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石坤 ]——(2014-5-15) / 已閱9302次
[內容摘要]隨著3G寬帶網絡的普及和智能終端的高速發展,利用手機上網已逐步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內容,大量手機聊天工具也應運而生,其“微信”廣泛被公眾認知、接受和使用。但值得關注的是,“微信”在為人們帶來通信便捷的同時,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為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平臺或工具。
[主題詞]微信犯罪、特點、預防
微信作為一款具有即時傳送多媒體、GPS定位功能可以查找到附近的用戶,并可以支持多人群聊的手機軟件,成為了當下眾多年輕人的青睞。微信讓生活更加豐富多彩,它為陌生人之間提供了一個認識與交流的平臺,使得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更近,互動更加方便。然而事物都有兩面性,在微信給生活帶來快樂的同時,也潛在著諸多危機。微信能夠通過GPS定位查找附近近千米之內使用微信的用戶,這種功能對用戶而言有其獨特的吸引力,滿足了當下年輕人的好奇心理,用戶往往即時接受對方的見面邀請,而在隨后的見面中,潛伏著種種犯罪危機。作為一種新型的犯罪工具,理應對微信犯罪予以關注。
一、“微信”犯罪的特點
(一)犯罪人絕大數為年輕人。微信作為新生事物,較多的被年輕人所接受和使用。他們思想靈活,性格上大多數屬于內向,但不排除外向性格存在,會花言巧語,在微信聊天中大多談吐風趣幽默,能在較短時間內贏取被害人的信任。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為進一步約見被害人而實施犯罪做好準備。
(二)犯罪手段大多為犯罪人利用微信邀請被害人見面,隨后在與被害人的見面過程中實施犯罪。但是也有特殊情況,那就是通過發送圖片等多媒體的形式實施犯罪。
(三)犯罪案件類型以盜竊、搶劫、詐騙、敲詐勒索等侵財型案件為主,存在部分強奸等侵害人身權利型案件,但是值得警惕的是侵害人身權利的案件數量有上升的趨勢,特別是針對年輕女性的強奸犯罪。
(四)裂變性大。微信交友具有風險性,由于交往雙方難以核實對方的身份信息、家庭背景和個人品質等內容,犯罪分子很容易把自己塑造成軍官、公務員和企業家等成功人士迷惑對方,從而將正常交友演變為騙財騙色。此外,網上友情經過發展也可能演變為網下戀情,特別是有婦之夫和有夫之婦的地下戀情被戳破后,很容易引發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犯罪。
二、“微信”犯罪的預防
(一)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短信等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地宣傳此類犯罪作案手段,提醒廣大市民強化防范意識,提高對虛擬網絡的認知,網上交友務必保持警惕,不要輕信陌生人,以避免遭受人身侵害和財產損失。
(二)如遇不測,及時報警,請求警方的幫助。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及時報警,爭取將損害降到最低限度;受到傷害切不可忍氣吞聲,這樣會使犯罪分子的氣焰更加囂張,有恃無恐的繼續作惡多端。
(三)網絡“實名制”登記管理。 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網絡運營商及客戶的“實名制”登記管理。網絡運營商對用戶注冊信息嚴格審查,“實名登記”,通過各種方式對用戶作好預防性信息提警。
(四)對微信的監管要給力。根據微信的特點,各部門都切實承擔起明確的職責,形成監管合力。微信服務提供商應建立微信用戶黑名單,可以終身禁止實施微信犯罪的用戶使用微信,并及時把相關資料作為證據材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司法機關應根據微信犯罪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提醒微信用戶注意微信犯罪。
注釋:
①夏甸:《淺談當前利用“微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分析及打防對策》,載http://gajw.zhaoyuan.gov.cn
②《淺析利用微信實施犯罪的特點、原因及打防路徑》,載http://www.cpcnets.com
③許家華:《微信犯罪的特點與防控》,載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
④王雪慧 賈曉麗:《淺議手機“微信”犯罪及預防》
作者:景縣人民檢察院監所科 張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