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奇晟 ]——(2013-2-27) / 已閱8534次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也許創造利潤是企業最看重的方面,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防范法律風險其實是另一種“創收”途徑。通過對法律風險的全面防控,而達到規避風險、創造價值的作用。
現在大中型企業往往都有企業法律顧問,負責企業日常一般性的法律事務,業務內容一般包括審查合同、修改合同、代理訴訟等等。但是,僅僅依靠企業法律顧問,無法使企業的法律風險達到最低的程度。而企業風險防控更重要的是對于企業的“頂層設計”,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這方面需要最好的律師團隊為企業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服務,律所的優勢在于擁有各方面的法律人才,提供更周到的服務。
因此,對于一個企業來說,聘用律師事務所作法律顧問,也許會花費一部分企業運營經費,但是,帶來的收益,要遠遠超過花費,重要作用包括規避法律風險、進行公司業務談判、管理公司股權和協助企業開發新的業務領域等等。法律實務包括很多內容,并不是僅僅一個法律顧問能做到的。
有部分中小企業甚至沒有法律顧問,如果遇到法律糾紛,往往出現問題才找律師,結果“于事無補”。究其原因,是這些中小營業主不了解法律是什么的原因。法律在不顯眼的地方往往會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不僅僅是懲罰手段,更是“創收”手段。
總之,企業風險防控作為最基本的公司法律業務,所起到的作用將是廣大企業家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