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睿鶇 ]——(2012-8-29) / 已閱4050次
北京市消協向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提交《關于進一步提升銀行業服務水平的建議》,6條建議中包括“政府干預,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的建議。市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某些銀行收費項目及標準,既無法律依據,也不合理(8月27日《新京報》)。
五花八門的銀行收費,讓廣大消費者有苦難言,F在,北京市消協提出“政府干預,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的建議,不僅能有效遏制銀行亂收費,也能確保銀行交易的公平。不過,筆者認為,僅憑政府干預,恐怕并不能從根本上遏制銀行亂收費行為。要想使銀行收費走向正軌,讓消費者心服口服,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銀監會把銀行收費項目,利用媒體、網絡和政府職能部門網站全部公示,讓公眾知曉銀行到底有哪些收費項目。根據中國銀行協會公布的數據,合并同類項后銀行服務產品和項目總計1076項,其中免費項目僅占21%。哪些收費合理,哪些不合理,不能僅由銀監會和發改委評判。只有讓公眾參與監督,才能讓銀行收費趨于合理。
第二,建立銀行收費項目“冰凍期”。個人認為,銀行亂收費如此瘋狂,或與“趕工期”有關。由于《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胎動兩年,仍難以面世,銀行們正在利用這個時間差,進行最后的瘋狂。今年2月中下旬,廣東省整治銀行不規范經營行為,截至4月中旬,共查處不合理收費60.27萬筆,清退各類違規收費4950萬元。倘若由兩個月的時間跨度拉長至兩年,從廣東一省擴展至全國,銀行不合理收費數額之巨幾乎無法想象。所以,國家應在出臺管理辦法前,硬性規定不允許任何銀行以任何理由出臺收費和漲價項目。
第三,銀行收費定價機制要盡快亮相。在我們國家,由于沒有完善的銀行收費定價機制,一旦出現問題,監管部門才姍姍來遲擦屁股。而國外,銀行在中間業務上的定價都有一套成型的方法和模式,筆者認為,有必要架構一套有效、合理的銀行收費機制,首先對銀行業的產品和服務價格進行充分的論證,然后,對銀行收費項目的成本進行測算,最后召開由專家學者、銀行以及消費者共同參加的價格聽證會;另外,由銀監會、央行、發改委等監管部門,再對銀行收費價格是否合理進行跟蹤評估。
最后,廢除2003年版本管理辦法中的銀行收費市場調節價條款。銀行收費項目,很大程度上與《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市場調節價有關。按法理講,《管理辦法》中的銀行收費條款與現行《商業銀行法》有明顯沖突,應當修改或廢止。但是,多年來,商業銀行大都抱住不放,在決定收費服務價格方面,總是有意回避正式法律,刻意執行部門規章,并把管理辦法演變成收費升級的“法寶”。國家有關部門必須站出來,利用修改的契機,盡快廢除管理辦法中有關銀行收費市場調節價條款。唯此,才能遏制銀行“想收就收,想漲就漲”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