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春 ]——(2004-2-16) / 已閱7985次
防范購車過程中的法律陷阱
北京市君都律師事務所 劉春律師
買車的時候,人們普遍關注的是車的性能、價格、款式、品牌等,很少有人注意到其中的法律問題。不注意這些法律問題,就很有可能會掉進別人挖好的陷阱。買房子簽合同有示范文本,可以請律師;買車卻沒有示范合同文本,也從沒聽說誰為買車聘請律師的;ㄍ瑯佣嗟腻X,為什么買車就少了買房的那份慎重和謹慎呢?為什么沒有人從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經銷商、銀行的利益的公平角度起草一份象樣的合同呢?
樓市的規范有律師的貢獻,車市的規范也同樣需要律師的奉獻。出于律師的職業習慣和社會良心,我對自己發現的一些購車中的法律問題進行了研究,并起草修改了相應的合同文本,現在免費公布我的部分智力成果,希望對今后買車的人有所幫助。
陷阱一、開過的車當成新車賣
有的汽車經銷商過著“幸!钡纳,天天開著要賣的新車出去辦事,還能總換不同的車型。在開車過程中免不了要發生交通事故或刮蹭,使車輛受損。這些人為了減少自己的損失,使出掩人耳目的招數,把開過的車甚至受過傷的車當成新車賣。我的一位律師朋友,幾年前買了一輛車,開了沒幾天,出了一次小交通事故,修車時才發現原來這車就被撞過。好在最后費了很多周折總算換了一輛新的。
為了杜絕這種現象,建議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所購車輛為全新的乘輛,行駛里程為零。如果購買后發現該車曾經因事故受損或有修理痕跡,經鑒定部門鑒定后,銷售者應該雙倍賠償合同中約定的全部購車款的兩倍賠償。
陷阱二、承諾免費維修,但避而不談哪些情況可以退貨
買車的時候推銷員說的令人心動:我們有完善的售后服務,承諾5000公里之內免費維修,10000公里內免收維修人工費。
可冷靜下來想想,新買的車要是小毛病不斷,天天耽誤時間去修理,就是不花錢也受罪呀。最近常聽說有人新買的車出現故障,廠家總也修不好還不給退貨,氣得買車人當眾砸車。
我國現在還沒有關于汽車三包的規定,因此,建議廣大消費者買車時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哪些質量問題出現是應該修理的,哪些是屬于應該換貨的,哪些是屬于退貨的,不能大小毛病一并免費修理,否則,很多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如果合同規定不詳細,又缺乏相應法律規范,消費者只能自己生氣,砸車,自己打自己嘴巴。
陷阱三、貸款買車的枷鎖
用銀行的貸款買車,付銀行一些利息,或可以緩解資金壓力,或可以預支未來,讓更多的人提前過上幸福生活,是一件樂事。
可是,看一眼各個銀行的貸款合同吧,都是一些“不平等條約”。例如,有的合同規定,在三保期限內,消費者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消費者不得以此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這種條款,整個想把你套牢。
又如,有的合同規定,消費者(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為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三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不按車輛評估價值作價,豈不是名目張膽的掠奪?
陷阱四、陷阱五……
有那么多的陷阱,還不該有一份公平的合同文本嗎?
全中國的購車人聯合起來!讓我們共同呼吁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臺保護消費者利益的買賣汽車的示范合同文本及貸款買車的示范文本!
想要本律師推薦的合同文本的,請與北京市君都律師事務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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