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繼忠 ]——(2013-8-6) / 已閱56673次
歐洲銀行于2005年元月提出:現代特許法(Modern Concessions Law)應該包含十項核心原則。其中包括現代特許法應該建立在允許私人部門參與明確政策的基礎之上、現代特許法應該建立特許的堅實的法律基礎、現代特許法應提供明確的規則、現代特許法應該提供一個穩定的可以預見的法律框架、現代特許法應該同國家法律體制及其他法律規定不沖突、現代特許法應該允許國家承擔保證義務等。目前中國這些條件都還不具備,中國特許經營法的出臺不可能單兵突進,中國BOT法出臺任重而道遠。
五、結論和建議
1、463號文發布目的是約束地方政府非法融資行為,同時463號文喝醒了BT夢中人(施工企業)。
2、463號文發布昭示BT衰,PFI(PF2)興。
3、建議律師界成立研究英國PFI/PF2專業委員會,做好理論層面研究,為頂層設計做準備。國際上BOT模式或者是PPP/PFI/PF2模式的操作已經是“標準化作業”了,但是,由于國際上相關的資料沒有及時介紹到國內或者很少被介紹國內,介紹到國內的資料也沒有系統性,當務之急理論界對國外特別是英國PFI/PF2實踐好好研究,為中國的PPP/PFI做好理論準備。
參考資料:
1、《關于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2]463號)
2、《有關BT模式的幾點商榷意見》-李繼忠
3、《準確解讀監管信息 認真應對政策風險——463號文對建筑企業的影響與應對策略》-周蘭萍
4、《政府投資項目不適用BT建設方式及其相應對策》-朱樹英
李繼忠: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湖北省律師協會建筑與房地產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李繼忠律師于1992年1月以英文翻譯身份赴中德二灘聯營體(二標)工作,1996年9月作為專職法律顧問負責二標法律事務到2000年3月聯營體解散,是湖北省執業律師中最早接觸FIDIC英文合同文本的律師。熟悉英國PFI/PF2標準化合同。聯系方式:手機:13072744063; 電郵:lijizhong_007@163.com 。
李菡君 律師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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