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瑛 ]——(2013-10-16) / 已閱5710次
浙江法院系統司法網拍首拍取得巨大成功后,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做法,司法拍賣改革在修正中穩步推進。在動產網拍全線鋪開的同時,不動產網拍也迅速跟進,讓我們看到了司法與時俱進的改革魄力和實事求是的工作智慧。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去年8月某法院的一次網拍中,買受人成交后未按約定支付價款導致該次拍賣失敗。有媒體將該現象稱為“流拍”,認為司法網拍的風險已經顯現。筆者認為,此種說法存在認識上的錯誤,且有小題大做之嫌。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違約不付款導致拍賣不成立的行為不能稱為流拍。流拍是指在拍賣中,由于起拍價格過高,拍賣過程中無人競價或者競買人最高應價沒有達到起拍價而造成的拍賣交易失敗。可見,流拍時拍賣并未成交,流拍其實是拍賣行為的一種失敗狀態。但買受人成交后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行為,是拍賣成交后買受人的一種違約行為,與流拍有著截然不同的性質。
其次,買受人成交后未按約定支付價款導致拍賣失敗的現象,并非司法網拍的特有產物,其在傳統拍賣中也普遍存在。另外,傳統司法拍賣中因買受人成交后未按約定支付價款導致拍賣不成立的現象也不罕見,傳統司法拍賣同樣也面臨這樣的問題。而且長期以來,為了杜絕這種現象,提高拍賣成功率,傳統司法拍賣采取了預防措施,傳統的做法是買受人違約后,按照《競買合同》或《須知》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拍賣前買受人交付競買保證金的,保證金予以沒收,待再次拍賣成功后用于補足兩次拍賣成交價的差額。但傳統司法拍賣中的這些做法仍未徹底避免該行為的發生。若將此種現象作為司法網拍的新生風險對司法網拍進行質疑或者寄望于司法網拍在推行之初就完全杜絕該風險,未免對司法網拍這一新生事物的要求過于苛刻。
筆者認為,與傳統司法拍賣相比,司法網拍在防范此類風險上更有優勢:一是司法網拍借助淘寶網龐大的客戶群更大幅度擴散拍賣信息,提高拍賣的參與度,一改傳統司法拍賣參與人數較少的局面,更能有效挖掘誠信度高、履約能力強的競標人,從而降低因買受人未按約定支付價款而導致拍賣不成立的概率;二是借助淘寶網網絡信息匯總的統一性和傳遞的及時性,全國各級法院可以及時交流、分享違約買受人信息,有針對性地采取相應對策,避免誠信度較低的買受人多次出現違約行為。傳統拍賣行業中曾有人士呼吁建立“行業黑名單”來緩解買受人違約問題,但因為各個拍賣行情況不同,對黑名單的態度也不同,所以行業黑名單在實行過程中困難重重。而且傳統拍賣中買家是重要資源,在日益激烈的拍賣行業競爭中顯得尤為珍貴,為了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各拍賣行一般不愿公布。而司法網拍就不存在這種障礙,在信息共享上更有優勢。
眾所周知,任何一項制度的發展、完善,都需要克服現實中的種種障礙,司法網拍也是如此。針對拍賣中出現的買受人成交后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行為,傳統司法拍賣中所采取的制約措施司法網拍也都進行了規定,例如司法網拍也要求競買人交付競買保證金,但同樣無法完全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對此,應進一步改革探索,建立有效的制約機制,促進司法網拍良性循環。筆者認為,可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探索:
一是借助淘寶網先進的科技平臺,參考淘寶拍賣中已較為成熟的買家信用評價機制,打造司法網拍行業黑名單。所謂黑名單,即客戶誠信檔案,是對拍賣成交后惡意拒付款項致使拍賣不成立的買家進行不良信用記錄,凡是存在此種不良信用記錄的買家在一定時間內都將無法再次參與司法網拍。淘寶網有著統一的操作平臺和強大的科技支撐,可通過技術研發,使司法網拍系統根據競買人的網絡競買記錄自動生成誠信檔案并據此對司法網拍的報名買家進行自動篩選,將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買家攔截在網拍門外,低成本、高效率實現網拍參與人員信用記錄共享,有效地防止違約行為的出現。
二是實行懲罰性違約金與賠償性違約金相結合,加大買受人違約責任。拍賣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實踐中,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就是其事先交納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對再次拍賣產生的價款差額,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不足及差額部分再行追訴,從這種意義上說,競買保證金具有違約金性質。從性質上看,此種違約金數額是既定的,不受實際損失數額的影響,屬于懲罰性違約金。此種違約金在約束買受人的違約行為方面具有一定的約束作用,但受制于其數額的既定性,很多情況下不能有效彌補損失,難以對買受人的行為起到充分的震懾作用。因此,可以探索在拍賣中實行懲罰性違約金與賠償性違約金相結合,除已有的交納競買保證金作為懲罰性違約金外,可在拍賣競買協議中約定賠償性違約金,用以彌補因買受人違約造成的損失,加重買受人的違約責任,降低違約風險。
三是法院系統共同探索建立司法網拍委托執行機制。司法網拍因打破了拍賣的地域限制而吸引了全國各地的競拍人,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首拍的寶馬轎車就最終被一名東北買家拍走,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網拍的起亞越野轎車則吸引了全國十幾個省市的買家。如果買受人出現違約行為需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法院可能會受制于地理空間而難以對省外買受人進行執行,即便可以執行,其成本也較高。司法網拍委托執行機制建立后,拍賣法院競拍結束后可通過淘寶獲得買受人信息,一旦買受人發生違約行為,而拍賣法院不便進行調查或執行時,可根據買受人信息顯示的地理位置,委托當地法院進行調查,避免因買受人地域范圍過大而帶來的實際執行困難。
(作者單位: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