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栗瀟華 ]——(2012-11-20) / 已閱15129次
二是主觀上,存在“不讓查、不敢查、不會查和不重視”的問題。
(1)不讓查。有些地方領導干部出于各方面的考慮,案件發生往往以各種理由,不讓檢察機關查處案件。
(2)不敢查。由于檢察機關管理體制和機制不順,加之一些地方偵查辦案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足,影響對司法人員職務犯罪的查辦。
(3)不會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般具有較好的素質和專業知識,其作案的手段隱蔽,且反偵查意識較強。這就要求檢察人員必須具有較高偵查能力。從司法實踐看,一些檢察機關偵查辦案能力低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4)不重視。有些地方對土地保護和監管工作重視不夠,盲目發展和開發,導致土地領域瀆職犯罪屢屢發生。
三是在有的地方沒有形成懲治土地領域瀆職犯罪合力,存在對危害土地資源瀆職犯罪打擊不力的問題。懲治和預防土地領域瀆職侵權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但在實際執法中,各部門分散執法,沒有形成-合力,影響執法效果。
四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和不完善,影響了對土地資源的司法保護。近些年來,我們國家制定實施了一大批保護土地資源的法律法規,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司法實踐中,暴露出法律法規依然存在諸多不足,影響了對違法犯罪的查處。
五是部分地方查辦危害土地資源瀆職犯罪的執法環境亟待改善。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土地資源監管部門執法壓力大。另一方面是檢察機關查處土地資源瀆職犯罪中,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和干擾阻力大的問題十分突出。有些地方領導和主管部門對危害土地資源瀆職犯罪的嚴重性、危害性認識不到位,對檢察機關的查辦案件工作不予以支持。
四、土地出讓領域瀆職犯罪案件的查處建議
1、強化學習意識,打好偵查基礎。在啟動每一件涉土瀆職犯罪案件前,承辦人員必須多方收集、認真學習相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包括該行業、該單位的行政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等資料,確保做到熟練掌握相關規定,全面了解涉嫌瀆職犯罪的部門的機構設置、工作流程和具體環節的崗位職責。
2、強化線索意識,疏通案源渠道。為解決破壞土地資源瀆職犯罪線索難于被發現、疏通查辦案件"入口"問題,首先要熟悉掌握涉土領域瀆職犯罪的特點和易發案環節,提高對涉土瀆職犯罪的敏銳性。做到對涉土瀆職犯罪案件線索能夠及時發現、準確定性。同時,反瀆部門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審計、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以及檢察機關各內設機構的協作配合,爭取涉土瀆職犯罪案件線索能在內、外部得到順利移送和有效配合。
3、強化證據意識,固定核心證據。針對涉土案件一般都會留有檔案資料的特點,應把相關書證的調取作為涉土瀆職犯罪案件的切入點,抓好證據收集和核查工作。如查辦土地審批環節的瀆職犯罪,重點收集核查相關審批材料;查辦土地流轉環節的瀆職犯罪,重點收集核查包括地價評估、出讓手續、完稅憑證等在內的地籍檔案材料;查辦土地征用、占用環節的瀆職犯罪,重點收集核查征地拆遷、安置補償中相關的證明、證件以及報批手續;查辦土地利用環節的瀆職犯罪,重點收集核查建設許可審批材料以及土地改變規劃的規劃資料;查辦土地監管環節的瀆職犯罪,重點收集核查土地執法卷宗和處罰檔案。把書證作為涉土瀆職犯罪案件的中心證據,根據書證內容調查相關知情人和訊問犯罪嫌疑人,不僅有利于提高偵查效率,也保證了案件證據的統一性。
4、強化輻射意識,推動案件發展。針對涉土瀆職犯罪案件多系窩案、串案的特點,不能就案辦案、就線索查線索,要采取"系統查,查系統"的方法,發散思維,從某個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入手調查其相鄰崗位有無瀆職犯罪,從某部門瀆職犯罪入手調查相鄰部門有無瀆職犯罪,從某宗地塊瀆職犯罪入手調查類似地塊有無瀆職犯罪,從某地涉土管理部門瀆職犯罪入手調查其他地方涉土管理部門有無瀆職犯罪,抓住現有案件不放,步步深入,以點帶面,進行同類線索的排查,擴大戰果。
5、注重運用偵查一體化。查辦涉土瀆職犯罪案件相對于查辦其他類型瀆職犯罪案件,干擾更多、阻力更大。為破解查辦工作中人為因素的干擾,應該充分運用偵查一體化機制,發揮上下聯動、整體作戰的優勢,力爭取得良好的效果。
作者單位: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檢察院反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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