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振厚 ]——(2013-3-26) / 已閱7100次
中國夢是當下中國各大媒體的熱詞,其含義幾何,雖有習總書記的闡釋,相信不同的人仍有自己的解讀。職業分工的不同,更注定其“夢境”當亦有所不同。
身為法官,又由于個人閱歷、文化程度、思考角度乃至個人性格的不同,所追之夢自是各不相同。即便是職業相同,或許仍有著不同的夢想。但既已成職業共同體,所追之夢必然有共同之處;蛟S有些武斷,也或許是站在個人的角度,身為法官,所追之夢當是中國的法治治理之夢。
新一屆黨和國家領導人上任后,很多人對改革寄予了極高的期望。身為法官,則更關注了2012年的12月4日。當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現行憲法實施30周年的大會上指出,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并強調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
提到法治,也許自己接觸社會過于狹隘,也許許多人所言并非本意,包括官員,包括各類普通群眾,也包括政法系統內的各類政法工作者,同樣包括一些法官,在論及法治以及與法治緊密結合在一起的民主問題時,總會有這樣一種認識:在中國,搞民主是不可能的,老百姓素質太低;中國是個人情大國,沒有法治傳統,需要強有力的統治,一搞法治,中國早晚會亂。這種觀點,不知源于何時何地何人,更不知持此觀點者的依據何在,但無疑這種觀點是有一定市場和影響力的,否則,不會連身為司法者的法官竟有如此觀點。然而,這一觀點無疑也是與法治建設背道而馳的,與法官的法治之夢也是背道而馳的。
法官的法治之夢,當從法官自身做起。如果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實現中國夢的保障,依法治國則是實現法官法治中國夢的有力保障。依法治國包含方方面面,黨委政府肩負著更多的職責,但法院無疑肩負著最為關鍵的一部分。雖然我們的法官不像英美國家的法官甚至有“造法”的權力,但法官在依法治國的進程中無疑肩負的職責是最重的。法律的實施,法官所做的不是最多的,但影響力無疑是做大的。盡管法官自身或許感覺遠不如別的國家的法官那樣有權威,但其實很多民眾并不一定這樣認為,特別是在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時,幾乎所有的人都期望法官能給予公正公平的保護。當然,信訪不信法現象的增多,極大的挫傷了法官的自信心。果真如此,只能期待我們的法官切莫為此喪失了自信。有位高院院長指出,片面追求調解率而拖延判決,是法官沒有法律自信的表現。同樣,法官們如果不能認清自身在依法治國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則是沒有實現法治夢想的表現。
法官的法治之夢,依賴于全社會的共同行動。這句話與口號般的“人人有責”非常類似,F代社會,講求更多的是分工基礎上的合作,很難說某件事竟然人人有份。然而,現代社會即法治社會,只要你生活其中,你就無時無刻不得不受束于法律。很可惜的是,前面提到的與法治建設背道而馳的觀點無時不侵蝕著法治的軀體。適逢宋教仁遇刺百年,知識精英、法界人士無不慨嘆,百年前的憲政之夢,為何今天依然會讓人感覺可及似猶不可及。
法官的法治之夢,離不開黨委政府的有利支持。這句話,咋一聽,好像是官話,似乎還與法治建設相悖。其實,若細細品味,應非常合乎中國實際。習總書記闡釋實現中國夢必須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增強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法治是大方向,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具體治理方式一定不同。在當今時代,沒有黨委政府支持的法治建設,不可能順利得以推進。不過,前提是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行使,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就如針對當前改革面臨的困境,有人提出需頂層設計,民主、法治、憲政,更需要頂層設計。
但愿每位法官都能切身感受到:法治之夢,越來越清晰。
作者:劉振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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