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玉璽 ]——(2012-11-30) / 已閱5347次
一、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的含義
均衡結案是指通過合理配置審判時間和審判資源,實現各月結案保持相差不大的數量,全年審判工作平穩有序運行,沒有前松后緊、時松時緊、平時拖著不辦、年終突擊結案等現象。提倡均衡結案,具有提高審判效率和提高審判質量兩方面的積極意義。一方面,能通過引導月度均衡結案,及時審理案件,避免案件久拖不決,越積越多。另一方面,各月均衡結案能有效防止季末和年底突擊結案,從而避免因搞突擊、趕時間而出現的低調解率、低服判息訴率、高申訴率等不利情況。
二、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的價值
隨著司法實踐的逐步深入,公眾和人民法院都深知合理提高審判效率的必要性和緊迫性,提高審判效率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從管理手段入手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自身資源,使案件能在法定審限內辦結或盡可能快地辦結,而均衡結案正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方法。均衡結案的提出是為了提高民商事審判質量與效率,它對于促進法院民商事案件審判管理創新,確保案件質量和法官身心健康都具有積極意義。
(一)均衡結案可以確保民商事案件質量為保證審判質量,法院系統內部每年都會組織形式各樣的案件質量評查,按時間有季度和年度評查,方式有案件自查、交換評查等。其實,這些評查都只是結案后對案件的審判質量進行評定,給出相應評定結果,而難以確保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質量。由于年度結案率是考核一個法院或法官工作的重要指標,臨近年底時,法院或法官由于沒有完成當年結案率指標,不得不搞突擊結案、集中結案。不管是突擊結案,還是集中結案,案件審理時間十分有限,主辦人難以在較短的時間內投入足夠的精力認真去研究案情、梳理法律關系、審理每一個案件。一個案件不能保證足夠的審理時間,案件質量或許不能保證。所以,促進均衡結案,避免突擊結案、集中結案,能有效確保案件審理質量。
(二)均衡結案可以促進司法公正高效“公正與效率”是法院永恒的主題、是民商事訴訟的價值追求,確保審判公正,提高審判效率,一直是民商事審判管理的重要目標和任務。司法公正與效率是一個世紀性主題,也是一個世界性主題。在不同歷史時期,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社會公眾都迫切要求司法公正與高效。如果裁判不公,是非顛倒,審判就會成為違法者獲得非法利益的工具,合法利益得不到保護,社會正義就無法得到實現,社會就難以前進和發展。案件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應當受到公平、平等的對待,其訴訟權益不能因法官突擊結案、隨意延審、拖延辦案等主觀因素而受到損害。突擊結案可能提高了某個時期的結案率,但也增加了程序和結果不公正的風險。并且隨意延審、拖延辦案既浪費了有限的司法資源,降低了審判效率,又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因此,避免突擊結案、隨意延審、拖延辦案等有損程序公正與高效的現象,就成為當前法院審判管理的一個緊迫任務,而均衡結案的提出正好符合這一價值追求。
(三)均衡結案可以確保法官身心健康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和訴訟成本的降低等諸多因素直接導致大量案件涌入法院。為了確保案件及時審結,法官們經常處于超負荷工作狀態,持續處于緊張的精神狀態中。但是目前我國法院仍將“年終結案率”作為考評法院及法官工作成績的一個重要指標。為了及時完成年終結案率,法官在年底時不得不加班加點,突擊結案,工作強度大,精神高度緊張,身心健康受到極大影響。均衡結案的提出,要求法院及法官合理安排平時的辦案時間,防止年底突擊結案,避免法官為及時完成年終結案率而疲于應付大量案件的審結,從而保障法官的身體、心理健康。
三、當前影響均衡結案的主要因素
(一)影響均衡結案的直接原因是不盡合理、科學的結案率考評指標。長期以來,人民法院沿用的審判目標管理辦法,是把結案率作為對法院和法官的主要考核標準。在社會矛盾簡單、訴訟數量較少、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不高的歷史時期,這種直觀、簡單的結案率考核方式對提高審判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社會轉型加速、社會矛盾激烈、訴訟急劇增加的新時期,以結案率進行考核的弊端逐漸顯現,有些法院為了減少辦理案件的基數,采取年底不收案、變相不收案、要求當事人年底前撤訴等做法來實現高結案率。這種單一的考核指標和片面追求高結案率而造成的年初、年底收結案嚴重失衡的情況是影響均衡結案的直接原因。
(二)影響均衡結案的主要原因是某些領導和法官不重視。在當前尚不完善的領導政績和法官業績評價機制下,一些法院領導和法官未從思想上解決“為誰司法、靠誰司法”的問題,在對“下”負責還是對“上”負責的問題上,普遍采取對“上”即對本院領導、上級法院負責的態度和做法,對下顧不上負責或不愿負責。為了對“上”負責,想盡一切辦法提高結案率。雖明知年底不收案會損害當事人訴權,仍然堅持年底不收案;雖明知年底突擊結案會影響案件質量,仍然堅持年底突擊結案。因此,某些領導和法官不重視是影響均衡結案的主要原因。
(三)影響均衡結案的特殊原因是法定節假日我國的全體公民放假節日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七個重大節日。這些節假日通常處于每年的1月、2月、4月、5月、7月、9月、10月。每年只有第四季度結案時間是最為充分的,間接引導辦案人員在第四季度多結案,突擊完成結案任務。法定節假日絕對時間并不太長,但對工作的影響不容忽視。節前幾天大部分法官很難集中注意力審理案件,忙于過年準備事宜。節后,由于假期飲食作息不規律,身體疲憊等原因,恢復到正常的工作狀態同樣需要較長時間,導致第一季度結案率偏低。
四、促進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的建議
(一)要改變以結案率為主要指標的績效考評辦法
改變以結案率為主要指標的績效考評辦法,就是要以科學的“指揮棒”引導均衡結案。以結案率作為主要指標考評法院和法官工作的方法在特定的歷史時期曾經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新形勢下,單純以結案率指標進行考評已成為影響均衡結案的重要原因,必須及時改變。 (二)要強化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意識均衡結案對于確保案件質量、提高辦案效率、圓滿完成全年民事審判任務意義重大。首先,通過對法院全體干警的宣傳,通過科學合理地確定全院月度、季度民商事案件辦案任務,通過對法官均衡結案的考核獎勵等措施切實增強廣大法官的均衡結案意識。要讓全體干警充分認識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的價值意義,要讓廣大民事法官從思想上根本摒棄“前松后緊”的辦案思維定勢,在日常工作中自覺踐行均衡結案。通過法官及其他干警的共同努力,促進法院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其次,加強立案管理工作,消除“年底不立案”、“階段性人為控制收案”現象,實現辦案工作常態化,及時審理案件,防止出現“案件多時低質量、案件少時低效率”的現象。
(三)要健立健全民商事審判工作運行態勢分析機制缺乏對審判工作運行態勢的分析、總結,已嚴重影響民商事案件的均衡結案。要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堅持審判與研究相互促進,做到研究成果服務于司法審判。盡管民事審判工作紛繁復雜,但是它也有其自身發展、運行的規律,審判部門要找準影響均衡結案的有關問題,形成審判工作運行態勢分析報告,為領導決策,為法院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影響均衡結案的問題,促進民商事案件均衡結案提供科學依據。
(四)要簡化訴訟程序。美、英等國的經驗證明,要提高法官的生產率,非常重要的是需要減少案件在法庭中逗留的時間。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雖然訴訟數量很大,法官年均結案數達到近千件,但接近97%的案件不是通過法院的審判,而是通過簡化訴訟程序,通過法院內部所設立的選擇性糾紛解決機制和解、簡易判決等方式得以解決的。因此,應在保證公平正義的前提下對案件進行分類,繁簡分流,推行專業化審判模式,在簡易程序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案件審理程序,對部分案件推行普通程序簡便審,增強法官對民商事案件的管理權限,適當壓縮無關口頭辯論的長度和頻率,盡量縮短司法周期,提高司法效率。
(五)完善審判績效考評制度,發揮獎懲機制杠桿作用
首先,要科學設定考核指標。科學的審判質量評估是衡量審判執行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據,是推進審判管理的關鍵。其次,要堅持加強審判績效通報。堅持每個月通報一次法官辦案情況,每季度召開一次審判運行分析會,每半年對審判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總結,完善績效考評制度,對法官個人每月結案均衡度情況進行通報。再次,要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嚴格落實。積極開展業務競賽等活動,賽出結案均衡、辦案效率高、質量好、效果佳的優秀法官,在晉級晉職考核時列入考核標準。總之,當前民商事案件結案不均衡的原因的多方面的,要解決均衡結案問題,需要從多方面共同努力。以上是為完善機制建設提出的一點嘗試意見,可能存在許多不足,相信只要大家為均衡結案,想辦法出主意,目標一定能夠達到,實現良性循環的月季均衡結案。
【作者介紹】黑龍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