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衛洲 ]——(2015-1-10) / 已閱11102次
暴力拆遷源于警察默許
曾經拆遷是充滿了暴力,法律對拆遷戶的財產毫保護形同虛設,地方政府可以隨時依據一份裁決然后啟動強拆,拆遷隊一擁而入將人帶走,隨后在挖掘機的轟鳴下拆遷戶的房屋不復存在, 拆遷戶的哭、鬧、上訪、告狀、在城市建設的大潮面前顯蒼白無力,拆遷一度被妖魔化,于是國家決心立法廢止拆遷條例,禁止政府強拆。
但是筆者認為立法只是國家給人民的一份承諾,真正的問題是地方政府如何兌現和履行這份承諾,地方政府會不會繼續從新拆遷法中需找漏洞,講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間?筆者甚為堪憂。
發生在2015年1月甘肅蘭州七里臺區某片區房屋征收是最好的答案,未經任何程序和通知突然拆遷隊將闖入社區將所有未簽訂協議的被征收人房屋大門的撬開,準備強拆,拆遷戶隨即報警,刑警達到給幾個拆遷戶作了詢問筆錄,便沒有下文,第二天拆遷隊再次到來,繼續以各種方式騷擾、逼遷,而這一次報警警方不再出警。七里臺區的強拆這是一個寫照,這樣的強拆比比皆是。
不知道我們可愛的公安干警,尊敬的領導對此作何感想,如果如果千千萬萬的拆遷戶遭遇拆遷隊黑社會般的暴力逼遷、強拆您無動于衷?您的家人遭遇同樣的事情您作何感想?是否還有幸福感、是否還感覺到自己使命的神圣,是否還會繼續對拆遷隊的暴力行為予以默許?
很明顯七里臺的警方沒有依法處理這起案件,如果第一天發生撬鎖事件后,就依照法律規定對于拆遷隊的人員進行立案、調查和處理,試問誰敢以身試法?我們不難理解警方為何如此低調的處理此事,因為拆遷時政府的需要,拆遷隊是政府委托,如果政府委托的人實施政府的行為而被追究責任,則強制拆遷、暴力拆遷則無人敢進行,受到法律保護的拆遷戶就不再會畏懼拆遷隊。但是人民警察忽略了如果因為政府征收的需要警方不予追究責任、甚至默許,則警方就完全淪為拆遷隊的保護傘,沒有人民警察的保護,浩蕩的拆遷隊伍可以隨意對拆遷戶實施暴力,這支拆遷隊伍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毫無差異,由于地方政府的委托或默許實施這樣的事情,他們的行為將比更加的猖獗和公開。
國家禁止暴力拆遷,但是某些地方政府需要用暴力實施拆遷,不愿意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來處理這樣的事情,因為通過正常的程序來處理,則拆遷戶享有各種法定的權利,政府的行為也要接受法律的審查。
新拆遷法規范了政府的行為,但并沒有解決地方政府拆遷的欲望和對人民利益的重視,沒有改變個別地方領導的執政觀念,單純的立法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當初的《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如果執行到位也不會成為“惡法”。征收是為了公共利益、但是舊城改造可以將一切商業開發囊括到公共利益之中,以商業開發為需求打折公共利益的旗號實施征收已經屢見不鮮,最重要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忽視什么是真正的公共利益?什么是政府需求? 老百姓安居樂業并且得到尊重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就是最大的政府利需求,為了城市形象、為了政績而喪失方向感,甚至不惜踐踏法律,踐踏人權,造成影響整個社會的惡性事件,這是和經濟發展的初衷背道而馳的。