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秀才 ]——(2012-8-27) / 已閱12208次
撰此短文,望能對推進中國法律建設進程有所裨益。
[1] 云南省元陽縣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2]楊大文主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婚姻家庭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第4版,第119頁。
[3]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曾憲義主編、趙曉耕副主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中國法制史》,2009年7月第2版,第53頁。
[4] 楊大文主編,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婚姻家庭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第4版,第109頁。
[5] 姜明安主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三版,第258頁。
[6] 同上書第264頁。
[7] 同上書第283頁。
[8] 奚曉明主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理解與適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第16頁。
[9]姜明安主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三版,第2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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