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東 ]——(2012-9-5) / 已閱5468次
據2010年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為1.77億,占我國人口總數的13.26%,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億,占我國人口總數的8.87%。與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各上升了2.93和1.91個百分點。由此可以看出我國老齡人口數呈逐年遞增趨勢,這表明人們物質文化生活提高的同時,也引發了各種矛盾,其中老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也給刑事審判工作帶來了新的課題。筆者通過審理的相關案件就老年人犯罪特點及對策進行相關簡析。
一、老年人犯罪的主要特點
1、文化素質低,法律意識淡薄。由于歷史的原因,導致老年人所受文化教育較少,更談不上法制教育。面對紛繁復雜的當今社會,許多老年人想法偏激,仍憑借自己的經歷和習慣來處理糾紛,容易使矛盾激化,導致犯罪的發生。筆者審理一起紀某(63歲)故意傷害案,主要起因是紀某與其子發生家庭矛盾糾紛,因其子毆打紀某,紀某一氣之下持刀刺穿其子右臂動脈血管,導致被害人失血過多死亡。該案體現了一些老年人法律意識淡薄,遇事按“老理”行事,不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從而導致犯罪。
2、暴力型犯罪較少,多為盜竊、放火、強奸、猥褻等犯罪。基于老年人社會經歷多、閱歷資深,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的他們,其犯罪手段、犯罪方法多選擇智能、隱蔽、平和等方式,犯罪地點多選擇偏僻地方。侵害對象多選擇自衛能力較弱的女性、老人、兒童及殘疾人。如郭某(70歲)強奸案,多次以物品相誘將一名弱智流浪女騙至家中,并發生性關系。案發前康某(60歲)竟已將該女留在家中共同生活達半年之久。
3、獨居、生活拮據。現在,幾世同堂家庭生活方式已不多見,更多的是老人與子女分居生活,加之離婚、喪偶等一些原因,獨居老人明顯增多。因與子女見面較少,與親人交流不多,這就使老年人容易產生孤獨感、無助感和被遺棄感,有怨氣無人訴說,無處發泄。遇事容易產生極端想法,不惜用犯罪手段解決問題。老年人隨著年齡的增長,心理和生理也隨之衰老,勞動能力減弱,經濟收入隨之減少,維持正常生活產生困難時,便引發了犯罪之念。如李某(60歲)盜竊案,趁被害人將皮包放在一旁購物選貨,將皮包盜走,包內有現金4000余元及價值3000余元手機一部,李某當庭供述沒想到包內有這么多錢,偷包的目的只是想包內有幾百元錢,只為解一時之用。
4、社會疏于防范。在人們的印象中,老年人多為善良、慈愛、與世無爭。很難將他們與犯罪聯系在一起,進而思想上疏于對他們的防范,給老年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敬老愛老的社會風尚也使他們產生扭曲的僥幸心理,有些老年罪犯往往存在錯誤思想,自己年歲大了,犯一些“錯誤”,人們也會原諒,不會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有恃無恐的做一些違反法律事情。
二、針對老年人犯罪的主要對策
1、有針對性的加強法制教育。在我國,特別是農村地區,老年人的文化素質較低,法律意識不強,甚至是文盲、法盲。所以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通過講法制課,播放宣傳片,以案講法,以案釋法。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將公開審理案件移至案發地進行開庭,使可能一輩子沒有去過法院的群眾能切身體驗到法庭的莊重,法律的威嚴。產生敬畏心理,不敢觸及法律的紅線。起到預防犯罪、震懾犯罪的雙重作用。
2.加強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體系。目前,我國隨已建立了較完備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但相對的福利保障輻射面不夠完全。社會養老基金來源,尚處在國家、社會、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這就使一些老年人因無力承擔須先交付的部分款項,而無法被列入保障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社會養老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等社會福利體系的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社區保障,解決老年人的社區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問題,使老年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
3、興建適合老年人文化活動場所。老年人作為特殊的社會群體,有著較為豐富的社會經驗和社會閱歷,為國家的各項建設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一些老年人剛從工作崗位上離(退)休下來,一時還不適應眼前這樣安逸的生活,在他們思想和精神上都會產生空虛感。這就需要社會的相關部門如工會、社區等要興建一些老年活動中心 ,豐富老年人的娛樂活動,使他們老有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