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琰 ]——(2003-12-25) / 已閱9711次
中國占有全球人口的四分之一的比例。如此巨大的人口數量無疑與所需求的交易數量是等同比例的。基于上述的分析,可以認定,產權的法律制度不僅僅是法律體系中核心的部分,同時,是代表文化程度的重要標志。
絕對地難以置信,在一個沒有私人產權,沒有產權保護體系,沒有產權交易的游戲規則的環境下,會有什么藝術家會天才般地創造出屬于自己版權的能流芳人類的大作來?又會有什么藝術家在被人掠奪而署上別人名字的危險中,能將其用靈魂創造的大作誠奉人類?又會有什么藝術家在沒有產權保護的壓抑環境下,能夠最大化地發揮其天賦?而如果沒有藝術和藝術家,那么,這個社會的文明又用什么載體體現出來呢?
中國的學者及實踐者們,基于改革開放的需求,對產權及產權的法律制度的研究做了大膽的初步的嘗試,然而,作為實踐需要的產權法律制度體系還沒有建立。代表這一體系的“財產法”的立法仍是個空白。
有理由相信,中國加入WTO后,建立和完善產權法律制度必定成為政府及立法者的重要責任。而那些,正如WTAMI投入到中國產權交易開創事業中的人士,以及能夠將中國產權交易納入其重要業務范疇的WTAMI組織,他們不懈的努力不僅促進了中國產權法律制度的進化和完善,同時,是對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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