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廣 ]——(2013-11-21) / 已閱9000次
(三)建立預付卡資金托管和保證金制度
資金托管一方能夠保障預付資金以支付保證金的方式存放并不被非法動用,確保其支付行為符合商業企業的營業慣例,防范預付資金濫用行為。托管銀行為發卡機構開立托管賬戶,發卡機構繳付貨款時將資金從該賬戶中劃出。發卡機構在提供商品和服務后,需向托管銀行提供消費明細并自行選擇沉淀資金使用方式。托管銀行定期結付利息,發卡機構可申請將利息劃付到其基本存款賬戶。
發卡商需由主管部門核定規模,收取一定的風險抵押金,以確保在商家虧損、破產或惡意欺詐時,降低風險,即要求發售會員卡的經營者在登記時提交一定的風險保證金,一旦消費者權益受損,可從風險保證金中給予清償。
(四)明確監管主體
鑒于預付卡的發售和使用涉及商貿、流通、金融等多個領域,商務、工商、稅務、中國人民銀行等行政部門均負有監管職責。立法如不明確預付卡的監管主體,極易造成監管無序或相互推諉的現象。為保證有效監管,必須通過立法手段明確職能部門并賦予行政機關必要的行政執法權和處罰權。筆者建議可考慮建立以中央銀行為主導、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輔助的預付卡市場監管模式。要明確中央銀行對預付卡的監管職責,如有權審查預付卡發行申請,有權取消發行人發行預付卡的資格,有權對發行人的違規行為作出處罰等。工商部門可通過登記申報,制定預付卡合同格式文本,規范格式條款,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建立合同擔保制度等措施進行工商日常監管。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預付卡發行銀行及托管銀行操作的規范性實施審慎監管,加強風險監控。
注釋:
[1]OK卡會員俱樂部網站http://okcard.blemall.com/,2010年12月19日。
[2]《8000億第三方支付預付費市場調查:洗錢行賄滋生蔓延》,載http://finance.jrj.com.cn/biz/20 1 0/07/3008497843165.shtml, 2010年12月19日。
[3]上海斯瑪特企業服務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smartpass.com.cn/, 2010年12月19日訪問。
[4]《鐵道部將推出鐵路一卡通可能在高鐵率先使用》,載http://news.sina.com.cn/c/2010-1 1-30/064421556399.shtml, 2010年12月19日。
[5]顧功耘:《商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52頁。
[6]王春暉:《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解讀》,2011年05月3日,載http://yidonglabs.blog.163.com/blog/static/105094422201143025332819/,2011年6月9日。
[7]熊武敏:《預付式消費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視角》,《金卡工程:經濟與法》2011年第4期。
[8]1998年歐洲央行(ECB)發布的《電子貨幣報告》中對電子貨幣的定義:“電子貨幣是將貨幣價值電子化存儲于技術設備中,可廣泛地用于向除了發行者之外的其他方進行支付,在交易中不需要與銀行賬戶相關聯的無記名的預付工具。”
[9]何錦強、王眾:論預付型消費卡的本質及其規制路徑,載http://www.gygov.gov.cn/gygov/1442575838527750144/20101008/264311.html,2011年6月1日。
[10]《中銀通攜手銀聯向海外來華商旅人士發行人民幣預付卡》,載于中銀通支付官網https://www.yintongcard.com/yintong/sinfor-mation/infocontentjspa?keyId=3&channelId=15&info.keyId=69, 2011年6月1日。
[11]前引[10]。
[12]山林:《期預付卡與銀行卡同臺共舞—誰執牛耳》,《金融電子化》2010年第11期。
[13][14]鄒靚:上海證券報高利潤行走監管真空地帶預付卡市場疾呼行業規范,載http://bank.stockstar.com/GA200612270040 9990.shtml,2011年6月1日。
[15]姚琳:《淺析預付式消費的法律規制》,《淮海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4期。
[16]《上海啟動預付費式消費卡立法調研》,《東方早報》2010年11月21日。
[17]預付卡消費擬推出買賣合同 消費者維權有法可依,載http://www.wqwlx.cn/bj/news_detail.asp?id=34296,2011年6月9日。
出處:《東方法學》2013年第2期
(馬太廣 華東師范大學 , 范勵 華東師范大學)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