改觀,保護人們的身體健康,而且,有利于社會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現在世界各國人們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形成或正在形成綠色的消費觀。人們越來越看好綠色產品,如綠色冰箱,綠色輪胎,綠色汽車等等。有關資料表明,70%的美國人表示公司的環保信譽會影響其購買決定,40%的歐洲人更喜歡綠色食品而不是傳統食品。[3]
挑戰:隨著經濟,金融,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和國際貿易投資自由化的加快,運用TBT來維護合法利益和實施貿易保護必然成為一個大的趨勢。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的出口產品正在面臨越來越多的TBT的挑戰。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僅國外技術規定標準及合格評定程序就影響出口500億美元。受經濟發展水平低,出口商品結構檔次仍較為落后等原因,將成為本世紀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的巨大障礙。我國的進口除關稅壁壘外基本沒有采取系統有效的技術性措施。在本世紀進入關稅大幅度降低和非關稅壁壘大量削減的情況下,若不建立有效,強有力的技術防范體系國內企業將面臨嚴重的挑戰。
五,我國應對TBT不利影響所應采取的對策
(一)消除TBT對我國出口的不利影響
首先,出口企業應制定可持續發展戰略。在提高生產力的同時,注意環境保護,走可持續發展之路。這就要求企業注重環保節能,開發綠色產品,建立清潔生產機制。爭取取得環境質量認證。
其次,國家要為出口企業實施可持續發展提供條件。第一,加速我國相關技術標準法律法規的建設。我國政府一向很重視法律體系的建設,但是在環保、衛生等方面人很不完善遠遠落后于西方發達國家。因此加快建立我國的相關法律體系十分必要的。第二,我國政府還需積極推國際標準的實施。首要的是ISO9000;2000 標準和 ISO14000標準,這兩套標準都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在總結了工業發達國家先進企業的質量管理實踐經驗統一制定的。ISO9000已被世界各國廣泛接受,一旦取得就相當于獲得了多邊認證,為進入國際市場減輕了阻力。第三,最好能建立一個專門的機構負責收集貿易伙伴的技術標準和相關立法的信息。這個機構可以為出口企業提供咨詢,也可以就相關國家利用技術壁壘為本國企業提供貿易保護的措施,提請我國政府注意。以便尋求外交途徑或者爭端解決機制消除其對我國出口企業的不利影響。
(二)利用TBT保護我國民族工業
WTO的宗旨之一是實現貿易的自由化,在其框架內,關稅作為明顯的貿易保護措施是要逐漸被取締的。而我國對國內產業的保護長期以來僅限于進口產品的高關稅。我國已加入WTO,在今后的幾年內,關稅將逐步消減,民族產業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國在加強技術創新的同時應利用世貿的《技術貿易壁壘協議》和《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來保護我國的民族工業。
綜上所述,國際貿易發展到今天,技術標準化已成為一項不可缺少的基礎項目。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和環境保護的重視,企業如果不能緊跟時代潮流,實行標準化生產,勢必不能緊跟全球化的腳步,最終擺脫不了被淘汰的命運。“一個國家的產品只要真正符合市場要求,打破貿易壁壘就能擴大出口。”TBT對于我國企業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只要加速技術創新,揚長補短就能適應時代的潮流。
[1]司法部法規教育司:《WTO爭端解決機制規則、程序、諒解與實踐》.第一版,北京,法律出版社,第221
[2]夏友富:《技術性貿易壁壘》,載于《上海標準化》第20頁
[3]夏友富:《技術性貿易壁壘》,載于《上海標準化》第21頁
參考書目:
宣增宜主編:《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教程》:中信出版社2003年
司法部法規教育司:《WTO爭端解決機制規則、程序與實踐》法律出版社2000年
曹建明,陳治東:《國際經濟法專論》法律出版社2000年
王傳麗主編:《國際經濟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