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文茂 ]——(2012-10-18) / 已閱5246次
論高考不同地區錄取分數線有關問題
北安市人民法院崔文茂
雖然我國憲法未將教育平等的權利列為具體的憲法權利,但根據我國簽署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條約》第13條的規定:我國公民應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因此教育平等權實質上是一項基本權利。在現代知識經濟社會中,教育平等權對一個人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接關系到個體的發展和基本人權的實現。高考是要選拔相對優秀的學生進行再培養,為社會輸送人才,起著連接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橋梁作用。在現代社會中高考制度是一項重要的教育制度和社會制度,也是社會民眾和政府高層極為關注的熱點和焦點之一。但我國高考不同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劃分存在一些問題,它們直接影響了教育平等權的實現。 一、我國高考錄取分數線劃分的現狀 自建國以來,我國實行的是分省統一錄取制度,即面向全國招生的高校,依據各地區所分配的名額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然而,隨著基礎教育的快速發展和高等教育大眾化的不斷推進,出現了高等學校錄取的分數線不平等的情況。分數線的劃分大致可分為三種:經濟較發達地區如京、津、滬等城市的分數線劃分相對較低;國家對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采取優惠政策,錄取分數線也較低,而且,各所高校對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了加分政策;高考大省如山東、湖南等地的錄取分數線都很大程度地超出了其他省份,本省的考生即使有再高的分數也很難進入重點大學。 (一)錄取分數線向部分發達地區傾斜 經濟文化發達的京、津、滬等少數幾個直轄市的錄取分數線明顯低于其他地區。據有關資料顯示,十年以來,北京市的文科錄取分數線比湖南省低77分,連分數線一直很低的貴州省也比北京市高1分,而理科線與湖北省竟相差114分。2001年,北京市的文理科錄取分數線與浙江相差都在80分以上,若與高考大省山東省相比,更是相差120-140分。[1]這種差別可以使擁有同等分數的人分成重點、一般本科或專科,甚至連專科的提檔線都達不到。這樣就會使得經濟文化發達地方的差生可以上好的學校,而經濟文化落后地方的好學生則只能上差的學校。 (二)錄取分數線向西部經濟、教育相對落后的地區傾斜 貴州、西藏、新疆等地由于地理環境、文化背景因素的影響,在我國屬于經濟、教育相對落后的地區。自恢復高考以來,這些地區一直是錄取分數線劃分較低的地區。此外,國家也制定了一些特殊的招生政策,如:“對少數民族或邊遠地區考生、臺籍僑屬考生、烈士子女等等,可優先或降分錄取;對一些艱苦行業或國家急需的農、林、師范等專業,也實行一定范圍內的定向降分錄取的傾斜政策。”當然,這種對西部邊遠地區及各地實際情況特殊的地方的傾斜和照顧,也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人們對這種情況本身并沒有公平與否的爭論。 (三)少數民族考生的錄取分數線在不同地區也體現出劃分的不同 一些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由于歷史、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教育水平相對滯后。因此,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靈活的招考政策,目的就是為了合理調配教育資源在全國的配置,以便照顧教育水平相對落后地區的學生能夠接受高等教育。國家同時也實行了對少數民族考生進行適當加分的政策,在一些少數民族聚集地區,如貴州省、云南省,少數民族在高考錄取時統一加10分。但是,同時也出現另一個問題,主要反映在不同省的各地區之間。如從大區來看,云南省屬全國不發達地區和文化教育弱省,就省與省之間比較,它的高考錄取分數線在全國偏低是正常的。但就局部而言,昆明等城市在全國比較起來也算是文化名域和經濟較發達地區。楚文化發源地的湖南省屬全國文化發達省,高考錄取線都很高,從文化教育水平和文化背景因素來看,錄取線高一些也是必要的。但湖南省少數民族較多的湘西等西部山區地區在全國應該算是文化和經濟落后地區,昆明和湘西比較,無論是文化教育還是經濟實力都比湘西高一個檔次,而現行的招生政策卻是昆明市執行云南省錄取標準,湘西執行湖南省錄取標準,兩者之間相差120分,這樣明顯不公平。 (四)農村和城市學生的錄取比例失調 農村和城市的錄取線顯然是不相同的,我國的考生主要分布在城市,而農村學生的錄取分數是由現行高考錄取制度的“城市中心主義”造成的。“城市中心主義”就是以城市為中心,重點培養城市戶口的學生。那些農村學生占多數的人口大省由于配額較少、整體錄取率偏低而錄取分數奇高,甚至可以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高100分。因而,農村學生只有其中最優秀的那一部分,只有考出比城市學生更高的分數才能進入大學。顯然,農村和城市學生的錄取比例失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