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喜亮 ]——(2013-4-6) / 已閱8689次
自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積極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所謂現代企業制度歸根到底就是民主價值取向的企業管理制度。國資委群工局在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實踐中,積極開展了建立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制度的理論探索和實踐。
一、制定央企職工參加管理的制度體系
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后,在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同時,積極推進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制度的制定。十年的時間,制定了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中央企業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制度體系包括:《國資委黨委 國資委關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指導意見》、《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職工董事管理辦法(試行)》、《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職工董事履行職責管理辦法》。
(一)制定職代會制度指導意見
2004年,群工局著手開展職工民主管理課題研究。成立了職工民主管理專項研究課題組,申報了《現代企業制度框架下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研究》課題。課題組成員對央企重點調查,形成了調查報告等階段性成果。在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調查資料的基礎上深入研究。通過這個課題的研究,了解了央企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的現狀、經驗、困惑,明確了推進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建設的思路,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對策。
課題組認為:職工參與企業管理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科學決策和決策執行的可靠保障,職工參加企業管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應有之義;職工是生產的主體,這是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客觀基礎,社會主義的國家性質,決定了國有企業必須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
國資委黨領導同志明確指出,在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同時要同步推進職代會制度。2006年初成立了“中央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起草小組,本著“高度負責、科學求實、精雕細琢、探索創新”的精神,經過16個月,先后15易其稿,廣泛征求政府、機關、工會、企業和職工的意見。2007年7月22日,國資委黨委、國資委以國資黨委群工〔2007〕120號文件正式印發《國資委黨委 國資委關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指出:“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職代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中國特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成功經驗。” 這個文件受到了企業、企業工會和廣大職工的普遍歡迎,對2012年中紀委、中組部、國資委、全總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企業民主管理規定》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
(二)制定職工董事管理及其履職管理辦法
為推進中央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職工董事在董事會中的作用,根據《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建立和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資委又制定了《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職工董事管理辦法(試行)》。
職工董事管理辦法規定:職工董事,是指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并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作為職工代表出任的公司董事。職工董事候選人由公司工會提名和職工自薦方式產生。職工董事候選人可以是公司工會主要負責人,也可以是公司其他職工代表。候選人確定后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差額選舉產生職工董事。職工董事代表職工參加董事會行使職權,享有與公司其他董事同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職工董事應當定期參加國資委及其委托機構組織的有關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知識水平。董事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問題,職工董事發表意見時要充分考慮出資人、公司和職工的利益關系。董事會研究決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職工董事應當事先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全面準確反映職工意見,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董事會研究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職工董事應當聽取公司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并在董事會上予以反映。
2009年國資委又制定了《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職工董事履行職責管理辦法》,規定了職工董事履行特別職責的基本方法:職工董事就履行特別職責的相關事宜聽取職代會、工會等方面的意見。開展各種形式的調查研究活動,直接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職工董事就職工利益訴求方面的情況與董事會其他成員保持經常性溝通和交流,并可通過會議等形式,聽取外部董事的意見和建議;職工董事可參與決議事項的議案擬定,將征集的職工有關意見或合理訴求在議案形成過程中得以體現,或在董事會會議決議過程中反映、說明或提出建議意見;在董事會會議研究決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決議程序中,職工董事可提供該決議事項需要特別說明的調查材料或資料,并就該事項的決議發表意見;董事會會議可聽取職工董事關于職工對公司經營管理的建議、職工相關利益訴求和傾向性問題等方面的通報性事項專題報告。履職辦法還特別規定了職工董事履行職責的條件:“企業黨組織、公司經理層、職代會和工會組織等應支持職工董事履行反映職工合理訴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職責;企業要建立和完善職工董事履行職責的信息溝通機制,為職工董事履職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中央企業積極實踐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制度
職代會制度指導意見下發以后,國資委群工局立即組織了“中央企業貫徹職代會指導意見研討培訓班”,動員和部署建立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工作。培訓班上各企業交流了本單位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加強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工作的經驗,研究了貫徹指導意見的方案。
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的前身是“第一汽車制造廠”,是國有特大型汽車生產企業,毛澤東主席親筆題寫廠名。1953年奠基,1956年建成并投產,制造出新中國第一輛解放牌卡車,1958年制造出新中國第一輛東風牌小轎車和第一輛紅旗牌高級轎車,開創了中國汽車工業新的歷史。中國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就是發祥于中國一汽公司。經過五十多年的發展,濟身世界五百強行列。作為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特大型國有企業,在引進外資多元合作的過程中,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的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制度,與外商合資合作的一些都首先確保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權利并要求必須建立或保留獨立的工會組織。建立和完善了集團公司內部職工民主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實現了職工有效參加企業管理的權利。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也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管較早濟身于世界五百強的特大型國有企業,是中國領先的農產品、食品領域多元化產品和服務供應商,中糧公司致力于打造從田間到餐桌的全產業鏈糧油食品企業,建設全服務鏈的城市綜合體,利用不斷再生的自然資源為人類提供營養健康的食品、高品質的生活空間及生活服務,貢獻于民眾生活的富足和社會的繁榮穩定。中糧公司非常重視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工作,近年來由于公司重組兼并深化改革,他們把建立和完善全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工作放在首要地位。去年集中修訂制定了有關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制度,如職工代表大會工作制度、職工代表大會專業委員工作制度和職工代表提案制度等等。在完善這些工作制度的同時,圍繞企業“全產業鏈”戰略,加強對職工代表進行素質培訓,提升職工代表參加企業管理的能力。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是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領導下的中央企業,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的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集團合并資產總額3131.25億元,凈資產2124.99億元;在崗職工12398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4641人,占職工總數的37.4%,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4201人,占職工總數的33.9%。集團公司的戰略定位是以大型水電開發與運營為主的清潔能源集團,主營業務是水電工程建設與管理、電力生產、相關專業技術服務。三峽集團公司借鑒中央企業職工民主管理經驗,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文件要求依法建立和完善了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提升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近年來他們以職工代表提案工作為重點,全力助推企業的健康發展。制定了《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優秀提案評選辦法》,召開了“三峽集團公司職代會提案工作專題視頻會議”,多次組織全公司工會干部和職工代表參加的提案工作專題培訓。公司領導要求:必須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提案質量,各部門、各單位工會要加強提案征集組織工作,要切實轉變作風、改進工作方法、密切聯系群眾,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鼓勵代表對當前企業改革發展、生產經營以及職工關心的熱點問題等進行認真調研,深入思考,寫出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的提案,提高辦理質量。三峽集團公司堅持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制度,還在設立和規范職工董事制度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
把加強董事會建設與發揮職工民主管理相結合,按照有關程序選舉職工董事,確保職工董事履行職責各項工作條件。公司領導指出:公司將以建設規范董事會為契機,發揮董事會和職工董事的作用,依靠全體干部職工的支持,開創中國三峽集團新輝煌。
各家央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推進參加企業管理工作。中國石油長城鉆探工程有限公司工會在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同時,積極探索海外公司職工民主管理和權益保障工作;遼河油田在規范和保障勞務派遣工的民主權益,對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取得了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職工的普遍好評;大慶油田堅持定期進行職工代表培訓,全面提高了職工代表參加管理的素質。寶鋼公司的職工民主管理制度有力地推動了中央企業管理創新工作。中鐵四局建立了三級職工董事制度,反映職工訴求和建議為董事會避免投資失誤實現科學決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已經全部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制度,90%的企業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按照國資委文件的要求的企業基本建立起了職工董事制度。
三、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實踐中若干問題
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以來的十年中,在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工作中,高度重視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制度的建設,基本形成了職工董事、職工代表和班子建設三級民主管理制度體系。在實踐中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工作得到了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是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認識問題。我們在調查研究中發現,建立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制度,部分企業管理者的思想認識還沒有到位,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大體上有這樣幾個方面:管理者缺乏民主意識;社會流行的企業是投資人所有的觀點誤導了一些企業主要負責人;還有就是單純追求進經濟指標的原因,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工作尚未考核的指標。
二是企業工會的責任問題。工會作為職代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責任也非常重要。工會的認識是否到位,以什么樣的態度對待這項工作,工作是否認真、細致,拿出什么樣的實施方案,對于企業推進職代會制度至關重要。據調查,大多數的國企工會都被合并在了“黨群工作部”,甚至工會工作被納入企業職能部門工作系列,疏遠了工會與職工的關系。還有的企業工會被視為無足輕重的“三類科室”,工會干部的挫傷了工會干部的工作熱情。一些企業工會工作還停留在“吹拉彈唱打球照相”等閑時有忙時無的狀態。由于一些企業主要負責人缺乏民主意識,工會干部對組織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熱情不是很高,心存畏難情緒。
三是職工代表的參與能力問題。職工代表參與的能力,是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真正發揮作用的根本。調查發現,有些單位職工代表根本就沒有參與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形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有:擔心管理者打擊報復,提出不同的意見可能得罪領導;認為領導根本就不認真聽取職工的意見,管理者獨攬大權,說了也沒用;職工代表選舉不嚴肅,以至于沒有參與意識或者根本就不具備相應素質的職工成了職工代表。
四是職工董事發揮作用問題。按照國資委文件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基本上都建立了職工董事制度,但是工作也發現了一些理論和實踐中的問題:第一,職工董事如何處理好維護出資人利益與維護職工合法利益的關系還需進一步深入探討,在兩者之間職工董事如何作出選擇;第二,職工董事在董事會科學決策的能力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職工董事必須想方設法勤勉工作在董事會上提出更有價值和建設性的意見;第三,個別職工董事的角色定位還需進一步明晰,多數職工董事兼具工會主席和黨務或企業管理職務,影響了其立場;第四,職工董事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尚需進一步完善,按照職工董事管理和履行職責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黨組織、管理層、職代會和工會等為職工董事提供工作條件的規定尚未完全得到落實或充分發揮作用。
結束語:走群眾路線完善職工參加企業管理制度
國資委成立十年來,堅持走群眾路線依靠職工辦企業的方針,職工參加企業管理的制度體系基本上建立起來了,在實踐中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我們也不能回避存在的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還需要加強研究,在理論上闡述清楚,在實踐中貫徹落實,不斷地解決問題、創新發展和完善制度。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職工參與管理的企業制度,是與我國社會文明傳統相適應的,是具有特色企業管理制度,是提升企業品質、文明程度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勞動生產率、打造核心競爭力、創造經濟效益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