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13-9-24) / 已閱7939次
“六五”普法開展以來,政府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人大常委會《關于在全市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扎實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動,干部群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的水平不斷提高,“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工作特點:
(一)領導重視,普法機制進一步完善。始終把“六五”普法作為建設“法治城市”的重要內容,定期研究,詳細部署,穩步推進。積極探索普法工作新機制,強化普法考核機制建設,對市直部門和各鄉、鎮(街)普法工作及時督導;組建了講師團、法律顧問等專業普法隊伍,配齊配強了法制副校長,充實了普法師資力量,使全市普法工作規范、有序的開展。將普法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經費落實到位,促進了普法工作的全面落實。
(二)分類施教,普法覆蓋面進一步擴展。大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利用專題學習、業務培訓等平臺與途徑,加強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法制教育,建立法律知識定期考評制度,以考促學、學以致用。圍繞維護社會穩定、解決民生民利問題,廣泛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對民事糾紛、土地征用、村組織換屆選舉等法律法規知識進行深入宣傳教育,引導農民依法維權。發揮法制副校長作用,定期舉辦法制課堂,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識。結合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組織企業經營者參加法律培訓學習,監督企業對員工進行法律知識培訓,增強了企業管理者依法經營、依法治企的意識和能力,拓展了普法宣傳覆蓋面。
(三)創新載體,普法形式進一步多樣化。圍繞創新社會管理,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為目標,認真組織“普法宣傳月”和“宣傳日”等活動,并結合普法實際,認真謀劃,深入開展豐富多彩、特色鮮明的專題普法活動。通過運用多種手段,拓展普法平臺,增強了普法工作的針對性與實效性。先后舉辦了法治宣傳圖片展、法制文藝匯演和法律知識競賽、法律咨詢等活動,極大地調動了群眾參與普法的積極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普治并舉,普法成效進一步彰顯。圍繞“法治城市”建設,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以普法推動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創建“法治示范村(社區)”,夯實基層法治建設基礎,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不斷增強,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斷提高,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存在問題
(一)個別單位領導對普法工作認識不足,存在應付思想、形式主義,使本部門(單位)普法工作成果滯后。
(二)普法工作開展不平衡,個別單位普法工作沒有專人負責,基礎資料管理不規范。
(三)一些執法部門重執法行為輕法制教育,重違法處理輕法制宣傳,學習法律、法規針對性不強,效果不明顯。
三、幾點對策: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強化保障。
要充分認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基礎工程和社會系統工程,是創造良好經濟發展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全年工作任務目標進行管理。強化普法隊伍建設,搞好講師團成員業務培訓,大力提高普法工作水平, 保障普法經費的全面落實,推動普法工作深入開展。
(二)抓住重點,突出特色,創新載體。
要根據我市普法工作現狀把脈定向,創新普法方式和載體。抓好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民和農民工等重點對象的學法用法工作,大力培訓普法骨干,科學安排普法內容,加強普法陣地和法治文化建設,有計劃地建設一批法治廣場、法治長廊等不同類別的法治教育基地,將法治文化廣泛融入機關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和社區文化等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積極組織開展各種法治文藝演出、法制演講等活動,營造濃厚的法治宣傳氛圍。
(三)結合實際,注重實踐,講求效果。
要結合各部門業務工作實際,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創建法治示范村等法制實踐活動結合起來,把普法教育與創新社會管理、公平公正執法結合起來;深化基層民主法制建設,提高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依法執政的能力,大力推進經濟領域法治建設,增強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實效,提高全市公民的整體法律素質,為實現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四)創新機制,強化措施,培樹典型。
要與時俱進,勇于創新,不斷完善普法工作考評監督機制,健全普法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嚴格考核,加大檢查與督察力度,把普法工作做得扎實有效。要適時總結經驗,樹立典型,鞭策后進,促進普法工作平衡快速發展,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工作任務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