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青春 ]——(2013-8-9) / 已閱11960次
五、結論
本文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作為研究對象,結合刑法學的基本原理和實際案例,對我國刑法中挪用特定款物罪中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途徑進行了分析,主要認為,我國挪用特定款物罪應該加入單位犯罪,擴大犯罪主體的范圍,將挪用特定款物罪作為一種職務犯罪來對待,以此加強對挪用特定款物行為的查處。此外,還要適當地擴大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對象范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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