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琰 ]——(2003-12-25) / 已閱13207次
、、國家與社會管理者階層;
、、專業技術人員階層。
執政黨的社會基礎逐步向擁有經濟和文化資源的階層(專業的經營管理者、經理人、專業技術人員、私營企業主階層)傾斜,這是執政黨要實現經濟發展目標的必然選擇。
政府應制定相應的適于培育現代社會階層結構完善的社會政策。經濟政策不能替代社會政策,也不能自發產生社會政策所需要的結果。
三、社會主導階層的本質特征及對社會的影響力
這里談的“社會主導地位群體或階層”,并非是 指在 社會上占最多人數的階層,不是從量上來確認其作用,而是從質上衡量其作用。這種社會作用,質決定了量。這個階層代表了現代文明社會人類所具有的絕大部分的優秀品質,并將其優秀品質深刻地影響到了社會,并對其他階層具有積極的影響力,對社會文明的進步具有促進作用。
這些優秀品質至少包括:正義、社會責任、自我規范和崇高境界。
正義,是人的一種德行。它不僅指人的行為與社會規則相符合,而且同時它具有在他人行為與社會規則相背時,驅使之改變的情境。因而,在很多情勢中,正義表示的是一項法律義務,或一項道德責任。
社會責任的概念超出了社會道德的內涵,它不僅指人的行為具有不損害他人的道德感,而且,與他的社會情形(包括擁有資源的 多寡 、職業狀況、社會地位等等)相適應,對社會所做貢獻的多少。決不會說,一個億萬富翁,貪婪地 吸吮 著社會財富,而他將這些財富揮金如土、糜爛揮霍,這種情形,他不僅是不道德的,更重要的是,他是對社會的犯罪,因為他已喪失了社會責任。與其情形相匹配的本應是用這些財富為社會、為大眾做很多有益之事,但事實卻恰恰相反。因而,這個人的行為違反了自然規則,也違反了法律規則。
正當行為規則應當是外在的、恒久的社會客觀秩序的一部分;是人類發展和進步賴以存在的人性中的一部分。法律的實效作用,正是確定了這些“正當行為規則”,并使那些違背規則的人得到懲罰。
當人有了崇高境界,其行為自然會自律。既使在客觀情境允許他放縱的條件下,其早已成為慣性的優良舉動,仍使其遵循道義規范。
在市場秩序趨于規范、市場競爭無可逃避的社會情形下,成功人士都有著一個共同點,就是有著更為強硬的、沉穩的“道德正 當 性基礎”。這種“道德正當性基礎”的選擇和奠定,是基于其理性的自愿,而非迫不得已。在上述我所認為是社會主導階層的人士身上,都能捕捉到他在完全自我主張的空間里,理性選擇 的景象 。因為要使一人富有激情和能量地工作,就要有一種堅定的信念,這種信念就是其理想境界和目標的實現,完全取決于他個人的努力。當然,具有支配性和感染力的公眾意見的傳播,也對這種信念起到鼓勵和激進的作用。
本人之所以將“高超專業技能的經營管理者階層”作為第一階層,就是因為這一群體具備了上述自由選擇的客觀條件、優秀品質、社會資源及崇高目標。
中共的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著力調查和傾聽以第一階層為最重要的社會主導階層的情況和聲音,使他們手中所掌握的可貴的資源能為社會和公眾做出更多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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